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奸门”,一场没有赢家的控诉
在厦大采访期间,看见暑期里来做校园游的各地人士不少,许多家长带着小孩来此美丽校园,想提前感受一番象牙塔的滋味。虽然是来采访的,可记者也必须随着所有非校外人士的队伍,排队进校门。进门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校方则给予地图一张。
校内许多大楼、教室都在翻修,厦大的“大楼之谓”,已极。在厦大颂恩楼15楼纪委办公室,记者并未发现所谓的纪委调查组挂牌办公。找到调查组陈老师,其对待记者的态度也极为生硬。
此行,我是来采访厦大历史系吴春明教授之“诱奸门”的。6月中旬开始,自称厦大女博士的网友“汀洋”就不断发微博、博客,称历史系淫兽教师如何如何。随后又有其诱奸女生的网文爆出。可以说——厦大出来的又来吓唬人!可惜,人们不是被吓大的!
女博士生,怎么说至少也都25岁以上,是成年人了。成年人之间发生婚外性行为,如果是强奸,那么受害者应该报警。如果是两厢情愿,那么此诱奸,不过是通奸耳耳!通奸确实不道德,对于党员来说,也违反了党纪,但责任绝非吴春明一方。吴春明身为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假若与女学生通奸,查实之后自然有党纪、校规处理,厦门大学亦表态称“决不姑息”。那么,作为与吴春明通奸的女生,无非小三、小四、小五、小六,乃至小十七八数不清……,是否就道德了呢?拿自己的身体换取导师对“学术成果”的肯定,保研保博?甚至为了区区津贴?这难道是厦门大学某些女博士生的道德吗?
然而,网上如此攻击吴春明的帖子仍然不断,而吴春明的沉默,也使人们更加怀疑。特别是122名学生联名保他,使得事件扑朔迷离起来。实则,根据记者调查,最初的攻谗,起因无非女博士生周某没有拿到博士学位。没拿到学位的原因自然是与自己的导师吴春明关系闹僵。与吴春明关系闹僵的起因,则是吴春明不予报销她的一些购买复印资料的发票。不予报销的原因是她要将一些资料免费挂在网上,而吴春明认为这些资料有知识产权不应免费分享。而她又认为吴春明利用科研经费开房行乐,在今年6月到学校领取博士结业证书时,一时愤怒发文上网。
我的采访过程,显示出与改造校舍工程、实施导游服务相比,吴春明“诱奸门”事件在厦大简直不是个事儿。纪委并没有积极主动开展调查,而是一味想通过拖时间的方式,让此事不了了之。而“汀洋”在网上攻谗一番之后,也达到了自己的所谓目的,于是偃旗息鼓了。记者屡次微博私信她都不回,打电话给她她也不承认自己就是厦大历史系没拿到博士学位的那个女生。
这两年,号称中国最美丽校园的厦门大学,出了不少“桃色事件”。比如2012年,爆出时年48岁的厦大女教授石某“色诱”30岁男博士。厦大宣传部李静告诉我:“其实这位石老师丧偶多年。那位30岁男士并非学生,而是一位教工。”可见,虽则女方年龄偏大,确系姐弟恋之一种,哪怕说得再怎么难听,也没有违背相关法律。当女老师想要终断恋爱关系后,男方不从,遂在网上制造怂人标题,桃色新闻油然而生。
然后就是去年,年过五旬的时任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自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称自己单身,并致其怀孕6个月。今年7月,纪玉华因涉嫌重婚被立案。
与纪玉华涉嫌重婚不同,吴春明事件到底什么情况,目前来看,尚未有人诉诸警方。诚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所表示的:“如果被引诱的女方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发生性关系也没有违背其意愿,那么对于实施引诱的一方来说,并不构成犯罪。因为情感、道德方面的缺陷造成对方想不开实施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实施了不道德行为的人并不负刑事责任。”而动辄爆出桃色新闻的厦门大学,到底发生了哪方面的基因变异,倒是真的该自己检查一番了。(姜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