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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该把“房产税”关进“休克”笼子里

日期:2014-12-24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撰稿|孙华良
 
 
      上海楼市目前仍然处于痛苦的纠结时期,尽管各种政策利好刺激着市场成交量的复苏。正如我在今年9月的预言:“上海今年第四季度新建商品房成交量应该在250万平方米以上。”上海今年10月和11月的新建商品房成交量每月都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这是令房地产行业兴奋的数据。同时,明年上海楼市的行情肯定好于今年,但整个市场仍不容盲目乐观。
  为何称上海楼市仍处于痛苦的纠结时期,这是因为上海新建商品房成交量复苏的背后,隐藏着并不乐观的数据和事实。其令人胆颤心惊的市场数据是,上海新建商品房的库存量达1300万平方米以上,且其中14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占据40%以上,至少有500万平方米。这类户型的房屋,都是属于市场改善型购买需求。而与其形成鲜明反差的事实是,上海仍然坚守于“限购”的岗哨上,且明年取消无望。虽然,央行放松购房贷款,但上海死守“限购”底线。因此,这类改善型购买第二套大面积户型的购房者,仍然是处于事实上的“限购限贷”水深火热之中。结论很简单,上海楼市要消化50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房屋,依然是困难重重,因为市场的购买力受到严重的束缚和挫伤。
  更令人伤感的事实是,上海“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尽管不针对已购的存量房,但剑指新购商品房,在购买面积上有着严格要求。说直白一些,就是购房者想要购买改善型的第二套大面积住房,基本上都是超过免征面积规定的范围。自然而然地要担心各种税赋,严重地挫伤改善型购房者的购房信心。
  前几天,上海一位资深的财经地产记者采访我说:“上海大户型房屋滞销,是否能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来扩大市场销量?”
  “上海绝大多数的大户型房屋品质都是上乘的,且由于市场销售压力颇大,涨价动能不强,性价比都还是可以的。其滞销的根本原因是受制于政策打压,有市场购买实力的客群被限购,勉强有资格购买的改善型客群,不但没有享受放松贷款的政策红利,而且,还受到‘房产税’的虐待。因此,‘限贷’和‘房产税’不停止,明年上海大户型的房屋销售仍不容乐观。”我如实坦言。
  据悉,“房产税”在全国试点扩容已被叫停,继续用“房地产税”扩容来威胁房地产市场的风波暂时平息。同时,“房地产税”的推出,也明确要走立法程序,最快也要到2017年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其实结论简单明确,只是我们采用“鸵鸟政策”埋头不见而已。甚至我们不敢面对现实去叫停正在试点的“房产税”,而让购房者深陷苦恼之中。我看到一组数据,今年上海有关部门征收的“房产税”多达20亿至30亿元,而“房产税”征收以来总金额达近100亿元。这100亿元试点的额外税种征收,买单的都是市场的购房消费者。100亿从个人腰包里被强行掏走,不是一个小数字啊,购房消费者伤得起吗?
  我曾就“房产税”的征收发表过以下观点:“应该说,上海房产税所涉及的面是较大的,而且,所涉及的缴税数额也是可观的。
  如果房产税仅仅停留于试点阶段,或者再讨论三五年后正式出台。可以说,这对于上海和重庆的购房居民肯定是有失公允的。古今中外,世界各国,凡要征税,都有其必征的理由,而此次房产税试点也是以调控房价为名而征,也难以简而言之其对与错。但结果是购房者多缴了税收,等于提高了购房成本。但如果房价被调控下来了,购房者降低了购房成本而支付新增的税收,也不会不爽的。但如果事与愿违,就难免怨言四起了。
  我认为,暂且不论征收房产税是否合法合理,但两地试行房产税两年,肯定是让购房者多缴了两年的新增税收,而且房价并没有因此而不涨。因此,尽早通过立法暂停上海和重庆试行房产税,或者全面推广房产税,仅仅是体现一种公平待遇和公平精神。
  我认为,合法合理的房产税,应该是一种促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我一直强调,“杀富济贫”是一种平衡社会财富的手段,能满足社会和谐的需要。但杀了富而没有“济贫”,只会加剧社会财富的不均衡。如果我们能把房产税所征得的巨额资金,专门用于为无房者提供廉租房,或者补贴无房者购买住房,那么,拥护者肯定多于不满者。即使有人不爽,也会安慰自己权当是为社会作出贡献了。同时,只有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百姓们才能安居乐业地实现中国梦。
  因此,我个人认为,上海“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应该尽快停止——关进“休克”的笼子里。其理由是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征收只是“先行先试”,并非立法。因此,让我国的“房地产税”走正常的立法程序,该征就征, 该收就收。我想两地人民也不会没有这种思想觉悟,把上海和重庆“房产税”关进“休克”的笼子里,也仅仅是求得两地人民和全国人民享受同等公平的国民待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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