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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模样: 40年女性平权路

日期:2018-08-22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提示:40年间,千千万万妇女姐妹的个人命运、中国妇女事业的进步发展,与改革开放的光辉时代同步。
作者|应 琛
  1978年底,邓小平这位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绘制了一幅宏伟蓝图,带来了中国社会崭新的思维模式。人们的激情,刹那间爆发。改革开放,为新中国注入了走向世界、与世界接轨的思想意识,带来了人们精神面貌的大变革。
  有人说,改革开放后,中国女人更漂亮了,中国女人更洒脱了——烫发、披肩发、马尾发,焗油加染色,呈现出随心所欲各异的发型;连衣裙、蝙蝠衫、健美裤、牛仔装,面包服、羽绒服,观念的更新使得服饰式样姹紫嫣红;时尚鞋帽、手挎包、各种首饰以及随手携带的各种装饰品、日常用品,中国女人真正地“洋”起来了。
  从女人衣饰习俗的变化,便可以领略到一个开放的中国,已经走向世界。
  而从大的层面来说,改革开放40 年来,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历程中,改革开放的40年,连接着历史与未来。

  40年间,千千万万妇女姐妹的个人命运、中国妇女事业的进步发展,与改革开放的光辉时代同步;而40年来,我国妇女事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已经积累了成熟的改革思想、改革路线、改革经验和改革方略。


 


兑现20年的承诺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2015年9月27日,纽约,联合国总部。由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的全球妇女峰会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习近平主席发表题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重要讲话,赢得现场包括约80 个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内的近百个国家代表的热烈掌声。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用“国际妇女事业的里程碑”来评价此次峰会。
  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
  中国是人口大国,女性人口6.6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在妇女维权保障方面取得巨大进步,在推动两性的平等和谐发展、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系统阐述了中国妇女事业的立场和观点,他指出,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
  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还表示了对世界妇女发展问题的高度关切,其宣布的一系列国际援助,既是促进世界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切实行动,更是对国际合作推进男女平等这一中国主张的积极践行。此次全球妇女峰会表明,中国在全球妇女事业中的角色发生了意义深远的变化,正在从重要参与者向引领者转变,是从“东道国”到“引领国”质的飞跃,从全球妇女事业的高度,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向世界展示了大国责任。
  峰会上,习近平重申承诺,要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而他口中的“承诺”正源自于20 年前的北京世界妇女大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翁文磊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这2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基本是同步的,“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主动提出希望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能在中国召开,就是想让世界看到,中国是尊重妇女的权益,也是非常尊重人权的。”
  大会召开之前,1990年,中国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协调机构。一年后,国务院妇儿工委正式成立。四年后,全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各自的妇儿工委。
  1995 年9 月,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这次大会上首次提出,是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也是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翁文磊告诉记者,也正是在这一年,中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第一个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总体规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继此之后,2001年、2011年,我国分别发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妇女发展纲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是指导和推动我国妇女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行动纲领。”翁文磊表示,其中的各项指标都是对标联合国于1979年12月18日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指标都是可以跟全世界进行比较的。中国作为最早的缔约国之一,现在每五年也还要到联合国去汇报《公约》的完成情况。”

  翁文磊指出,中国几千年文化里,“男尊女卑”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如何能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转化为现实中的平等,是需要一定的指标来衡量的。但原先讲到男女性别平等,大多都是感性认识,“妇女能顶半边天,那就真的顶半边天了?中国妇女的地位到底如何?现在有了可以比较和衡量的标准,这非常具有意义。”


  “可以说,横跨20年的这两次大会,其精神是一脉相承的。”翁文磊表示,如今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和新的跨越正是中国向世界兑现自己的承诺。
  多年来,妇女事业纳入党的工作大局,“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后写进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妇女全面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十三五”纲要专章规划“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国务院连续颁布实施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民生福祉得到持续增进……
  
从反家暴到反职场性骚扰
  
  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便是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其总则部分就提出了“男女平等”这一沿用至今的原则。该法一直到1981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但法律上的平等,不一定是现实生活中的平等。一直到1992 年,我国第一部关于妇女权益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这标志着我国妇女权益保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为保障妇女权益而单独立法,这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是少有的。”翁文磊表示,从此,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有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
  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催生了一系列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出台,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并逐步形成多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维权工作格局。
  “这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对妇女权益的落实和维护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翁文磊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实现女童受教育权、妇女就业权利和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农村妇女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妇女对婚姻家庭共有财产的所有权以及财产继承权等方面成绩显著。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并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法律。
  如果说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为广大妇女构筑起了一道安全保护网,那么,2016 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则无疑使该法律体系更健全、更完善、更牢固。
  从1995 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首次提出“坚决制止家庭暴力”,到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翁文磊坦言,为推动反家暴立法,妇联整整花了20多年,“很多人觉得如果出现了家暴,我们有《刑法》就够了,但家庭问题毕竟是私领域的问题。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90%的家暴受害者是女性,接触到太多个案是没有办法简单通过《刑法》来处理的。”
  2000年,翁文磊刚到妇联工作的时候,她的一个朋友就随口开玩笑说“以后离婚了要来找你帮我维权的”。“的确,在人们印象里,妇联就是帮人维权的。”翁文磊说,“其实,妇联是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发展其实是大维权,而具体到弱势群体,维权更是妇联的天然职责,越是基层的妇联越是如此。”
  尽管以前夫妻离婚,主要的矛盾点在“出现小三”,现在的矛盾点在“财产如何分割”,但对于婚姻家庭矛盾的求助和维权并没有随着社会发展减弱,仍然保持在40%左右。
  如今,《反家暴法》的实施,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从此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促进家庭关系平等、和睦、文明,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这部法律亮点颇多,如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强制安置制度、告诫书制度等;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也是这部法律带来的一大突破;全国20多个省区市相继出台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法规和政策文件;推动建立和完善多机构合作机制防治家庭暴力,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等。
  “还有一个变化,就是现在对于职场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的求助也越来越多。这在以前,如果遇到性骚扰根本不会来找妇联,就直接‘闷掉’。”翁文磊把这也看作是性别意识的觉醒,“相信以后,对性骚扰的界定,相关立法也会进一步跟上。”
  
有讨论,就是一种进步
  
  在翁文磊看来,正是有了改革开放这样一个大背景,妇女发展道路才变得不那么艰辛。
  相关数据可以作证这一点。据2016年1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 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显示,妇女发展纲要在可监测的54项重点统计指标中,有44项指标提前实现或基本实现目标,总达标率81.5%,实现了时间过半,目标任务完成过半,部分指标提前达标。
  其中,就业方面尤为突出。2015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的42.9%,超过了妇女发展纲要规定的40%的目标。同时,女性参与政府和企业决策管理的比重上升;适龄女童基本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重提高。我国妇女在健康、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不过在去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7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中,中国排名下滑一位至第100位。从该报告中可以看出,目前中国主要的性别不平等现象,主要集中在了管理和领导方面的弱势。而识字率及职业技术水平,则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就是说,中国女性在教育普及程度、职场就业率和薪酬情况,获得的权利较为平等,但在职场晋升和领导力上,和男性有着较大的差距。

  “但就上海而言,男女平等并不存在这样的差距。”翁文磊颇具信心地表示,上海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女性总体就业环境良好,2017年上海城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重为40.1%。高级技能人才中女性比例为24.9 %,本市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为39.06%。市属国有企业中,女性高级管理人员占22.3%;女性董事、监事会成员占19.17%。“十二五”期间调研显示,上海女性人才贡献率为19.04%,高于全国5.18个百分点。


  同时,女性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十三届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分别提高至42.13%、33.18%和23.12%。全市16个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
  在2016年的上海妇女发展国际论坛上,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上海市浙江商会女企业家联谊会会长周晓光曾用自己的经历说明,随着时代的改变,很多女人开始在外“抛头露面”——打工、创业甚至当领导,不断创造了不起的业绩,在每个领域都深刻改变着原来的生态。
  “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和村里的大男人们一起修水库、干农活了,我干得比他们更多、更卖力,得到的收入却只有他们的一半。那时候,女性要获得成功是多么艰难。”周晓光说,改革开放后,时代就为女人打开了一扇门:女人也可以有机会和男人一样去努力、去拼搏、去主宰自己的命运,“尤其在如今互联网的时代,女性创业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前景,互联网给女性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更低的门槛和更加平等的机会,世界开始变得越来越平等,可以说性别差异也变得越来越淡化。今天可能是史无前例的,让女性与男性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大家同台竞技的时代。”
  一组数据可以佐证——早在1980年,女性注册的公司在中国所占的比例仅为10%,至今该比例已超过30%。也就是说,如果中国的企业数量是3000万的话,那么有近1000万家企业是女性企业家设立的。
  “不过,在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还深受文化的影响。”说起此前电视台《夜线约见》栏目做的一期名叫《夺命女司机》的栏目,翁文磊显得有些气愤,“‘女司机’现在就是一个标签了,一旦出了事故就要被拿出来做文章。节目里的两个嘉宾更是把个体差异直接归到了性别差异。再比如,媒体采访一个男企业家,很少会问‘你怎么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关系的’,但女企业家几乎都会被问到这个问题。连主流媒体都这样,何况是整个社会,这对女性是不公平的。我们是希望能从根源上解决文化的问题。所以,妇联每年都会举办一些论坛,就是希望影响年轻人的一些观念。”
  但往好的方面想,关于性别话题的讨论已经从无到有。“过去觉得理所当然的问题,现在会拿出来讨论。”翁文磊说,这就是一种进步,是年轻人的一种性别意识的觉醒。
  
为女性托底,鼓励多元发展
  
  从鼓励女性就业的时代,到如今越来越多的高知女性回归家庭;从推动男女同龄退休,到现在正视两性差异和女性间的个体差异;从霸道总裁,到“小奶狗”,再到“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回潮……
  这些年来,随着女性需求的变化,妇联的工作其实也并非一成不变,但唯一不变的,“就是要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即在所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的时候,都要具有性别意识,考量这个决策是否有利于两性和谐发展。”翁文磊说,一旦打破社会对男女性别的刻板印象,女性就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7月底,曾经的一线流量明星姚晨上了星空演讲,而她演讲的题目却是“中年女演员的尬与惑”。姚晨真的不红了,星空演讲里的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虽然努力健身,可惜当天的着装还是没能完全掩盖她被生育“摧残”过的身材,脸部皮肤也明显松弛。
  5年生了两个孩子,姚晨终于完成生育任务。但当年近40的女演员望着空空荡荡的办公室和婆婆妈妈的狗血剧本,才明白生育的这5年,她错过了什么。这种无奈的错过,可能不仅发生在姚晨身上,也发生在你我身上。
  最近,各地都出台了鼓励二胎政策。其中,以湖北咸宁为例,生二胎的女性将享受产假半年的福利。
  延长产假,对于工作稳定、没有太多竞争压力的女性来说,是福利;对于真正想拼事业的女性,却是噩耗。因为它加重了女性的职场歧视。用人单位会因为这个原因,优先聘用男性员工,并且产假休得越长,意味着女性生育后,重新找回工作状态的成本越高。
  女性在劳动力市场所受歧视越少,生育意愿越强。如果政策加重了这种歧视,女孩真的不会再“上当受骗”了。因此,很多发达国家解决生育矛盾的办法都不是延长女性产假,而是鼓励甚至强制丈夫休陪产假。
  姚晨说,“因为努力工作,我才有了选择的权利;因为当了妈妈,我才了解生命的意义,这两个身份并不矛盾。”可惜有时候,这两个身份是矛盾的。只有整个社会,都能站出来解决职业女性与母亲的身份矛盾问题,而不是将这种痛苦和残酷,视为性别的理所当然,女性才能心甘情愿地享受为人母亲的痛与乐。
  这其实正是妇联一直在做的。“为什么尽管有了携程事件,妇联还在推这项政府实事项目,就是因为0到3岁在公共托育方面政府是缺位的,这就导致女性在生二胎之后,她的职业势必受到影响。”翁文磊强调,“我们鼓励女性多元化发展,就必须有配套支持。上海要做卓越的全球城市,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了,势必需要解决女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
在翁文磊看来,如果能够解决女性的后顾之忧,女性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包括GDP、经济的贡献,“上海女性能够更好得到解放的话,那上海会发展得更好,既定的目标将会更快实现。”

链接:40年,这些法规与女性息息相关

  1980 年9 月10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 年1 月1 日起施行。2001 年4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1995 年1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规定了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995 年6 月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施行。

  1998 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正式颁布实施。2010 年10 月颁布实施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村民代表中女性比例等内容,为村规民约从性别平等视角的审查和修订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2 年9 月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2008 年1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条文对女性平等就业、免遭就业歧视提供了保障。

  2012 年4 月28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施行。

  2014 年1 月1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2014年8月,农业部、全国妇联进一步强调土地权证和登记簿上要有妇女的名字。

  2015 年8 月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1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取消嫖宿幼女罪。

  2018 年1 月18 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施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争议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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