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遗成功背后的护遗之路
阅读提示:申遗是承诺,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人类文明的共同担当。申遗是决心,是中国为了更好保护生态人文环境、不负自然环境和子孙后代的选择。如果把世界遗产地比作一只会下金蛋的鸡,那我们只有保证鸡体健康,才能使其正常产蛋。
撰稿|阿 晖
鼓浪屿、可可西里、江西武夷山分别成功入选世界遗产,使得中国的世遗总数已达到52处,仅次于意大利的53处,成为世界遗产数量第二多的国家。对世界遗产的开发与保护,也随之成为了广受关注的话题。如此之多的世界遗产,该以怎样的面貌传给后代?在经济发展大潮中,又该如何守护历史文化记忆?
申遗成功意味责任更重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它的宗旨在于促进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合作与相互支持,为保护人类共同的遗产做出积极的贡献。主要任务是确定和保护世界范围内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并将那些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到1987年诞生首批6处世界遗产,从世界遗产数量跃居世界第二到同时拥有大运河、丝绸之路这类举世瞩目的巨型世界遗产,30多年来,中国世界遗产后来者居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申遗成功后,护遗同样重要,且任务更为艰巨。否则,保护不到位,就会适得其反,难以为后世子孙留下可贵、永续之“财富”。护遗,是日复一日、日积月累的维护过程,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复杂工程,也是一项更具长期性、挑战性、考验管理能力与发展水平的重要工作。如果把世界遗产地比作一只会下金蛋的鸡,那我们只有保证鸡体健康,才能使其正常产蛋。30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倾力付出,为世界遗产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
申遗是承诺,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人类文明的共同担当。申遗是决心,是中国为了更好保护生态人文环境、不负自然环境和子孙后代的选择。
日前,在波兰克拉科夫举行的第41届世界遗产大会,通过了235项决议推动落实《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同时大会呼吁加强对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和修复,提升人们的社会责任和保护意识。大会主席、克拉科夫国际文化中心创始人亚采克·普赫拉呼吁与会代表尊重公约,尽力完成使命,为在列的世界遗产提供最佳保护。大会期间举行的青年论坛发表声明,呼吁国际社会重视遗产保护,携手保护历史文物,关心社会可持续发展。
对于可可西里和鼓浪屿的成功申遗,与会中国代表对新华社记者说,中国多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和遗产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得到国际认可。在收获成绩和荣誉的同时,更多的是责任和压力。中国将继续做好世界遗产的培育、申报和保护管理,利用好、传承好世界遗产。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近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近年来,中国拥有的世界遗产数量持续增长,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我们应该以平和、冷静的心态看待。目前,我们的监管、保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还很多,有些还很突出,我们要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到申遗成功后的管理、保护和传承上,不要把申遗结果作为唯一的追求。我国世界遗产数量的增加,意味着我们肩上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沉重。
走出“中国式申遗”怪圈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表示,连续10多年申遗成功,固然可喜可贺,而清醒、理性,反思、审慎,则是当下应有的态度。与世界遗产强国相比,我们仍有不小差距。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现象,“申遗热”存在急功近利隐患,申遗时高度集中社会资源投入保护展示,成功后重心转向商业开发忽视后续保护,对世界遗产造成安全威胁甚至破坏。丽江古城多次发生火灾事故,清东陵和明十三陵文物连续被盗,暴露出对世界遗产可持续保护认识的模糊和短视。此现象不除,受损的恐怕不只是某一处世界遗产,还有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自从山西平遥古城、北京颐和园、龙门石窟等一系列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一些名胜古迹等纷纷踏上了“申遗”之路。中国的“申遗”热情空前高涨,一些地方政府正在使出浑身解数向“申遗”冲刺。据《中国文化报》报道,万里茶道国内段沿线8省区文物部门和万里茶道联合申遗办联合行文,日前已将申遗预备清单文本正式提交国家文物局。另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已有200多个项目有“申遗”意愿,其中列入预备申报清单的项目也多达数十个。根据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的新规定,一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照这样计算,中国完成所有项目的申报,至少需要一个世纪。然而,中国的“申遗”热潮并未因此而消退,各地“申遗”呼声仍十分强烈。这种特有的现象,在西方人眼里可谓荒诞不经,所以被解读为“中国式申遗”。
其实在很多明眼人看来,如果没有旅游开发前景作为动力,可能不会有那么多地方政府热衷于“申遗”工作。如果能通过“申遗”把祖先传承下来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加以保护,那无疑是功德无量的好事。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却是把“申遗”当成政绩来炫耀的。“申遗”成功后,人们欢呼雀跃的是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而不是怎样去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们的遗产。所以我们在现实中常常看到的是,一个景区一旦被列为世界遗产,就成了旅游业招揽客源的金字招牌,大大超过遗产地承受能力的旅游者就会蜂拥而来,为当地的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就成为政府官员们陈述政绩时必不可少的算账项目。
最近,《北京商报》公布了一组数据:世界遗产与国内旅游市场需求呈显著正相关,每增加一处世界遗产,将会吸引国内游客1932.19万人次。世界自然遗产对国内旅游市场需求的拉动作用大于世界文化遗产,其边际效应分别为3086.37万人次和1039.07万人次。伴随着遗产申报的成功,景点的知名度迅速提升,游客的接待量也是急剧增长,以平遥古城为例,199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当年门票收入从申报前的18万元一次性跃至500多万元,当年旅游综合收入高达4800万元。而且到平遥旅游的人数增加之快让人惊叹,1997年还只有12万人次,1999年有42万,2001年几乎翻倍到82万。张家界1992年申遗成功后,由不知名的小镇变成旅游名镇,每年景区旅游收入达990亿元之巨。五台山申遗前是5A级景区,2006年旅游收入是16亿元,申遗成功后,门票立刻从98元涨到169元,翌年风景区收入就提升到21.83亿元。
不可否认,世界遗产对于区域的经济拉动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国内很多城镇乡村,依靠申请自然遗产拉动了GDP增长。1994年河北承德避暑山庄申遗成功,到2013年旅游收入14.6亿元,占当地GDP的7.97%,而此前承德的经济基础薄弱,全市8个区县有6个是国家级贫困县。类似例子促使许多地方政府以申遗成功后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乃至政绩的提升为主要考量,忽视了申遗成功后的相关国际规定,不仅未展开后续保护工作,反而将申遗视为摇钱树,结果是游客数量激增,导致自然环境和历史文物不胜负荷。如此,所谓的“申遗”成功之日,反而变成了遗产遭到严重破坏之时。
对此,中国著名作家冯骥才曾经表示痛心疾首,呼吁将“申遗”改为“审遗”,以此提醒地方政府对世界遗产要认真负责。
申遗的根本目的应是护遗
申遗成功后,应该唤醒的是更广泛的生态敬畏意识,而不是唤起“竭泽而渔”的开发欲。如果申遗成功后的大开发非但没能保护、反而是为盈利而破坏了珍贵资源,就与世遗保护原则背道而驰。坐拥“世遗”金字招牌的张家界就曾因“超容开发”被联合国遗产委员会亮“黄牌”警告。而为了“摘黄”,恢复武陵源的自然风貌,当地政府不得不将景区内近34万平方米建筑物全部拆除,此举花费数亿元,比已获得的经济收益高出数倍,得不偿失。
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商业开发并不矛盾。对世界遗产进行一定的旅游开发本没有问题,但一定要将保护放在第一位。可以说,如果没有之前的保护,鼓浪屿、可可西里就不可能被纳入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名录,现在得到了这样的荣誉,更应该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开发利用放在第一位。因此,景区与地方政府要更加清醒和理性,多一点反思和审慎的态度,树立一种责任和危机意识,掌握好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度”。 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珍贵世界遗产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所有世界遗产地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事实上,在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之路上,国内已经有不少成功的案例。比如杭州西湖的申遗之路,“保护”这一主题词始终闪现,更贴合世界遗产保护题中应有之义:申遗实际上是对遗产保护的过程。人民网2011年曾对此做过报道,当时的数据显示,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连续实施9年来,完成了保护西湖的“加减法”:累计拆除违章违法建筑、没有保留价值的建筑60万平方米,恢复西湖水面0.9平方公里;西湖平均水深由疏浚前的1.65米,增加到2.5米,水质透明度从50厘米提高至73厘米;通过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利用,坚持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原则,恢复、重建、修缮了180余处人文景点。杭州十余年持续不断投入西湖综合保护,绝不仅仅“产出”了中国第41处、浙江省第1处世界遗产,更产出了“不设围墙和门票”、惠及杭州百姓及国内外游客的良好生态环境、绿色开放大公园。独特的“免费西湖”路子,做大了杭州旅游的“蛋糕”,这种良性循环,也给西湖保护、免费开放注入了持续的动力和保障。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明确给出了最基本的大政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很好地解读了遗产保护与活用的辩证关系。在各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中,都会涉及文化遗产的多种价值问题,比如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或是纪念价值等,但几乎都没有提及经济价值。这当然不是因为立法者的疏忽,而是与其他价值相比,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似乎并不那么重要了。当然这并不是反对让文化遗产发挥经济效益。但是如果将文化遗产本末倒置,当成当地政府或某些利益集团的要钱工具,就大错特错。
未来,更积极地参与全球遗产治理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杜越说,中国世界遗产保护已进入新阶段。未来中国应该更积极地参与全球遗产治理,动员包括高校学者在内的各方力量,加大原汁原味保护力度和高水平展示力度,进一步推动国际合作。
对于政府加强对世界遗产的治理,很多业内专家都提出过不少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呼吁强化国家对遗产地工作的协调领导管理,国家要成立由相关管理部门联合组成的协调领导机构,权威地指导各世界遗产地开展工作,并对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和最终决策;同时理顺地方政府与遗产地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要给予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对内对外的统一管理权,特别是应赋予其必要的执法权。
专家还呼吁,国内应当加强对世界遗产保护的立法。世界遗产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世界遗产保护的《世界遗产保护法》,目前能涉及到世界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但大多是擦边球,针对性不够强。全国在保护世界遗产方面的立法,远远滞后于开发。
2015年10月,在澄江举行的纪念中国世界遗产30周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70周年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专题研讨会,通过了《中国世界遗产澄江宣言》。作为中国世界遗产保护的共识和承诺,《澄江宣言》提出,中国将全面推进各遗产地的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合理的游客容量,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保护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自然灾害、旅游活动等自然或人为因素对中国世界遗产地的负面影响。并倡议,依托世界遗产这一平台,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
在申遗的路上,每一项的申请成功,都意味着对其价值的认定,即所有的世界遗产,都是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人类献给未来的礼物”。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指出,与其他一些世界遗产大国相比,我国在文物保护、法规建设、文物安全、人才培养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与合作,积极吸收国际理念,学习各国成功经验,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努力成为与世界遗产数量相符的世界遗产强国。
刘玉珠透露,作为世界遗产大国,我国在世界文化遗产领域应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今后,我国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深度合作,在世界文化遗产的平台上发挥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作用,进一步推广世界遗产保护理念,将我们积累的中国经验与中国理念,通过各种形式分享给世界同行。
同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我国将进一步参与国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推进柬埔寨吴哥古迹保护国际行动、援助尼泊尔政府加德满都杜巴广场九层神庙修复工作,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在“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加强协调、合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乌兹别克斯坦等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南亚丝绸之路(即“南亚廊道”)以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展示阐释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突出的普遍价值”作为评选世界遗产的主要依据,如何保护这种超越国家界限的普遍价值,使之有益于全人类的当下和未来,是我们更应思考的问题。申遗成功不是最终目的。在保护世界遗产上,我们还有不少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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