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动驾驶跑在法制轨道上
阅读提示:由于我国201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将自动驾驶的问题纳入考虑,加州牌照、封闭式园区和无法案保障的“黑跑”,构成了中国无人车公司的三种测试路径。
记者|刘朝晖
在全球如火如荼加速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的同时,有关自动驾驶的测试、安全等法律问题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美国UBER自动驾驶测试车发生的撞死行人事故,更引发了公众热议。在中国准备在自动驾驶领域“弯道超车”的时候,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能够保障和促进技术的发展及行业的进步,是绕不开的话题。
国内部分法规存局限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发展和行业巨头的布局,世界主要汽车大国都陆续进行了法规修订,支持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和推广。2017年,美国批准了自动驾驶法案,鼓励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和研发,加利福尼亚州政府甚至允许无人驾驶汽车2018年在该州东部的公路进行试验,取缔现行“所有汽车需人为操控驾驶”的规定,无人驾驶汽车仅需被远程监控即可。德国修订了现有道路交通法,并出台全球第一部自动驾驶道德准则。
此前,由于我国201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将自动驾驶的问题纳入考虑,加州牌照、封闭式园区和无法案保障的“黑跑”,构成了中国无人车公司的三种测试路径。美国是完成自动驾驶顶层设计的首个国家,加州交通管理局于2015年制定了针对自动驾驶公开道路测试的相关草案,加州也因此成为百度、长安、蔚来汽车等企业看中的全球无人车路测“大本营”。国内多家无人车团队选择漂洋过海,前往美国加州申请当地的路测牌照。直到去年底和今年3月北京和上海发布关于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指导文件,国内才正式允许无人车上路测试。
实际上,相比于美国、德国等国家,我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方面的立法进展缓慢,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还是空白。我国对汽车道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系基于传统汽车的技术背景制定,一些规定无法适应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的需要,甚至会影响、阻碍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销售及使用。
同时,对无需驾驶员操控的自动驾驶汽车而言,驾驶员是否仍必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申办机动车驾驶证,及如何界定驾驶员的资格和责任,如何保证无人驾驶的安全,都成为需要继续研究解决的立法课题。
两会委员代表建言立法
由于中国现行汽车道路管理法规有部分条款尚未适应自动驾驶汽车发展需要,如何改变现状促进自动驾驶的发展,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成为汽车、互联网等相关行业代表委员重点关注的议题。
在2018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第二次带来无人驾驶相关的提案。2016年时,他曾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政策法规,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提案。今年两会,李彦宏提案建议,尽快出台自动驾驶相关政策法规,加速无人车产业化发展。李彦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美国真正做无人驾驶的运营都是在亚利桑那州,因为该州给了相关政策配套,鼓励无人驾驶而且保障最完善。截至目前,美国已经有20多个州都推出了自动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只有北京市、上海市推出了相关测试的规定,但他认为这还不够。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也表示,自动驾驶汽车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这个产业会很大,涉及很多安全法规问题。他建议加强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立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机关授权试点或制定暂行条例等方式,加快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测试专项法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调研力度,研讨新的管理制度,界定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自动驾驶汽车专用保险。
政策法规“破冰”开始
当前人工智能发展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为技术创新开路的“地方政府竞争”已经开启。去年12月北京成为国内首个推出自动驾驶相关政策的城市,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各地自动驾驶政策相继出台,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深圳5个城市已抢跑自动驾驶路测,更多地区跃跃欲试。这一系列新动作被视为自动驾驶法律法规在中国“破冰”的开始,政策红利开始加速释放。
在3月26日的2018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李彦宏描述了未来中国自动驾驶的发展前景:无人车会在3-5年内进入开放道路行驶。李彦宏认为,政策的鼓励和推动十分关键。北京开放了33条自动驾驶测试道路,他说“这105公里,是自动驾驶法制化进程的开始”。
显然,中国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在采取步骤缩小差距。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中国正在建设测试基地,并致力于制定路上测试管理办法。李小鹏说,无人驾驶逐渐融合最新技术,包括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网络技术、现代制造技术、新能源技术,关于自动驾驶船只和自动轨道交通的研究都在进行中。
无人驾驶方面的立法一旦开始修订, 将会涉及多个部门,与许多现行的法律存在冲突,可以预见这将是个复杂的沟通、论证和协调的过程。但是,归根到底需要法律先行一步,无人驾驶车才能真正上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权刘权估计,未来可能会在某些城市先行先试,再推行到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