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
阅读提示:无论是夸大宣传、制假售假,还是商品退货难,网络刷单制造虚假繁荣,这些不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是违法成本太低。
记者|陈 冰
2015年,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消费环境,我国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法规和办法,比如新《广告法》《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等,一年过去了,这些法规和意见落实的情况如何?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2016年工商监管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会出台什么样的新规?
3月5日第一个走上人民大会堂北大厅“部长通道”的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针对媒体关注的打击网络假货问题表示,目前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加强网购商品监管,包括制定监管办法抽查商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行7日无理由退货,并公布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退货范围和标准,以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此外还在建立企业信用系统,通过企业自律、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多方共治让消费者买上放心产品。
7日无理由退货与先行赔付
2015年,工商系统着力加强了对网络消费的监管。有数据显示,2015年网络零售额达到了4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小到美甲、外卖、按摩,大到家居、装修、租房,电子商务的力量已经渗透进当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去年一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4.58万件,同比增长87.3%,与“十一五”末相比增长了77.67倍,连续两年排在服务类投诉首位。从投诉问题看,网络购物商品质量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比较突出,投诉量分别为3.7万件、2.21万件。商家拒绝执行“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发货迟延等也在投诉问题之列。
所谓的7日无理由退货,源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可是很多消费者反映在网络购物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商家以种种理由拒不赔偿。
3·15前夕,央视财经频道《消费主张》栏目在对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进行专访时,张茅指出,针对这些问题,工商总局加强了抽检、抽查,同时对抽检结果进行公示,促进商家自律,特别是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它自觉把握商品质量,落实好7天无理由退货。“我们针对7天无理由退货,制定了一个实施方案,具体规定了哪些能退货、哪些不能退货,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取一个最大公约数、共同认识,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强调依法行政。”
2015年5月28日,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携程旅游网、苏宁易购、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大众点评、美团网等十家电商企业28日在国家工商举行的座谈会上,签订承诺书向社会承诺,将切实履行经营者首问责任,积极落实赔偿先付制度,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此举正是为了落实工商总局2015年3月下发的《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张茅指出,意见下发了快一年了,目前一些大的商场、大的网络交易平台,都在逐步落实,对退货纠纷进行预付。
2015年年初,淘宝网和工商总局曾经因为网购监测数据产生过争议,在随后的两会记者新闻发布会上,工商总局张茅指出,要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最根本的还是加强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如果卖了假货、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有记录。有记录以后,就会进入企业信用档案,其经营活动就要受到限制。增强企业的信用自律意识,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可以说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之一。
今年的两会上,张茅再度表示,“全国一张网”,即把一个企业所有的工商登记信息和受到的处罚都归集到企业名下,便于社会各界查询的措施已经在去年开始实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西、福建和贵州7省市已全面展开“一张网”建设试点。“经过去年‘双十一’的抽查,我们发现了275家经营异常企业,其中很多企业积极修复,起到了增强企业信用的目的。我们计划今年底,完善国家企业信息网,真正起到建立企业信用制度、规范企业行为的目的。当这张网建成后,企业信用、竞争秩序就会好转。”
微店遭遇监管难题
不过,网络购物除了天猫、京东、亚马逊等大电商平台之外,淘宝网店其实是更为常见的一种模式。只要一部手机,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淘宝网店就可以轻松开起来。但是,一旦出现侵权问题,消费者想要找商家讨个说法,可不是那么容易了。这样的小店也给工商人员的执法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张茅指出,工商总局现在要求具备条件的网上经营要进行工商注册,一些不具备条件的,比如经营不够稳定、没有固定地方等等,也应该逐步规范。“现在的主要办法是到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有些还要预交保证金,要求网站自律、小店自律,再一个,第三方平台是第一责任人,就是你这个平台的网店出现问题以后,工商部门首先要追究你网站的责任。”
与网店类似,微商也属于活跃于微信朋友圈的“游击队”。如今,朋友圈里“商风”劲刮,刷一下微信朋友圈,总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在“朋友圈”里发布各类商品代购的信息,其中不乏学生、全职妈妈,不少人开始吐槽“看朋友圈就像逛淘宝”。但是,微商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网店,而更像是朋友与朋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而这种微商交易实际上存在很大的风险。之前淘宝网的制假售假团伙就纷纷向微商转移,熟人、半数人之间的隐秘交易导致举报、查处更加困难。
中消协报告指出,“微商”,已经成为了新的投诉热点。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已将微商交易纳入监管范畴。但是如何更好地监管,还未有更加具体的措施出现。不过2015年已经出现多起因为微商售假而被判刑的案例。
其中一个案例是一名年轻的何姓妇女在朋友圈发布假冒大牌包袋、手表以及化妆品的信息,接到订单后转发给广州的朋友,由朋友从生产工厂直接发货给买家,何某赚取中间的差价。就这样,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销售金额就超过了10万元。在遭到举报后,何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被处罚金6万元。作为浙江省第一起利用微信平台售假入刑的案件,无疑对售假的微商具有极大的警示作用。
2016年春节过后,浙江安吉的10名微商因为售卖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批准文号的“三无”散装“减肥胶囊”,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00万元至1万元不等。作为上线的朱某夫妇将成本不到2毛钱一粒、含有违禁成分的胶囊以高价批发给下线,获利100万。而7名下线都是擅长用网络的80后和90后。他们在明知不是正规厂家生产、也不明确胶囊成分的情况下,同样通过微信等方式,描述自己已经亲身体验这款具有减肥疗效的胶囊,并向更多的朋友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而一篇广为流传的帖子《微信朋友圈卖面膜真相》想必大家一定还记忆犹新。这种不断靠发展下级代理而销售产品的策略跟传销的相似度极高。这些来路不明、闻所未闻的面膜不仅品质堪忧,而且出了问题立马改头换面,起个新名字再来一遍击鼓传花的游戏。你想找到卖家解决问题,可能只会遭到被拉黑的悲惨的命运。现在消费者能做的,似乎也只能谨慎谨慎再谨慎了。
隐藏的刷单毒瘤
在3月15日播出的央视3·15晚会上,暗访记者曝光了互联网平台普遍存在的刷单现象。可以说,这是另外一种假冒伪劣,它甚至比制假售假更加难以防范。
刷单屡禁不止的症结在哪儿?电商平台该如何打击刷单?3月16日,《新民周刊》记者就此采访了阿里巴巴首席治理官郑俊芳。
郑俊芳指出,刷单在业内被称为“虚假交易”,刷单最大的危害是给消费者造成一种误导和欺骗,制造店铺虚假繁荣,这跟虚假广告类似。现在刷单俨然已成为社会乱象之一。从早年的玩游戏“刷级别”、看电影“刷票房”,唱歌“刷榜单”,到如今电商刷单,还有近期在线旅游、团购网站也被曝存在刷单乱象、销量数据造假……淘宝为此花重金、出台最严的标准在治理打击刷单,但是从客观上讲,很难在根本上杜绝刷单行为和欲望,它无处不在,正在侵蚀各行各业。
“刷单已经在电商平台之外,形成了成熟的上下游产业链。比如刷手是通过QQ群、QT语音群、微信群、空包网、YY语音聊天室等其他工具联系。物流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我们积极联手中通、圆通、申通等快递公司,请它们在内部告示,禁止受理淘宝、天猫平台商家炒信快件,希望能把整条刷单链路的各个环节切断。我们也一直在配合公安、工商打击刷单团伙。”
在2016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的一个月内,因为涉嫌刷单问题,有22万多个卖家被淘宝处以“降权”的处罚。“降权”意味着这些店铺完全得不到展示机会,与卖家被降权同步处理的是,39万多个相关刷单的商品也被降权,与之相关的销量也被清零处理。同时,有严重刷单行为的6000多个卖家被封店,1万多个卖家被处以不同程度的扣分处罚。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关停一家店铺,刷单者可能另开一家新店又卷土重来。工商部门现在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有些地方的工商配合非常积极,但是面对刷单者也找不到强有力的执法处罚依据和有效震慑手段。“我们也在积极推动立法,希望司法系统能出台司法解释,尽早作出判例,共同净化社会诚信环境。”
郑俊芳透露,淘宝网曾对一批刷单的卖家店铺和参与刷单的买家同时做了处理。但是买家对此不服,到法院告淘宝。“淘宝通过大数据模型向法庭证明了原告存在虚假交易的事实,同时列举多个异常点(比如同机账号、物流单号等),最终说服法院认定虚假交易确实存在,原告当庭撤诉。“这是司法领域第一次认可大数据治理虚假交易的证据链,是非常了不起的进步,这个案子也给了我们莫大的鼓舞,让我们看到依法治理刷单的希望。”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2015年的两会记者会上就明确表示过,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只不过立法的推进不可能一朝完成,在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完全不适应新形式的前提下,如何制定一部合适的法律法规,这无疑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唯有听取电商、互联网企业意见,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才能共同破解网购中出现的新问题。
无论是夸大宣传、制假售假,还是商品退货难,网络刷单制造虚假繁荣,这些不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是违法成本太低。张茅称,如果增加了违法的成本,使企业支付不起甚至无法经营,处处受到限制,甚至罚得企业倾家荡产,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的好转,这些假冒伪劣的产品才能逐步消失,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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