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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重读:院士评选黑幕

日期:2014-06-12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编者按:6月11日,正在召开的中科院和工程院两院院士大会上,工程院率先审议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稿。《章程》规定,今后,高校、企业等单位将不得提名院士候选人,仅工程院院士和工程院委托的包括中科协在内学术团体方可提名。此外,对于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等的不合格院士,将被“劝退”甚至直接从院士成员中除名,不过新章程仍未涉院士退休。据了解,同时审议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在院士提名、票选、退出等机制上,也做出了与工程院章程类似的修改。两院章程修订对积弊已久的院士制度将产生深刻影响,引起多方关注。 《新民周刊》曾在去年做过一组院士评选黑幕的文章,在此重新刊出,以让读者了解院士制度的现状和此次改革的重要意义。
张曙光坐实了院士评选黑幕?
 
 
 
  8年前,已故的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就曾对媒体披露说:不少增补院士候选人,由“单位”出面四处活动,大肆送礼行贿,有的甚至侵占他人科研成果往一个人身上堆,或者举全系统之力包装候选人。
   两年前,中国工程院院士闻玉梅等4名院士联名撰写了《我们的心声》一文,明确指出:“有些单位不惜出资‘公关’、‘包装’,以获得一名院士入选作为‘工作重点’。……尤其在中国工程院已经发出信函后,‘助选’人员仍不放弃活动,甚至以主管部门的身份向院士‘推荐’,继续拉票,令人不能忍受。”
  2013年,贪官张曙光在庭审中,把过去近十年对院士评审中的那些“无实据”指责,直接“落实”为2300万受贿款。
  
 记者|黄 祺
   
   
   本来是审贪官,却让风马牛不相及的中国科学院“恶心”了一把——近日,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嫌受贿受审。9月10日,张曙光在北京市二中院法庭上供述,他将受贿的巨款用于为参评院士做准备,因为这个事情“需要用钱”。
   张曙光身居要职,曾经是铁路系统“明星”,也被认为是已经被判处死缓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心腹”。因为案情重大,对张曙光的审判备受公众关注;而他所牵扯出的中国科学院是中国科研系统最权威的机构之一,院士制度被看做中国最顶级的科研荣誉。因此,张曙光“花钱参选院士”的说法,激起千层浪。
   其实,对于院士制度以及院士评选制度,多年来舆论批评不断。2005年,一批老院士在一次会议上,无意间“扯”到当下院士制度的弊端,当时,老院士们就已经对院士评选中拉关系、贿选,院士特权、特殊待遇等不正之风进行了批评。
   为了回应老院士们的批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都曾表达过开展改革和整肃的决心。但是,近十年过去,不正之风显然并没有多少改观,从张曙光的供述可知,参选院士“需要用钱”,并不是什么秘密。
   有学者批评认为,期待院士制度“自净”并不现实,唯有取消这一制度才可能斩断庞杂的利益网络。但也有不少人争辩认为,院士制度本身无错。
   总之,因为张曙光的出现,院士评选过程中的混乱一面再次被曝光。
   “硕鼠”自然可恶,但比“硕鼠”更加可恶的,是明知粮仓千疮百孔却视而不见。
 
 
 
 
 
张曙光也有求人的时候
 
 
 
 
 
  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张曙光,尽力保持着自己的形象——白衬衫、黑夹克,头发纹丝不乱。至少从外形上看,张曙光身上颇有学者风范。在成为被告之前,张曙光是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前者代表他在专业上的权威,而后者则是官衔。
   事实上,张曙光自己也很在乎自己在专业领域获得的认可,因此,他曾于2007年和2009年两次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参评专业都是“铁道车辆”。如果不是在庭审中自曝贿选,张曙光参选院士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明确定义: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当上院士,是国家对一个科研工作者专业能力上最高的肯定。像张曙光这样希望在专业上获得权威认可的高官,这些年并不鲜见。
   愿望正确是一回事,行为正确又是另一回事。尽管两次参选院士,但张曙光最终未能获得院士资格,在努力争取获得院士资格的过程中,张曙光动用了一切可能的资源,目前他供述的,主要是钱。
   在庭审中,张曙光称,他先后3次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两次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共计1000万元、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钱款人民币500万元,均与参评院士“需要花钱”有关。
   除了这些赤裸裸的数字,张曙光还回忆了相关细节:2006年他为参评院士做准备,戈建鸣得知后主动找到他,表示需要用钱、用多少就跟他说。张曙光回答“200万元差不多”。大约2006年底2007年初,戈建鸣第一次给张曙光拿来了200万元。
   2007年参评结果出来,因少了7票落选,张曙光多次和戈建鸣电话沟通参评院士一事,主要商量“如何花点钱”促成此事。“戈认为是钱花得不到位,不是想象的这么简单,下一次要早做准备。”此后,戈建鸣两次从常州开车到北京京都信苑饭店,每次将300万的现金用纸箱装好后交给张,用于张曙光参评院士开销。
   王建新在接受调查时称,“2008年7月、8月,张曙光找我去他办公室,当时他正在准备第二次申请院士,需要组织科研成果,而为了让院士们了解这些成果,还要打点评审,需要一些费用。”王建新立即表示可以:“赞助一部分”,第一次给张曙光送去500万。
   2009年3月、4月,张曙光的初评挺顺利,在他的办公室,王建新表示“评上了还得感谢评审”,自己可以再赞助。王建新说,2009年,张曙光在第二轮评选中以1票之差落选,很沮丧。王建新则表示,即使落选了,也得感谢评审,当年11月份,他又给了张曙光500万。
   对于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钱款人民币500万元,他同样表示:“当时正是第二次申请院士,需要花钱。”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要想评上院士,并不是那么容易,像张曙光这样在庞大的铁路系统可呼风唤雨的高官,也有求人的时候。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院士评选过程显然已经是一只“有缝的鸡蛋”,如此,张曙光才可能四处索贿,用于“打点”。
 
 
 
 
 
2300万都“打点”了谁?
 
 
 
 
 
  那么,张曙光索来的前前后后共2300万受贿款都“打点”了哪些人呢?
   风口浪尖上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在庭审第二天做出回应,声明称,中科院未曾收到与张曙光“花钱参评”的相关投诉。如查实哪位院士有受贿等违法行为,中科院绝不姑息,欢迎社会监督。
   这样的回应显然未能让公众满意,更有人怀疑,彻查是否真正能实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校务委员顾海兵,曾把中国院士制度作为研究课题,多年质疑院士制度中的乱象。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顾海兵表示,对于中国科学院能否彻查相关张曙光案的院士评选不端行为,他很不乐观,“可能还是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按照张曙光的说法,评选院士过程中,“打点评审”和“组织科研成果”是两个需要花钱的环节。关于“打点评审”,目前还不可能有调查结果,而关于“组织科研成果”,据《新京报》报道,根据内部人士掌握的材料,2007年张曙光候选院士的“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张曙光以个人名义出版两本“专著”:《铁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下简称《高速列车技术》)、《超大型工程系统集成与实践》。
   《高速列车技术》“编写组专家通讯录”中的学者,涉及铁道部、南车集团四方股份公司、北京交通大学、铁道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6个单位人士,其中又以北京交通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为主。编写者涉及30人,职务职称涉及副司长、副处长、教授、副教授、讲师、研究员、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专业涉及车辆工程、热能动力、安全工程、信息、机车车辆、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牵引传动及控制、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据报道,编写工作前后耗时1个月,吃住都在酒店,费用数十万元。费用由铁道部进口高速动车组的一家代理公司支付。
   张曙光1982年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机械系车辆专业,毕业后在车辆段搞车辆维修工作,后来在铁道部做车辆运用的技术管理工作。内部人士认为,张曙光不具备写作这两本专著的能力。
   也就是说,如果凭真本事,张曙光无法达到评选院士的条件,他必须寻找“歪门邪道”以达到自己的目标。
 
 
 
 
 
“单位”使出浑身解数
 
 
 
 
 
  中国院士的评选,要从1955年开始说起。当时,中国科学院选聘了233人为学部委员,华罗庚、苏步青、郭沫若、李四光、竺可桢、茅以升等46位著名科学家在列,1994年学部委员改称院士。同年,中国工程院开始选聘工程院士。此后,一些院士身兼两院院士的资格。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院士评选过程神秘而陌生,只有在每一届增选院士名单公布时,才可能从新闻中听到这些大学者的名字。因此,当张曙光自曝院士评选“需要用钱”时,很多人顿觉惊诧。但对那些有机会参选院士的机构来说,评院士“要公关”却并不是什么新闻,这些机构包括科研院所、高校、医院、大型企业等等。
   “我一点也不觉得惊讶,张曙光只是冰山一角。”顾海兵对《新民周刊》说。事实上,2005年一批老院士就曾经对院士制度中的不正之风进行抨击,其中早就提到,增选院士过程中,有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面公关,贿赂送礼。
   按照院士定义,院士称号是国家授予科研工作者个人的荣誉,那么,为什么出面公关的会是单位?
   中国科学院在其《院士章程》中对院士增选有明确规定,院士候选人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推荐,不受理本人申请:(一)院士直接推荐候选人;(二)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按组织系统推荐候选人。
   2006年故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在2005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我不主张取消院士制度,但是应该取消“单位推荐”。国外是没有单位推荐的,单位推荐弊端非常多。按规定,增选院士候选人一旦被发现进行“公关活动”,候选人资格就被取消,于是不少单位出面四处活动,送礼行贿;还有的单位把别人的科研成果往一个人身上堆,大力包装,受害人也不敢举报作证。个人侵占他人成果很容易辨认,但是单位来做的话就隐蔽很多,特别是保密单位。当时,也就是8年前,邹承鲁说,是到了该取消单位推荐的时候了,增选院士候选人完全可以由院士推荐,大家是同行,彼此了解情况。
   邹承鲁院士的说法,如今在张曙光身上得到印证。据报道:“张曙光第一次被推荐中科院院士候选人时,时任部长的刘志军曾在铁道部系统内说,集全系统之力,张曙光势在必得(院士)。”
  除了直截了当的送礼公关,候选者单位还要为候选人创造各种条件,以取得投票者的认可。
   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院士候选人由本学部院士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2/3的候选人,按照本学部的增选名额,根据获得赞同票数依次入选,满额为止。按要求,候选人与投票的院士要回避见面,但是,一些候选人所在的机构总是能巧妙地安排时机,让候选人与投票院士“巧遇”,比如,一些学术会议,既邀请投票院士,又邀请候选人。
   评院士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在候选人机构中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对这些不端行为应该也心知肚明。
   2011年5月,中国工程院院士闻玉梅与其他3名院士联名,写了一篇名为《我们的心声》的文章,这篇文章至今还挂在中国工程院的网站上。
   文中提到:最近中国工程院为增选院士向本年度全部有效候选人及其单位,发了信件希望各候选人、单位能自律,不要进行“助选”、“贿选”或其他送礼、拜访等活动,以保证院士在增选中能客观、公正,不受干扰地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标准进行此项工作,我们非常赞同。
   文章还明确批评了院士增选中的各种不端细节:有些单位不惜出资“公关”、“包装”,以获得一名院士入选作为“工作重点”。这些错误的认识使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尤其在中国工程院已经发出信函后,“助选”人员仍不放弃活动,甚至以主管部门的身份向院士“推荐”,继续拉票,令人不能忍受。
   2005年老院士们的批评,曾经引发媒体对院士制度的集中批评,但6年后的从《我们的心声》中可以看出,院士评选中的乱象,这些年并没有刹车的迹象。
 
 
 
 
 
院士为什么那么香?
 
 
 
 
 
  评院士的阵仗,如今完全可以用“打破头”来形容。值得玩味的是,只走过20年历史的“院士”称号,为何在中国成了一个人人觊觎的头衔?
   中科院院士汪品先早在2005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就一语道破天机:如果院士本身不意味着金钱、不意味着特权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出现,院士作为终身荣誉是无可厚非的。
   中科院《院士章程》中规定院士可以获得一定的津贴,但这个津贴并不多。汪品先院士2005年的院士津贴是每月2000元左右,但他自曝,“我的收入却是工资的好几倍”。
   老院士对这种现象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这就好比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打补丁,首先应该将衣服调整好,如果补丁比衣服还大的话,这就不正常了。”
  院士身上的“补丁”到底有多大?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各省市、各机构都会为院士提供特别待遇,这些待遇除了津贴,还包括乘坐飞机的客舱等级、配车、医疗报销等等。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是,让院士享受副部级待遇。
   有形的待遇之外,院士还被赋予了更多专业以外的权威,一些官员热衷于“请教”院士,各种重要场合请院士到场,借院士之“光”为自己添“彩”。当院士被塑造成为“明星”后,特权也就随之产生。
   院士“吃香”的更重要原因在于,院士所在的机构“需要”院士。
   对院士所在的机构来说,院士数量首先是一个“面子”问题,比如刘志军当年会暗中比较本部门与平级部门之间的院士数量,院士少,实在脸上无光。
   更重要的是,院士能够给所在单位带来“实惠”。
   2005年,学者周国平撰文讨论了这个问题:院士原是个人荣誉,单位何必如此使劲?其中的奥秘在于,在现行制度下,一个单位有无院士及院士人数与单位利益有密切关联。比如说,在申请重大课题项目时,在申请博士点时,如果有院士牵头,就很容易如愿,而这二者都意味着可以获取数目可观的经费。因此,收支相权,得到一个院士名额所带来的收益,远远超过了付出的公关费用。
   在科研系统,单位的评级要看有多少个院士,如果本单位或者本系统院士越多,单位和系统获得的机会就会越多。如此一来,各种机构只会嫌自己院士太少,不会嫌多,也就把评选院士当成了单位的事而不是候选人个人的事。
 
 
 
 
 
改革还是改掉?
 
 
 
 
 
  既然院士评选不正之风的症结显而易见,那么,整肃为什么难以奏效?张曙光之流为何可以不惧知情者的检举揭发,依然在贿选上执著努力?
   以上两个问题,在顾海兵看来既简单又复杂。“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这样的性质,让院士与政府保持了特殊的关系。另一方面,谁来监督两院的院士评选工作?”从这个基础出发,顾海兵认为,不能期待院士制度的自我改革。
   近十年来,顾海兵每次谈到院士评选制度中的不端行为,他都坚决地呼吁取消院士制度。“首先要取消‘院士’这个称号,如果改成‘会员’呢?谁会觉得你一个‘会员’有什么了不起的。”顾海兵介绍说,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没有大而全的实体性科学院,只有松散性的科学学会,而且一般科学学会不直接承担项目研究工作。美国的科学学会成员就叫“会员”,很多国家会员还要缴纳会费,他们所谓的“特权”仅仅是在获得研究资料时有更多的方便而已。
   顾海兵还直言,院士人数不断增加,中国的科研水平这些年却并未进步多少。这就好比以中国目前的足球水平,还要评选国家级球星。
   但是,也有很多人不赞成取消院士制度,在2005年的讨论中,邹承鲁、何祚庥等院士就持这样的观点。汪品先院士认为,院士推荐办法应该改变,减少推荐层级,增加透明度,使院士与候选人之间有面对面的交流机会。邹承鲁院士提议,把所有候选人的资料尤其是具体成果在网上公示,接受全国科学界的监督。在这些老院士看来,院士制度本身无错,如果“院士”称号恢复成为“终身荣誉”而不是“终身特权”,那么评选中的“潜规则”就能自动消除。
   无论是“改革”还是“取消”,可以预想到的是,要改变院士评选中的不端行为,没有那么容易。全国各类科研、教学机构、地方政府通过院士制度结成了互相牵连的关系网和利益网络,“破网”的阻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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