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你“卖”了?
写下这段文字前半个小时,我手机一共收到两通营销推广电话。第一通来自招商银行的贷款推销,对方讲,我有20万元的借款额度,如需借款可快速到账。第二通来自哈啰单车“臻有钱”贷款电话,前不久我调查这家企业,在威海路街边随手扫了一辆哈啰单车,登录时默认同意了《法律隐私及政策》,谁知,这两周,哈啰就认定了我为目标客户,频频实施“骚扰”。头疼、无奈又无解……
关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大家似乎见怪不怪,用户作为弱势群体,不同意的后果,要么用户体验很差,要么就把你拒之门外,博弈到最后,还得同意。而企业方通常会找一家律师事务所,制定几十个格式化条款,规避自身风险与责任。我曾采访过一家银行,询问对方为何要收集我的学历、学院、职业甚至运动信息,对方说:“别人都收集的,条款不可能为你一人更改,如果每次都让你同意一下,你也麻烦。”这个回答竟让我无言以对。
更难的是用户在同意后,相关风险是否清楚?我测试了周围朋友的观点,大家都表示,在勾选同意时,99%的人无感。但当用户将个人信息交付到一个数据库,一旦企业方管理疏漏,这时候,黑产交易就有可能出现。你压根搞不清楚,谁把你卖了,以及你同意了哪个条款就把自己给卖了,甚至你的朋友、同事、躺在通讯录里几年不联系的“陌生人”,都可能因为你某一次贷款逾期,接到“催收电话”,太防不胜防了。
信息安全的巨大“黑洞”,正在吞噬着每个人,要说治理,也不是毫无办法。除了“公益诉讼”,还有一条路——信息安全三权分立。当涉及大众利益时,多方决策制衡,一致同意才可完成。但想在网络世界贯彻这一原则,并非易事。(吴 雪)
※版权作品,未经新民周刊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