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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群租,“药”对症了吗?

日期:2014-07-03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现在二房东之间,已经形成“网络化”,相互交换信息,比如某小区正在打击群租,他们就会将租客转移到管理较为宽松的小区。

 

记者|姜浩峰
 
       一场发生在高层居民楼内的火灾,夺去两名消防员年轻的生命。今年5月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888弄盛华景苑,消防战士钱凌云和刘杰牺牲。他们在扑灭火灾时,被室内爆燃的气浪推出窗外后从高空坠下。后经报道,发生火灾的公寓存在群租现象,这套住房面积不足90平方米,却有10人租住,室内有多处火灾隐患。
  也就是在同一天,新修改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这项上海市人大颁布的法规实施近两个月来,情况如何?那些从事非法营生的二房东、黑中介,是否正在企盼“风头”过去后东山再起?有关职能部门这次真的会行动起来吗? 
 
打不死的群租“小强”
  
  “我是普善路128弄紫兰苑小区的居民,小区内4号10楼×室存在群租情况,人员喧闹嘈杂,且伴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在近一年里多次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
  “唐镇的保利御樽苑的二、三期已交房,由于自住业主比较多,各业主积极举报打击群租现象,但是却没有结果……”
  打开上海市政府网站市长之窗页面,此类投诉屡见不鲜。其中普善路这位投诉居民,从2013年6月13日开始投诉不下七次,直到今年6月5日,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终于回复,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嘉定区江桥镇。以嘉城二期新航域为例,小区共有2600多户住户,据管理该小区的景瑞物业透露,群租现象多时,有近270户。比起普陀区中远两湾城高峰时的600多户,已开盘五期的嘉城,在群租总数上大有奋起直追之势。“2011年,当《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台时,我们向有关部门举报群租,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电直接称,这种事他们不管的。”一位居民说,“当时‘办法’出台,却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有关部门互相推诿,谁都不想管。”
  今年5月新修改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群租处罚已有明确规定,比如“将罚款幅度由‘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提高至‘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群租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将罚款幅度由‘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提高至‘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等标准和要求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未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这样明确的规定,真能落实吗?以海川路58弄86号×室为例,当江桥镇相关工作人员致电业主李某时,李某称:“群租关你们啥事?”随后直接挂断电话。江桥镇相关工作人员称:“李某挂断电话,拒绝约谈,我们暂时无法对他进行处罚。”对于该户群租情况,有关部门早已掌握情况。该户“二房东”雷某,从事非法群租转租多年,从中远两湾城一路发展起来,如今光在江桥镇就有不下十套住房用于群租。根据媒体公开的报道,像这样的二房东,在北京、上海、广州、福州等地,其非法年收入能达到20万元。
  仅以业主李某的这套三室两厅来说,从2011年起,邻居对其投诉不断,光今年以来致信市长之窗就不下五次,从租客用钥匙捅邻居房门,到拔刀威胁,各种现象层出不穷。对此,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4月15日的回复是:“海川路58弄86号×室群租,同时该室内私拉电线,有火灾安全隐患,且该室租住人员未办理外来人口登记。我局江桥办事处将相关情况报江桥镇综治办,进行联合治理。”但直到6月份,房屋内的隔断、私拉电线仍岿然不动。
  在调查采访中,有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称,业主们举报多次没人管,甚至遭到房办部门推诿,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
  
如何按下葫芦不起瓢
  
  北京市朝阳法院梳理近年来审结的50余件群租房犯罪案件发现,其中33%为财产犯罪,33%为性犯罪,25%为毒品、容留类犯罪。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首席战略研究员彭真怀认为:“十七八平方米的空间住着七八个人,水、电、煤气管线私接、乱接,存在严重消防隐患。人员混杂,治安上也有隐患。群租房往往通风不好,如果发生传染病疫情,会造成交叉感染;财产安全有隐患,群租房内人员混杂,抢劫、抢夺、盗窃等财产性犯罪问题突出;公共安全也有隐患。人员混杂妨碍了本地居民的权益,私搭乱建改变了房屋结构,居民安全受到威胁。”
  新修改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后,新一轮群租治理启动。嘉城新航域所在的江桥镇嘉航社区,也着手准备治理群租。该社区党支部书记马丹告诉《新民周刊》记者:“我们的治理步骤是这样。首先是居委会排摸发现后,上报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开出《居住房屋违规租赁调查认定单》,对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况进行拍照,留好影像材料。然后由管理部门出具《居住房屋违规租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房东在《通知书》开具日期的15天内自行整改。目前,集体宿舍;将房间分割后出租;按床位出租;人均面积低于5平方米;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等,符合任何一条都认定为群租。”
  那么,如果业主在限期内不作自行整改呢?“镇联勤部门会逐批采取强制措施,将房屋恢复原状。”马丹说。
  记者查询上海市长之窗网页,发现各区县在这次群租治理中,口径基本一致。6月18日下午,上海闵行区特地召开了2014年住宅小区群租综合治理推进大会。
  在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云女士看来,靠运动式整治群租,结果无非“按下葫芦起了瓢”。6月22日,陈云在上海季风书店的学术活动上做了一场关于群租的报告。她给出的数据是:“2007年11月,媒体披露,中远两湾城九成群租者已离开,治理产生效果。而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人避风头提前回家过年了,2008年初,他们又回来了。”2013年,中远两湾城发生了二房东痛殴业主的恶性事件,群租回潮到又一个高峰。
  陈云说:“现在二房东之间,已经形成‘网络化’,相互交换信息,比如某小区正在打击群租,他们就会将租客转移到管理较为宽松的小区。”
  
群租祸根二房东
  
  在陈云看来,城市群租问题,就是二房东与租客“合谋”的产物。根据陈云的研究,群租问题是从2006年起在中国大城市星火燎原的,如今已经成为“隐性贫民窟”。和东南亚贫民窟的最大区别是,中国的“隐性贫民窟”反而主要隐藏在市区的中高档小区。“这是由于中国城市管理比较严格,城管也比较厉害,使得低端外来人口不可能乱搭建贫民窟。”
  陈云说,“群租与大学毕业生合租房短期过渡不同。大学毕业生合租,大多数是找业主,有简单装修、有私密房间,有客厅。而群租不仅将住房隔断,许多是长期群租的流民。群租房的治安、消防、卫生状况普遍差,甚至让小区周边公交等设施混乱。”
  在嘉怡路上,江桥镇一位城管人员告诉记者:“每天上午一上班,我就用铲子铲二房东小广告,电线杆上、公交站牌、墙上、户外广告上,到处都是。每天铲下来的小广告纸,能滚成好几个纸球。”
  撰稿人张梦麒在《上海观察》发表的文章《美国人怎么管群租》中提到:“要想群租,更难过的一关是出租自有住房的房东,他们一般不愿意冒着违法的风险把房子租给多人……还有邻居,如果群租打扰了邻居,或者仅仅是这家邻居爱管闲事,只要邻居投诉,警察就铁定会介入管理了。如果涉及青少年的居住权益,问题就更加严重。”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则认为,上海的保障房体系暂时无法彻底解决需求难题,因为保障房总量还十分有限,且保障房目前只能解决上海户籍人口的住房需求,对群租需求最大的流动人口还很难被保障房覆盖到。《新民周刊》了解到,诸如上海嘉定区南翔等地,也有公司与政府部门签订协议,盘活空置商品房和动迁房等闲置资源,提供房屋租赁业务。嘉定区江桥镇更是提出,施行“房屋租赁代理制”,由居委会亲自来做中介,将租客信息集中管理。这一步是否能走好,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香港有多少群租房?特区政府的一个委员会去年进行的调查推测:总数约有6.69万间,居住人口约17万人,占香港总人口的2.4%。该数字尚没有包括工业大厦内的“劏房”户(劏在粤语中即为隔开之意)。
  面对如此大规模的群租房人口,香港是如何管理的呢?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区政府从2011年开始全面巡查群租房,一发现有安全隐患或建筑违规,就会发出清拆令。过去5年,香港屋宇署就共发出超过1000张清拆令。
  特区政府从2012年10月开始,将群租房建筑工程纳入监管范围。根据规定,所有群租房建筑工程,必须委任符合资格的建筑专业人士承建,否则就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万港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
  全面巡查和工程监督,从源头确保了香港群租房质量,有效应对了安全、消防、卫生等问题。
  除此之外,为更彻底地规范群租房市场,香港还考虑将群租房纳入正规房屋种类,实行发牌制以全面监管。香港长远房屋策略委员会去年9月公布的文件建议,对群租房设立发牌规管或业主登记制度。具体细节尚在进一步讨论。
       有了安全保障,群租房虽然可以正常存在,但年久失修、线路老化、环境恶劣,群租房这个城市房屋的“畸形儿”依然困扰着香港的发展。(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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