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银行的保密真玩到头了?
阅读提示:即便AEOI真的在瑞士全面推行,该标准也只是用于涉及逃税和洗钱的用途,并有“评估接受信息的国家有无严格的配套措施”的前置条件。换句话说,主动权依然掌握在瑞士手中。
撰稿|陈 晟
几天前,一条消息在世界各国都引发了巨大的轰动:5月6日,由经合组织(OECD)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瑞士政府表示将签署一项多国共同制定的《银行间自动交换信息新标准》(AEOI)。这就意味着,瑞士将可能在银行保密问题上做出巨大的让步,把符合一定条件的客户信息披露给其他OECD成员,而不是再坚持实施了近百年的银行保密法案。
有人惊呼,瑞士银行的保密制度,难道就此玩到头了?
保密法案
在谈到瑞士银行替客户保密的法律上,很多人都会说这项制度是1713年由日内瓦议会规定下来的,并认为这也是瑞士的立国之本。然而,真正把银行的保密义务提升到法律层面的,当属1934年通过的《联邦银行法案》(Federal Act on Banks and Savings Banks)。
该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将储户的信息视为绝对机密,任何人,上至首相下至银行职员,都无权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故意违反者将会被判刑并逐出银行业。这里的“第三方”泛指除了储户和银行之外的任何个人、组织乃至国家,哪怕是美国总统或者联合国也不例外。
同时,该法案还规定了可以开设“代码账号”,也即该账户在日常的管理中,不标明户主的姓名而代之以一串数字或字母,知道这串数字背后的真实身份的,只有储户自己和屈指可数的几位银行高层,普通中下层职员即便想要泄密都无从入手。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银行的保密义务,但那只是对普通的个人、企业而言,司法机关及一些行政机关(如税务、海关)都是可以随时依法查询乃至冻结任何个人、企业的银行账户的;而瑞士的保密制度则显得坚不可摧,为储户的隐私与资金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当然,该法也并不是允许任何资金都处于秘密保护之下的,解密的权力在瑞士的法官手中:倘若法官认定某一笔资金按照瑞士的法律来判定属于犯罪所得(包括偷税),则银行就可以披露其账户信息。
然而,这又会陷入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既然无法知道某一笔存款到底属于谁,甚至无法知道某个嫌疑人是不是在瑞士某家银行有存款,法官又该如何判断这笔钱的来路是否合法呢?因此,这个门槛相对来说是非常之高,需要侦查人员做大量的外围工作,拿出足够的证据放在瑞士法官面前,方才可能揭开这层神秘的面纱,实际上为保密制度又增添了一层无形的铠甲。
那么,瑞士当年为何会出台如此诡异的法律,置打击犯罪的目标于不顾,专心致志地替客户保密呢?难道,真的如很多人猜测的那样,就是为了发展本国的银行业吗?
真相恐怕并没有那么不堪。
在1934年时,希特勒所领导下的纳粹德国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迫害犹太人的暴行,其中就包括了将其视为“国家公敌”,因而没收其一切德国国内与海外的资产。而犹太人中不乏殷商巨贾,搜刮来的钱财一下子就填满了纳粹的腰包,为其发动战争提供了支持。
为此,瑞士很快推出了《联邦银行法案》,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确保了银行、银行职员不会与纳粹合作,为逃亡的犹太人保留一点最后的钱财。实际上,当时瑞士银行雇佣了不少德国员工,倘若没有这部法律作为后盾,他们即便内心不愿意与纳粹合作,也无法对抗纳粹的高压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定这部法律的初衷是善良而积极的。
当然,也有人提出批评,大量犹太人在二战中惨遭迫害致死,自然就不会来到瑞士取出存款;而其子孙有些压根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或者即便隐约知道,也不知道账号和取款密码,只能望洋兴叹,最终的结果实际上是落到了银行的口袋里。对此,瑞士几大银行在二战后一直未停止过寻找“沉睡账户”主人的后代,也兑付了其中一部分存款。
理论上说,既然二战已经胜利,纳粹德国不复存在,瑞士应该就没有再继续这种极端保密制度的必要了吧?
一方面,是保密制度为瑞士银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声誉,让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存款保存中心,银行业尝到甜头就不愿放弃;另一方面,还是因为历史环境使然,让这种制度被沿袭下来。
二战后的世界,又迅速进入了东西方对抗的冷战时代,而冷战的一个特点就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都进入了强人政治的时代。这些强人背后,都有美国或苏联在撑腰,作为攻击对方的桥头堡,同时往往也就顺道自己捞上一大笔。
非法搞来的钱,放在国内肯定是不安全的,万一哪天发生政变就连锅端了。而严格保密的瑞士银行,则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资金去处,瑞士的私人存款因此蓬勃发展起来。
已经公开的资料,就包括几个著名政治家的巨额不法所得:菲律宾前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罗马尼亚前总统齐奥塞斯库、利比亚前领导人卡扎菲等等。而这些人的背后,多少都有美苏两国的身影,倘若真的要求瑞士全面废除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恐怕会给双方阵营都造成极大的震动,所以大家也就索性都装蒜了。
真的会变吗?
冷战结束后,世界各国都忙着经济建设,而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的弊端也就逐渐浮现出来了。
在这一时期,转移的资产中,有许多是各国富人的合法收入,但为了逃税而选择了将收入发生地点设在监管松懈的地区(如维京群岛、巴拿马等所谓的避税天堂),钱则存在瑞士;一些犯罪集团头目,比如墨西哥大毒枭,也会把瑞士作为洗钱活动的终点,把大量非法所得漂白过后转到瑞士,让司法机关更难追查。
这样,瑞士的银行保密制度,对于各国的正常税收和社会秩序就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开始饱受诟病;像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更是直接拿瑞士的一些银行狠下杀手。比如,美国在2010年就盯上了瑞银(UBS),最终罚了7.8亿瑞士法郎后和解;瑞士最古老的威格林银行(Wegelin & Co),更是因为协助美国客户隐瞒了大约12亿美元收入,被逼得关门大吉。而瑞士在《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上答应与美国合作,则直接挑战到了保密制度的根基。
经合组织也开出“避税天堂”的黑名单和灰名单(瑞士在2009年曾被列入灰名单),警示各成员国对它们特别提防,严重影响了其国际声誉;在G20会议上,与会的领导人也达成共识,承诺会对这些国家和地区采取各种制裁措施。
一句话,瑞士的日子并不好过。
回到开头的新闻上来,这次,瑞士真的会否定自己一贯坚持的银行保密政策吗?
答案是:谨慎乐观。
这次的AEOI标准,实际上只是给出了一个建议性质的时间表,瑞士至少在2016年前不必采取具体措施;同时,该标准并非法律,想要落到实处还得通过立法机关审批。瑞士宪法规定,瑞士实行“公民表决”(即公民投票)和“公民倡议”形式的直接民主,每逢重大事项就全民公决是瑞士的一大特色。考虑到瑞士银行业普遍对此不感兴趣,瑞士议会将如何决定还很难说。
需要澄清的是,即便AEOI真的在瑞士全面推行,该标准也只是用于涉及逃税和洗钱的用途,并有“评估接受信息的国家有无严格的配套措施”的前置条件。换句话说,主动权依然掌握在瑞士手中。
另外,世界上除了瑞士,还有诸如巴拿马、奥地利、比利时、新加坡等采取类似的银行保密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即便瑞士先行一步,倘若不能堵塞其他漏洞,逃税和洗钱问题就还是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而要全面改变这种现状,恐怕还需要几个主要国家的一致努力。
中国非法资金外流10年超1万亿,居全球首位
2013年12月,美国非营利机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发布《发展中国家非法资金流出:2001-2011》报告。该报告指出,2001-2011年期间,中国(大陆)因逃税、腐败和犯罪等而产生的非法资金外流达1.0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份额的1/6,是全球非法资金外流最多的国家。俄罗斯、墨西哥分列二三位。
发展中国家资金外流种类
1、商业逃税:转至税率更低的国家逃税(世行报告称占比60%)
2、洗白非法资金:通过将非法资金(如贪污、金融诈骗)转移到国外逃避监管
3、投资需要:国内管制较多,投资渠道较少,将资金转出获得更好项目和收益
据社科院报告,中国资金外流比较特殊,集中表现在洗白非法资金这一单一形式上,可分为转移非法所得、实现化公为私、转移个人财产等方面。
虽然瑞士银行业承诺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不再坚持保护银行客户隐私,但追缴中国外逃资金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据称中国此前从未要求瑞士提供外逃贪官银行账户信息。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中国的部分贪官为了躲避调查,有可能以伪造的身份证件开户,或者手持别国护照办理银行业务。这样即便公开账户,也很难揪出账户背后的贪官。
另外,瑞士银行家协会公共关系经理沃纳表示,目前这40多个国家签署的宣言尚只是一个政治承诺,如果要最终成为具有强制力的措施,则需要通过国际法再到国内法的一步步推进,最早也要到2017年才生效。(资料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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