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我们有哪些选择
撰稿|严跃进
近日有则新闻令人五味杂陈:北京有个大龄未婚男青年为了住上经适房,2008年开始申请至今多次放弃加薪机会,连找女朋友都要“限薪”,深怕经适房轮候资格被取消。最后他忍无可忍把政府告上法庭,希望给他一个“5年都还没轮到”的说法。不出所料,他败诉了。痛定思痛,他终于接受了加薪,转而申请两限房(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当然还得排队,猴年马月根本说不准。
房子是普通中国老百姓最揪心的事。自从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成为中国住房建设新的改革思路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呈现了多元化模式。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早在2005年就做过统计调查,发现“光北京就有十七八种,全国得有三十多种”住房品种。
可能政策制定者自己也没有想到,1998年房改(下文称“98房改”)以来会房价会如此飞涨,而那么多的住房品种,却让老百姓的选择十分被动。
逼出来的房改
1998年是中国的虎年,但经济大环境却没有“虎虎生威”——亚洲金融危机的余威正在影响中国,而此时的中国又遭遇了长江流域的大洪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同时为了兑现中国政府“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出口增长率也出现下滑。要扭转局面,启动内需是唯一的选择。
1998年7月3日,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简称23号文)的公布实施,福利分房取消,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拉开大幕。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是明显的。据统计,每100元的房地产需求(或建筑业的产出)可以带动34元的机械设备制造业需求、33元的金属产品制造业需求、19元的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需求、19元的化学工业需求、17元的炼焦、煤气及石油加工业需求、17元 的采掘业需求,以及10元的住房装修支出。
那时的房价也真是令人“怀念”啊。根据中国社科院蓝皮书报告,1998年至2003年全国商品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只增加了343元,2003年的房价大约是普通家庭收入的4-5倍,比较符合家庭承受能力。
2004年,土地制度发生新变化,建立在“招拍挂”用地基础上的房价开始飙升。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随后,限价房成为开发业中的热点。到了2010年,《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公租房成为住房供应结构中的新成员。2013年,北京大力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市场再次关注全国住房结构的新变化。
纵观98房改以来的住房建设,可以看出:一方面,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此前住房建设主要是国家和集体单位分内的事。随后,个人开始成为出资的对象,房企的开发角色也凸显出来。从目前的思路看,国家相关部门管好保障性住房、房企管好市场化运作的项目,成为新特征。这个过程中,国家逐渐减少直接的资金投入份额,而对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引入给予了政策支持和鼓励。
另一方面是对“住房产权”的理解在不断深化。98房改前,人们对产权的理解是:产权归属国家。随后,住房作为福利发放到职工手中,这个时候产权在集体单位和就业者之间进行了分配。到了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过程中,产权转变为房企和购房者关注的焦点。而在目前的住房阶段下,对产权的理解则是地方政府可以适当持有私人住房的产权。
三大住房类型
98房改后的住房类型基本包括三大类:纯商品性、保障性和政策性。纯商品性住房主要是房企开发的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包括经适房、公租房等类型。政策性住房包括回迁房和安置房等。同时,在农村市场上,包括了自建房和小产权房等类型。
目前比例最大的自然是普通商品住房。在1978年之前,住房带有很浓厚的福利属性。1979年后,“住宅也是商品”的声音陆续发出。2004年8月31日后,土地协议出让方式终止,土地市场步入市场化轨道。这个时候,商品住房建设也达到了新的高潮。包括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等金融支持开始助力更多的人购置商品住房。
而经适房的投资走势犹如坐过山车。此前中国指数研究院做过统计,认为2000年以来经适房竣工面积占商品房比重开始下滑。如2000年该比重为26.1%。而到了2010年则下滑为5.1%。从这些数据也基本上能预计,随着国家对保障房投入不断转向公租房,经适房的比例将继续减少。
2006年以来,对于限价商品住宅的建设开始成为各地发展的新思路。当然,这一类商品房,被很多经济学家批评为不伦不类的产品。不过此类产品并没有在当时全国进行硬性的建设,只有包括北京等一二线城市对此类产品的推广力度较大。
这些住房其实都在试图躲避一个关键的因素,即房价。此类住房的建设绝大多数是由房企进行的,因此对于高房价,很多购房者会把怨言抛向房企。这也是合作建房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不过从目前各个城市的试点看,雷声大雨点小。
再看农村市场,可以看出存在两类住房。普通百姓一般在宅基地上进行自建房建设。当然,类似广东东莞等城镇较为发达的地区,在城市中心或边缘带上也有很多自建房。同时,目前很多宅基地未经审批,而被开发商直接以低价购置,擅自进行所谓的“乡产权房”开发,也即小产权房。此类住房一直处于被打压中。
房子为什么这么贵?
坊间传闻,中国的房子性价比最差,产权只有70年,价格却直逼发达国家CBD。如果都怪在开发商头上,实在有些冤枉,因为90%的房价构成是以税费成本表现出来的。
众所周知,住房建设周期性很强,投入的土地、资金、人力成本等都很高。以严格按照财务成本核算的普通商品住房为例,首先是拿地成本,尤其在目前土地价格不断高涨的情况下,这更成为定价受制约的因素。其次是诸多税费。包括开发前的契税、耕地占用税,销售环节的印花税、营业税,销售末端的土地增值税等,都构成了开发项目的成本。商品房房价构成一般是“3+3+3+1”的比例,即30%的土地成本+30%的建安成本+30%的报建、行政费用和税费等+10%的开发商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土地、税费等指标,各类住房模式各有侧重。如合作建房的模式下,土地成本和建筑成本与普通商品住房基本无异,但行政成本和税费等却得到很大的节省。而集资建房的土地成本几乎为零,因为土地基本上由国家划拨,所以此类住房的成本相对也不高。
在农村市场上,自建住房的成本构成更为单一。由于是私人建设,所以建房的成本构成主要是宅基地成本、建筑材料成本、建筑施工人员的劳务成本等几类。而对于小产权房来说,拿地成本逃避了“招拍挂”等流程,所以土地价格很低廉。这也是此类住房价格如此低的原因。
越来越多的房企涉足了商品住房开发,商品住房的利润呈现了下滑态势。目前主流观点认为,商品住宅开发利润在10%左右,也有房企抱怨近几年的利润率开始下滑至8%以下。受“限购限贷限价”等政策影响,利润率上升只是暂时受到阻碍,如果没有政策的限制,对于很多从事高端物业的房企来说,超过15%的利润率并不是难事。
类似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利润获取则很难。对于集资建房来说,本身就带有福利分房的色彩,因此房企在这个过程中只起了建筑商的角色。而合作建房从章程设立的时候就表明不以盈利为目标,因此利润也归为零。
真正要打击的则是小产权房。此类房产的利润建立在土地、行政、税收等成本较少的基础之上。所以从房企的角度看,是有动机来进行此类房产的开发。即使售价便宜,但房企照样可以挣钱。
而在保障房领域,经适房的利润率控制在3%之内,公租房的利润率显然也不尽如人意。数据显示,2014年央行基准利率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很明显,如果纯粹从盈利的角度出发,那么这样的投资是跑不赢储蓄市场的。
各类住房的背后,是产权以及各类经济利益的再分配过程。如普通商品住房的70年大产权归属于购房者,产权和户籍、就业、子女入学等有十分微妙的关系。而一些产权则在5年内不能交易,即有限产权。如集资建房下的产权,基本上围绕单位职工人员而体现,属于福利分房的特征。如果职工全额购置了房产,那么就会得到全部住房产权。但是,对于此类产权的转让,会受到一定的制约。类似经适房的产权也是如此。
而小产权房虽然带有“产权”两字,但很难站稳脚跟。这样的产权是乡镇赋予的,名义上可靠,但在法律层面并不受认可。此类产权交易,即使成功,也缺乏政策支持。一旦地方政府打击,那么此类产权就会丧失。当购房者向房企追索相应的经济利益时,也会发现成功的机会不大、而耗费的精力过多。
未来,住房模式会怎样?
撇开农村自建房、小产权房后,从目前房企投资开工的主流情况看,普通商品住房、限价房、公租房等成为开发主流,而别的产品,或因政策支持力度小,或因市场需求不大而逐渐退出市场。当然,未来的住房供应思路是明确的: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从目前的政策思路看,带有限制性产权的普通商品住房将成为主流。在“一户一房”的思路下,满足刚需购房者需求成为迫切任务。此类住房价格可能会因为产权受限制而下降,但“低吸高抛”的策略难以在此类住宅上得以体现。具体看,在二胎政策放宽的情况下,紧凑型的三居室、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可能成为主流房型。
从另一个方向看,公租房也将成为住房建设的主流。当然,未来的公租房可能在地段上会更优、在户型上可能会大小兼顾。随着公租房建设的规模扩大,包括经适房、廉租房等占比将不断萎缩。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未来舍弃高额的土地出让金,换取私人住房的共有产权,将是一个主流。此前一份数据表明,2000年全国城镇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0.5平方米,农村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3.7平方米。但即使这样华丽的数据背后,住房问题也依然凸显。地方政府一不能掉以轻心,二亟需在住房供应思路上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科学的住房供应体系。
对于房企来说,必须领会目前的政策变化。过去的说法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如今的说法则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不同的措辞背后,恰是对市场供应的新要求,这需要房企根据政策导向进行新决策。
对于购房者来说,未来在紧盯国家政策导向下的住房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类不宜进入的住房。第一类是小产权房。对于存量小产权房,基于历史原因,将通过各类方式(如追缴土地出让金)进行新的确权。而对于新增小产权房,则会加大打击力度。这就意味着,对于新介入小产权房交易的购房者,可能面临很大的风险。第二类是自建房。从目前中央部委的表态看,逆城镇化的思维显然不可行,政策不允许城市人口到农村买地建房。购房者在面对各类住房时,必须要有正确的置业选择。(作者为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