专家解读自贸区试验难点
“在自贸试验区整体方案的设计过程当中,以及我们在最近一个时期的操作过程中,有几个难点和突破口。”10月13日,在复旦大学举行的自贸论坛上,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如是说。
他还提到,自贸试验区任务艰巨,目前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到底最后成功与否,要看这两三年时间里,能否将总体方案的内容落实下来,并且做到风险可控。
王新奎参与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试验区”)的设计。
负面清单设计的困难
王新奎称,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突破口在于,投资准入环节各阶段的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现在负面清单已经出来了,许多人看了以后,觉得不过瘾,说这个负面清单质量不高,我们也承认质量不高。所以我们加了一个‘2013版’,那意味着,还有‘2014版’、‘2015版’。”王新奎说,究其原因,是碰到如下几个困难:
一是国内一般投资准入管理体制的差别待遇问题。由于长期以行政审批来管理经济,在国内投资中,不同所有制的准入待遇有差别,不同地区有准入差别。此外,不同的项目对投资准入要求也不一样。“这些东西要把它理清楚,要很长时间。”王新奎说。
二是负面清单本身的设计不能面面俱到。如果负面清单过长,就意味着质量不高,因为负面清单过长就变成正面清单了。
三是外商认定标准未定。目前为止,中国按照英美法,即按照注册地来认定企业是否为外商,但全球的趋势是,采取住所地认定标准越来越多。王新奎说:“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还没有考虑,但你不考虑也不行,如果什么叫外商你都没有科学的定义,下面监管怎么办?”
在这几个问题上,王新奎提出三个解决思路:
一是先解决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问题,包括企业的设立、扩大和获得,其他准入阶段之后的,如经营、运营、处置等方面,则暂时不考虑。
二是负面清单的设计暂时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基本依据。王新奎承认,目前的负面清单“一定程度上”的确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翻版,等试验过程中逐步取得经验后,才能修改清单,使之更符合国际高标准。
三是在负面清单做好准入前国民待遇前提下,具体操作层面从投资便利化着手,即政府投资准入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王新奎强调,这不是投资准入问题,如果对中资是实行审批制的,那也可以对外资实行审批制,这就是国民待遇,如果对中资不实行审批制的,而要对外资继续保持审批制,则需列入负面清单,“但要尽量把审批制减少。”
金融创新“有边界”
针对市场最为关注的自贸试验区内的金融创新,王新奎坦言:“这绝对不是一个没有边界的,没有目标的金融自由化。”
“金融在自贸试验区的试验政策中分为两部分: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服务的扩大开放。这两部分都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国家战略规定的试验区的功能,就是试验区要干什么,不是离开试验区本身的定位和国家的战略定位来搞金融制度创新;第二要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王新奎说。
在谈及如何在金融制度上取得突破口,王新奎称,应该实际上瞄准一条,即高标准的投资准入管理中的外汇转移,即它首先要求自由、无延迟,二是要求自由使用的货币,第三要求市场汇率。
至于如何实现“高标准的投资准入管理中的外汇转移”,王新奎说,一是货币流动的自由度方面,做到一线完全放开,一线区内和一线之间的自由度肯定要大于区内到二线内的自由度。
不过,王新奎称,这一点事实上与金融机构的期望完全相反。
“绝大部分的金融企业都是希望、期待着反向操作。甚至,至少这个试验区到境内区外要放开,其实这是不可能的。试验区到境内区外这是渗透,而且这个渗透管道是受控制的,不是放开的。”王新奎说。
二是人民币流动的自由度要大于非人民币流动的自由度。“即便是区内到境外流动,我可以告诉你,你是人民币流进流出,这样的自由度肯定要高于美元、欧元的流动自由度。”王新奎说。
三是要以风险可控为前提。“风险可控为前提,现在基本的思路是紧紧围绕实体经济,安排金融创新。实行账户隔离和适度实体隔离、必要时采取临时性的管制措施,按照金融审慎原则逐步推进。”王新奎解释道。
两个监管难点
在上述论坛上,上海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简大年还提到,自贸试验区不限于保税区的一般做法,也不囿于传统的自由贸易园区,进一步增加了服务贸易、金融领域的扩大开放。由此而来的问题是,服务部门如何贯彻“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原则?
王新奎说,监管难点体现在两处:一是如何设计与货物贸易不同的服务贸易监管方式?二是如何处理安全高效管住与高效便捷之间的关系?
对此,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的表述是:“探索构建相对独立的以贸易便利化为主的货物贸易区域和以扩大服务领域开放为主的服务贸易区域。”王新奎称,自贸试验区货物贸易的部分,目前就是分类状态管理,“问题不大”,而以服务贸易为主的区域怎么把它分开来、设计好,“将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创新。”
方案还提到,“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
王新奎指出,如何做到这两点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比如)这个企业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到区外去经营或者投资,要由区内来监管,(区外)当地政府无法监管,它没有监管的权限。这个时候,如果能够解决这个监管问题,那自贸试验区可以供全国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就多了,就有含金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