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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妈妈”梦鸽

日期:2013-09-05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在这场“超人气”新闻事件中,梦鸽已经“抢镜”其子成了主角。对于这宗案件,公众担心因为李家的特殊身份,李某某得到庇护,而梦鸽则担心舆论干预司法,导致儿子遭受不公审判。那么,梦鸽的言行救得了儿子吗?


首席记者|杨 江


  47岁的中国著名军旅歌唱家梦鸽女士因为爱子李某某涉嫌轮奸,自今年2月以来面临着舆论压倒性的批判。
  8月30日,梦鸽终于打破其持续6个多月的沉默,向社会公众做出了公开道歉,然而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本末倒置的道歉并未能消减她所面临的压力,质疑声反倒因此高涨。
  李某某的涉案,让他的父亲——中国另一位更富盛名的军旅歌唱家——李双江,同样声誉受损。
  74岁高龄的李双江至今保持沉默,与他的低调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夫人梦鸽为救子使尽浑身解数,以至于给人留下了一个几近“偏执”的印象。
  因为名人效应,更因为梦鸽为救子展开的司法与舆论大战,对这宗强奸案,中国社会乃至国际媒体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如今,在这场“超人气”新闻事件中,梦鸽已经“抢镜”其子成了主角,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她被人揶揄为“中国好妈妈”,亦有网民直言,是她害得自己的儿子被送上了审判席,并有可能因此令儿子失去了最后一个获取轻判的机会。
  围绕这位母亲的争议,延伸并已经超越了其家庭教育的内涵。

 

孤独的无罪辩护

 

  8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槌的敲击声宣告了这宗强奸案的开审,梦鸽救子也由此进入了总攻。
  由于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李某某在内的4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庭不公开审理此案,上百名媒体记者被拒之门外。
  梦鸽以监护人的身份入庭。
  这位母亲以及她的律师团队在被告人的方阵中显得较为孤单,因为只有李某某以及他的辩护律师做出了无罪辩护,其余4名被告的辩护人均作了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并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明确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多名被告做出了对李某某不利的供词,被告魏某某的律师李在珂甚至提出法庭应该对这宗强奸案划分主从犯。这让梦鸽怒不可遏,当庭与李在珂发生了冲突。
  由于是不公开审理,庭后经由各种途径传递出来的消息显得有些零散而不完整。
  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检察院认为,李某某等5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同时提请法庭注意,本案中4名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一名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为预先张扬,对李某某的无罪辩护,人们并不感到意外,只是,梦鸽聘请的律师陈枢、王冉并没有出示“颠覆性”的证据。
  李某某当庭否认自己曾殴打并性侵受害人。这名16岁的少年称自己并未与杨女士发生性关系,进入宾馆房间后,是受害人自己把衣服脱了,躺在靠近厕所的床上,而他当时坐在靠窗户的椅子上玩手机,同伴说让他先来,他说不来,后来玩手机玩睡着了。
  案发至今,李某某的角色几度转换,从“强奸”到“嫖娼”再到现在的“没嫖成睡着鸟”。对于翻供,李某某称是因为遭受了公安的逼供、诱供,有30多个小时不让他睡觉,对方威胁自己不承认就判十年,“这辈子你就完了”。而对于在口供上签字,李某某表示自己不签会被认为态度不好,会被重判,所以就签了。
  梦鸽团队出具了一份物证鉴定书,该鉴定是法医对杨女士血样及其衣物上的精斑血液的检测结果,检测到的DNA只来自王某和魏小某。王冉称,依此可判断李某某没有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由于法庭择日宣判,对于物证等关键要据,目前尚无法得到公检法系统的说法,值得注意的是,庭审过程中魏某某指控李某某在车内打了杨女士几个耳光,到宾馆后王某又殴打过杨女士,并且李某某首先脱去了杨女士的衣服,第一个和杨女士发生了性关系。
  被告张某的供词也与魏某某形成了交叉印证,他同样证实,李某某在车上打了杨女士嘴巴,在房间内,李某某和王某脱去了杨女士的衣服,李某某首先和杨女士发生了性关系。张某还称杨女士在房间内曾去撞墙角。
  被害人杨女士以精神状况需要接受治疗为由拒绝出庭,法庭核准,公诉人提供的她的证词内容为,5个人都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李某某是第一个,且她的衣服主要是李某某脱的,过程中,她没有反抗和呼救,因为此前已遭到殴打,李某某还曾威胁要打死她,所以感觉呼救也没有用。
  杨女士表示,自己在酒吧时被李某某灌了很多酒,从在酒吧开始就不是很清醒,没什么意识,在随后出去吃饭时还一度去卫生间呕吐,她认为自己在李某某试图把她带出酒吧时,曾表达过不愿意,但没有用,在车上她清醒过来,求李某某让她走,但遭到了对方拒绝,称今天晚上你就是我们的了,现在说什么都白费。
  杨女士在证词中也提到,感觉被强奸受辱后不想活了,就用头撞电视柜,但撞了一下后就有两个人过来按着她。
  魏某某的辩护律师李在珂认为这起案件是由嫖娼演变为强奸的,“5名被告人与杨女士都有性行为,只不过有的是未遂,但李某某不是未遂。”
  对这场庭审,梦鸽足足准备了半年,可以说,这是她救子的关键一役,因此当魏某某以及李在珂做出对李某某不利的言词后,梦鸽坐不住了。
  她指责李在珂因为曾想代理李某某案,遭拒后报复,误导魏某某“作伪证”。

 

越来越恶心的舆论战

 

  其实,平心而论,无论李某某最终“罪”与“非罪”,站在一个母亲的情感立场上,梦鸽都是这宗案件的受害者之一。母爱是伟大的,救子也是天经地义,但以母亲之名所施的行为并不意味着一定对子女有益,梦鸽的爱也正因此饱受争议。
  梦鸽,原名刘清娣,1966年生于湖北沙市,1992年进入总政歌舞团,代表作《祖国永远祝福你》。1990年,24岁的梦鸽与年长她27岁的李双江在北京成婚,李双江——这位因《红星照我去战斗》而家喻户晓的歌唱家此前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
  梦鸽曾自述,当年,她和李双江的孩子来之不易。在1996年生育李某某之前,梦鸽曾有过两次痛苦的胎死腹中的经历。孕育的艰辛、独子,再加之老来得子,让这对夫妇对李某某寄予很高的期望。李某某的成长过程可谓一路星光照耀:4岁学钢琴、8岁练书法、10岁参加冰球比赛……这个在红歌下长大的孩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李双江夫妇曾认为他们给予孩子的都是正面的教育,因此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然而,自2012年开始,这个孩子便不断被证实在溺爱中偏离了轨道。
  2012年9月,李某某因为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李双江夫妇的家庭教育因此被舆论一致认为失败的典型。
  但梦鸽似乎并没有正视这个问题,李某某提前三个月被释放后,梦鸽夫妇为他改了名,甚至还给他换了一部更好的名车。
  2013年2月22日,媒体曝光李某某涉嫌轮奸后,梦鸽曾对媒体有过一次表态,当时她说:“儿子犯下了大错,该怎么处理,我们就怎么处理,根据法律事实来评判这个事。”她接着请求说:“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将来他的人生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这番言论当即遭到抨击,舆论认为梦鸽没有对受害者杨女士表示出应有的歉意与关怀,反倒要求公众对其子表示宽容。
  轮奸案被曝光之初,梦鸽还是有几个“支持者”的。知名媒体人杨澜将李某某的问题归结于劳教所致的“破罐子破摔”,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认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但,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受到大众舆论的抨击而后公开道歉。
  梦鸽保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她两度更换律师,直至第三任律师陈枢、王冉接手,前两任律师被解除代理合同后都表示“梦鸽的要求过高”。随后的舆论战就变得越来越令人恶心。

 

在演员与母亲间切换角色

 

  梦鸽疲于奔波,在演员与母亲之间切换着角色。
  8月28日庭审一结束,她就马不停蹄赴剧场参加总政歌舞团成立60周年的演出,献唱的曲目就是其成名作《祖国永远祝福你》,在晚会上,梦鸽收获了掌声。
  舞台上的笑容是短暂的,梦鸽与李在珂的争辩延续到了庭后。
  兰和在微博中透露,梦鸽庭审后曾哭着对李某某喊话:“孩子,妈妈绝不放弃你。”
  兰和称:“梦鸽从法院出来,与我通电话,哭了,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而梦鸽之所以哭,是认为被别的被告的律师陷害,“她说,我一直相信事实,相信法律,没想到法庭上被如此恶劣地做局,那么多证据事实不顾,相关人员的犯罪事实就没人去查,想方设法要把孩子置于死地。”
  梦鸽开始反击。8月30日,她接受媒体采访,出示李在珂的部分短信内容——“我一直想找一个影响大的案子办成功扩大在全国的知名度,为将来当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分,可你没有看中我……”、“我想看看你们笑过之后是如何哭的!”。
  梦鸽出示的这部分短信内容真实存在,但却被发现掐头去尾脱离了语境,所谓“笑过之后如何哭”的短信实乃李在珂发给陈枢并抄送梦鸽的,目的是为回击庭前会议上“陈枢和梦鸽对自己律所律师的嘲笑”。
  面向公众时,梦鸽同样回避了另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被告张某也做出了与魏某某同样的证词,且张某的代理律师并非李在珂。
  梦鸽不满于儿子以及家庭隐私的过度曝光,却在指控杨女士时毫不顾及后者的隐私与处境,她的公开道歉也不为公众接受,因为她一方面说儿子的错误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另一方面她又认为儿子没有强奸,是“你情我愿做了不好的事情”。
  明明法院通告与李在珂都证实3名被告当庭认罪并道歉,但梦鸽却无视这样的事实,坚持认为孩子们只是认错不是认罪。
  明明对于非法证据问题,法院听取各方意见经评议后认为本案证据收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证据。就连李在珂也认为不存在非法证据,但梦鸽却坚持认为儿子受到了逼供与诱供。
  虽然该案判决未出,但李在珂认为:结果已经无可逆转,而梦鸽不能怪他,“梦鸽老师要生气的话,只能生自己的气。现在的结果是没法逆转的。要埋怨就埋怨在外围出馊主意的某些律师。”
  李在珂认为,这个案子走到今天,跟律师们出了馊主意是有关系的。“这个案子开始本来社会就很关注了,有些律师还频繁在网上去发消息,说些有罪没罪的,挑动(和大众的)对立情绪,倒是满足了一些律师的个人需求。”
  “坑梦鸽的,我毫不客气地说,是这些出馊主意的律师,还有那些在网上发消息的水军。” 李在珂说。

 

对儿子,她“非常欣慰”

 

  尽管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一年,尽管卷入轮奸重案,尽管已被社会公认为“问题少年”,但梦鸽心目中的儿子依然是“忠义”、“善良”的好孩子。
  梦鸽的表现,让人觉得她的母爱几近偏执,不相信任何人,不相信任何不利的指控、证据,包括公检法,她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孩子是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圈套,甚至包括不止一个的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
  梦鸽说,“造成了这样的事情,错在不该参与,错在不该轻易相信别人。”她一方面指责酒吧向未成年人推销酒精,另一方面却无视自己长期以来放任未成年的孩子无证驾驶甚至醉驾、出入酒吧。
  她眼中的儿子饮酒问题居然“就是一个本真的游戏,谁输谁喝……这样的一种玩法,证明了孩子一种什么呀?一种很单纯的心态,就是欢乐。”
  梦鸽坚定地认为杨女士就是一个在自己是否是处女的问题上都要对警方撒谎的不可信的女人,因此这个女人目的就是“敲诈”、“炒作”、“干预司法”,否则怎么会在案发后两日才报警。但她却无视自己在案发6个月后才对她认为的“卖淫嫖娼”、“敲诈勒索”进行报警控告。
  在这场控辩中,唯一让梦鸽感到“非常欣慰”的还是他的儿子。梦鸽原话说,“他非常淡定,非常知错,非常文明。在那里的一切生活自理很强。”
  对于儿子的未来,梦鸽觉得应该是“光明的”,“他的特长、能力在有关方面大家都了解。” “对我来讲,我的儿子本质是忠厚、善良、热情、爱劳动、爱学习的孩子。”
  “孩子们做错了这件事情而已。”她认为自己的儿子还小,“在这个事情发生的时候才16岁。”
  如果宣判结果不利,梦鸽会坚持上诉,因为她相信她的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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