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如何才算“灵魂深处的反思”?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十分突出,表明江苏省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吸取过去事故的惨痛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上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事故企业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相关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违规、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惨烈事故。”
3月23日,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事故调查组组长黄明指出,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在国外出访的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
会议要求,要扎实细致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进行分析判断。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只要与事故的起因和责任有关,就要查清查准,一查到底。
江苏省委常委会则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措施。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会议,会议开始时,与会者全体起立,向事故遇难者默哀。
会议指出,要深刻汲取血的教训,从灵魂深处进行反思。这次特大爆炸事故,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造成的恶果,是监管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酿成的苦果,是发展理念出现偏差带来的后果。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开展大排查的不仅仅是江苏。
同一天,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要求,迅即在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责任制的工作,“‘津鉴不远’,我市的‘8·12’爆炸事故余音犹在,我们要不忘历史血的教训。”
的确,当年针对天津港爆炸事故应急和救援工作,新华社用了近300字描述,开头便指出“血的教训极其深刻”。
李鸿忠表示,天津化工厂多,安全生产隐患不少,要以“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决处理到位,以实际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部署要求。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纳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中。随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的不断发展,严守安全底线、严格依法监管、保障人民权益、生命安全至上已成为全社会共识。
总书记的三次表态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的9天中,习近平总书记便连续三次作出表态。
8月13日,习近平要求天津市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做好遇难人员亲属和伤者安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稳定社会情绪;注意科学施救,切实保护救援人员安全。
8月15日,针对近一个时期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习近平再次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8月2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又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汇报,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提出七项重点工作:一是要继续全力搜救遇险人员;二是要千方百计救治伤员;三是要有序进行现场清理;四是要加强环境监测;五是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六是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工作;七是要彻查事故责任并严肃追责。
27件刑事案件,49名被告人公开宣判
2015年8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等有关方面组成的国务院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习近平要求,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不放过一丝疑点,不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涉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决不姑息,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调查组调取了10万小时的监控视频,并对600余名相关人员逐一调查取证,通过反复的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模拟实验、专家论证,最终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在现代物流和普通仓储区域违法违规从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多次变更资质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同时,调查组还认定,事故还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危险货物监管主管部门,未依照法定职责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海关总署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有关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等。
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调查组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调查组建议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调查组还建议,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最终,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4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27件刑事案件,件件分明。
坚决落实“底线”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不断强调“底线思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红线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持续稳定好转,但也不能否认,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形势仍然严峻。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一电厂在建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正在国外访问的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
2013年11月24日,习总书记专程来到青岛考察输油管线爆燃事故抢险工作时强调,这次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
纵观每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大多与缺乏“红线意识”有莫大的关系。无论是安全隐患的存在,还是违规违章的暴露,倘若多一分红线意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便会降低。
习总书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只要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只要不期而至的灾难还无法避免,就没有理由放松对每个生命的悉心防护和对绝对安全的不懈追求。
另一方面,从严治“安”,要像从严治党一样,不能有丝毫懈怠。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习总书记指明了清晰的路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
于是,一项项法律条例的推进落实,一部部专项措施的出台,安全生产立法体制机制日渐完善:《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了以11部有关专项法律、3部司法解释、20余部国家行政法规、30余部地方性法规、100余部部门规章、近400部安全行业标准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体系……
而在近年来一系列发布的文件中,“首次”“第一”“最严”等词汇频频出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最高可达2000万元,新《安全生产法》被称为“史上最严”……
今年1月21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则明确提到,“当前,就业、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方面还有不少风险隐患,涉黑涉恶案件时有发生,社会治理存在粗放、低效等问题,如果处置不当、应对失策,就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甚至酿成重大事件。”
然而,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在将“底线思维”、“细节意识”等词汇时常挂在嘴上的同时,是否真正将之落到实处?是否真正融汇于日常工作的桩桩件件普通事中?
其实,在去年年底,盐城市委书记在响水调研期间,就曾专门前往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视察,了解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再往前回溯,去年6月,爆炸发生的盐城以及南通、连云港,辖区内的所有化工园区都被要求停工整治。现在看来,要求归要求,整治显然没到位,依旧我行我素。
响水“3·21”爆炸事故无疑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要勇于担当负责,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基础性、根源性问题,痛定思痛、深刻反思,解决实实在在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新水平。通知还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据统计,从3月22日至今,至少已有16个省(市区)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或紧急印发通知等形式,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些省份明确了集中排查的时间。
河北明确,利用两年的时间,有效提升全省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北京提到,从3月23日开始,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黑龙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河南方面明确,从即日起至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开展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活动。
贵州方面则明确,从3月起到9月底,在全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工贸行业、旅游安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排查整治。
天津市方面则提到,不搞短期突击,需要多长时间搞清就用多长时间,把排查过程作为安全教育过程、作为安全文化培育过程,并在过程中及时解决问题。
一些省份的党政一把手还作了批示。
3月22日,辽宁省长唐一军就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作出批示,提到要认真汲取江苏响水化工企业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3月23日,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作出批示,深刻汲取江苏盐城“3·21”爆炸、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自燃等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甘肃日报》披露,甘肃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也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批示中明确,“迅速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来一次大排查大整改,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我省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则在3月23日到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调研。他强调,以如履薄冰的心态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经营管理,狠抓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这次,“底线思维”不再是一句空谈。
链接: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习总书记在2013年7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就对各级党政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担当意识。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半夜惊醒的情况。
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在山东青岛市考察黄岛经济开发区黄潍输油管线事故抢险工作时,强调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他表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习近平指出,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还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2015年8月,习总书记在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这样说。他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这也是习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再次明确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