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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计划指标该去该留?

日期:2014-08-28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硬性摊派计划指标的做法几乎无法避免献血“功利化”的蔓延,以及“血牛”生存空间的出现。看到这一点后,各地方的相关部门也在探索如何将无偿献血的模式由计划转向全面自愿。

 

记者|王 煜
 
 
       在上海某企业工作的年轻白领常彤(化名)最近遇到了一件让她想不明白的事:公司群发邮件动员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可她所在的部门里总共将近70个人,只有她一人报了名。献完血之后,公司行政人员发给她一张500元的购物卡,还让她到人事部去登记两天的额外休假。部门里没去献血的一些同事告诉她,之所以响应的人这么少,很重要的原因是公司对献血的补贴标准实在太低了:“好多单位补贴的金额都是四位数,休假起码一星期!”常彤不解的是,明明是无偿献血,不同单位之间这么一攀比,怎么倒好像是冲着好处去的了,这不是违背了献血的初衷吗?
  常彤的经历并非孤例。事实上,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里,献血补贴并不少见。单位这样做,是为了完成上级主管单位下达的或是与血站合作约定的献血指标。
  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提倡无偿献血,另一方面,单位献血指标的存在,给无偿献血带来了一系列困境。
 
献血还是“卖血”
 
  正如常彤的同事所说,她所在公司对献血的补贴确实“寒酸”。曾在上海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石先生告诉《新民周刊》记者,他当年参加单位组织的献血后,得到了2500元的营养费,外加一周的休假。他说,他看中的主要是额外休假的福利,尤其是献血的时间恰好在国庆之前的一周,这样就可以连上国定假日拼出一个很长的假期来。其他不少同事的心态也和他一样,“尤其是那些平常工作比较辛苦、加班很多的部门的同事,都抢着要报名,最后还要由单位来协调名额,轮不到的到第二年再参加”。
  在这样的补贴制度下,石先生连续参加了两次单位组织的献血。去年底,他去了一家新单位任职,这家单位依然有一年一度的组织无偿献血活动,但补贴变为1000元和2天假期,“这对我就没有吸引力了,‘性价比’太低。”据他了解,还有比他原单位献血福利更好的地方:某事业单位除了立即可以给一周的休假,还在第二年奖励旅游;某国有企业的福利是整整两周的休假,另有资金补贴。
  高校里的献血补贴则会少一点。上海某高校硕士研究生小王献血后得到的是简单的一套营养品,没有额外的休假,“本来研究生的课程就比较松散,所以不会考虑再要什么休假。”与她同校的一名本科生则告诉记者,他献完血后拿到了几百元的营养费和两天的休假权。
  无论补贴的多寡,单位对所辖个人的献血总要“组织、发动、提倡”,但不能强制,用上述高校一名学生的话来说,“只有利诱而不能威逼”。但是,单位自己却有来自上级部门的硬性指标。
  对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来说,献血指标是上级交办的“政治任务”,必须完成。石先生透露,某些国企遇到实在凑不齐人去献血时,会出钱“填满名额”,但具体怎么做,他并不清楚。小王的一位老师说,对学生的献血指标,学校并没有特别硬性的规定;但对教职工是有清晰的指标任务的,每个院系或部门每年分到多少个,都会列出来,如果完不成,“对单位的评优评先进会有影响”。
  在常彤所在公司的人事部工作人员看来,他们作为民营企业,完成献血指标的压力没有那么大。指标是由公司所在的企业园区管委会分到园区里所有公司的,如果某家公司发动来的人不够,只要其他企业能拉来人填上这个“坑”,保证整个园区的献血数量就行。因而,这些企业的指标任务是“软性”的。
  单位的补贴本意是提倡奉献精神、鼓励员工参与无偿献血,但随着补贴的分量日渐增加,员工对献血意义的理解已经离初衷越来越远,员工会计算献血的“性价比”。而像常彤一样本身就积极认同无偿献血的人,反而会被这种功利化的做法产生反感。
  
计划献血的存废之争
 
  有计划的献血还会给非法组织卖血创造机会。倒票的叫“黄牛”,倒卖献血指标的就是“血牛”。2013年初,温州龙湾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血牛”案。2012年5月,在当地打工的饶某去温州市中心血站献血,他遇到一个当地男子,问他是否可以叫人顶替他们村里的献血名额。第二天,饶某带了4个人去,献完血后,他收了1050元。看到这条赚钱之路后,饶某开始招揽生意,成了“血牛”。每次接到生意,他都会去熟悉的网吧找人,告诉他们有钱拿,问他们是否愿意献。而他的“客户”主要是需要完成献血指标的单位。
  据调查,温州市鹿城区某街道、龙湾区某村都曾经通过饶某带人来填满单位完不成的献血指标。每次当“血牛”,他基本都能领到和献血者拿到补助一样数额的“中介费”。据龙湾区某村村干部的证供,村里当时有41个献血指标,还差4.5人次,他就打电话给饶某叫后者找人,村里的献血补助款都给饶某。几个月后,饶某在组织他人卖血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对献血者,……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依照上述条款,一些地方制定了“献血动员条例”,对献血实行目标管理,并进行监督考核。然而,这种硬性摊派计划指标的做法几乎无法避免上述献血“功利化”的蔓延,以及“血牛”生存空间的出现。看到这一点后,各地方的相关部门也在探索如何将无偿献血的模式由计划转向全面自愿。
  从2005年起,上海市的黄浦区等四个中心城区作为首批试点区,尝试取消指令计划人数,发动更多人加入到自愿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与之对应的是,从《献血法》施行之后第二年的1999年到2004年,自愿走上街头采血车无偿献血的上海市民人数从每年7748人上升到105384人。2006年,闵行区在上海范围内率先取消单位指令性献血指标,逐步形成“无补贴、无休假、有关爱”的自愿无偿献血工作模式。
  2006年,《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经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废止,之前实行了8年的单位献血指标宣告终止,北京各级政府和单位不再硬性组织动员公民献血。时任北京市卫生局局长的金大鹏表示:“北京自愿无偿献血完全可以满足用血需要。”而2000年以前,北京医疗临床用血来源主要是靠计划献血,占到医疗临床用血的89.2%。
  尽管在2008年,北京宣布实现了血液的自给自足;但作为全国临床用血量最大,并且用血量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的城市,还是躲不过季节性“血荒”。如2010年1-9月,该市采血量增幅仅为2.9%,与需求量10%的增幅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当年10月的库存量更是不到正常值的一半。同期,有些省会城市的库存量仅为正常值的10%;而情况最为严重的昆明,库存量最低时不足2万毫升,仅为应达数量的5%。
  在其他城市血液存量告急之时,上海却没有出现明显的“血荒”。上海血液管理办公室向媒体透露,最主要的原因是上海特别注重“团体无偿献血”这一领域的工作,每年,他们都会去单位进行团体无偿献血招募,发展固定的献血人群,而这一块,占上海每年采血量的30%-40%。团体无偿献血脱胎于旧的计划献血,可以说是一种带有计划性的非强制性的献血制度。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在逐渐减小团体献血的比例,但这并不是一年两年内就能实现,而是要靠人们意识和素质的提高,需要长期的宣传工作和政府支持。
  2014年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一份最新资料显示:上海市的采血工作量化目标中,团体无偿献血的比例,各单位不超过职工人数的5%;各乡镇、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的1%。团体献血在总献血量的比例应控制在不超过40%。
  上海并没有像北京那样完全取消计划献血,而是保留着少数计划指标。
  “计划献血”和“团体无偿献血”,基本对应单位献血的“硬性指标”和“软性指标”。以此看来,这样的指标还占据着上海献血量的半壁江山,对防止“血荒”的产生起着重要作用。
  究竟该以怎样的态度和节奏对待献血的计划指标,确实是考验管理者智慧的一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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