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文物追索返还新范例
“近20年来最大规模的中国文物艺术品返还,树立了国际合作开展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的新范例。”这是即将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的中意文物返还展览《前言》中的一段话。
《新民周刊》记者从相关人士之处了解到,4月份即将在京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期间,意大利总理孔特亦将前往国博,观看此次展览。回顾此次796件(套)中国流失文物艺术品返还中国的整个过程,中国和意大利合作,长达12年漫长的追索过程,外交、文物、法务等工作者持续艰辛付出,所得到的不仅仅在于这些文物的回归,还有中意两国在今后文化遗产各个领域的合作机缘,以及给各国“文物回家”提供范例。
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李伟芳教授说:“对于非法流失海外的文物,首先要做出一番界定——是侵略者通过战争手段夺走的,还是通过走私等非法方式流失海外的。”在李伟芳看来,随着人类文明不断进步,二战之后,从1954年起,开始不断有国际公约对战争掠夺品、走私品的归还,进行国际法领域的规制。同时,各国可通过双边条约开展国家间文物返还的合作。如何让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家?李伟芳认为,外交、法律、民间力量缺一不可。
意大利返还的中国文物,总体上看属于走私等非法方式流失海外的。此次返还,成就一段佳话。中意合作建立的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中国文物研究所)文物保护与修复培训中心主任詹长法告诉记者,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是到了向意大利等国进一步学习,组建文保警察等的时候了。
不得不说,唯有国家不断强大,并参与到国际规则的制定中,让国际环境不断改善,流失文物回家的可能性,才越来越大。
法律手段是种保障
早在2006年,中意两国就签署了《中意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协定》,形成了防止文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方案。2010年10月,《中国国家文物局于意大利文化遗产与活动部关于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签订。根据备忘录,中意两国要在博物馆和古迹管理、互换和联合办展、馆藏文物交流、博物馆人员交流、打击文物走私、文物保护与技术交流、互换常设展厅等几方面合作。这也是意大利归还中国文物的法律保障。
尽管未来意大利归还中国文物具体会安排到哪些博物馆收藏,国家文物局还没有公布答案,但之前回流的流失文物去向,却能令人看出一些端倪。“近年来,国家文物局通过政府间协作,不断促使流失文物回归。2015年,流失法国的大堡子山先秦墓地出土金饰片回归,由国家文物局划拨我们省博物馆收藏。”甘肃省文物局副局长白坚女士告诉《新民周刊》记者,“当时,心情非常激动,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我们专门举办展览迎接国宝回家。这批文物按规定等级入账,制作囊匣保存。”金饰片成了甘肃省博物馆的明星展品,回顾其追索过程,诚然有法国收藏家克里斯蒂安·戴迪安(Christian Deydier)的无偿退还之举,但中国必须先证明“我值得拥有”。
1992年、1993年,甘肃大堡子山秦国早期墓葬遗址被疯狂盗挖,随后文物流失。1994年、1996年,当时甘肃省考古研究所对这批墓葬进行了考古挖掘。1994年的时候,时任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所长韩伟,首次在法国发现了这批被盗文物。到了2005年,为追索文物建立了确凿的文物被盗流失的证据链。2010年,向藏有流失的文物外国机构进行了追讨。2014年,中法联合专家组实际调查,最终确认了这是中国的流失文物。然后才有了后来的追回。
国际合作必不可少
在流失文物回归过程中,国际合作必不可少。提及今年意大利归还文物,詹长法先生告诉记者,意大利方面展现了相当高的姿态,意大利文物宪兵功不可没。“意大利文物宪兵已成为打击走私、拍卖、监督文物市场的重要力量。他们在意大利文物市场上发现了中国文物,将之扣留,随后进入司法程序。”詹长法说,“文物宪兵是独立工作的,如有专业上的问题,可请意大利文化遗产和活动部专家提供帮助。”
之所以意大利方面会主动提供此类保障,在李伟芳教授看来,是中意两国根据国际公约和两国政府间打击和预防文物非法贩运双边协定开展的成功合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上有关文物追索的公约主要是1954年《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1954公约);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0公约);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1995公约)。其中,《1970公约》尤为重要。
李伟芳认为,《1970公约》确立了防止和禁止文化财产非法转让的新秩序,在文化财产来源国和市场国之间达成基本共识。从1970年代发展至今,已有将近140个国家成为公约的当事国,基本涵盖世界上主要文物来源国和市场国,这是《1970公约》文化财产返还合作机制得以有效实施的基本条件。但是,这类国际公约在解决中国历史上流失文物追索时,就显得无能为力,其主要原因是这类公约都规定没有法律溯及力。
另一方面,法律途径是否能完全解决1954年以后的文物流失呢?有时候也不尽然。譬如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如何回家的问题,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诉讼可以解决的。
2018年12月12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针对福建村民向荷兰收藏家追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一案做出“不予受理”裁决。李伟芳说:“此类案例,在荷兰来说,法院认为,村委会不是一个主体,不能成为权利主张者。这时候,福建村民想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让肉身坐佛像回归,就很难了。”
民间力量道德施压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原本是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供奉在他们的林氏宗祠普照堂的。1995年被盗。2015年,在匈牙利博物馆展出一尊千年佛像引起福建文物部门关注,后确认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
国家文物局已经启动追讨程序。然而,问题在于——尽管中国和荷兰都是1970公约的签约国,但荷兰的签约时间是2009年7月17日。对于荷兰藏家奥斯卡来说,他是1996年购入这尊坐佛的。1995年坐佛被盗时,荷兰议会还没有批准1970公约。
李伟芳告诉记者,在此种情况下,以村民自发、村委会的形式,向荷兰方面追索,并非毫无意义。其可以凭借起诉,来起到一种引导舆论、推动事件发展的作用。“在法律层面以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到道德准则。”李伟芳说,“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规范,而道德则触及内心。目前,在国际博物馆协会来说,有职业道德准则。其中提出,收集文物必须路径合法。对各大博物馆在这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一家博物馆在道德层面被指有缺陷,在声誉上就会有影响。詹长法提醒:意大利返还文物回国后,中国应该继续追究——这些文物是如何被盗,又如何出境的!
上海国际收藏论坛执行主席陈志强先生则向记者表示,意大利返还中国流失文物的方式,证明被非法占有的文物,完全有比拍卖回来更好的途径。这一回,意大利文物宪兵在其国内帮助中国找回流失文物,不仅在法律层面赢得了胜利,也在道德层面给意大利加了分。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欧洲有一些政治家在推动流失文物回归其故国。比如法国总统马克龙在竞选期间,曾在布基纳法索提出口号,称“殖民地是反人类的,非洲文化遗产最终要归还非洲”。但真到了落实层面,毕竟浩如烟海的流失文物,绝非一两个政治人物可以立即左右其归途的。即便以意大利归还中国796件(套)流失文物为例,也历经12年的努力。
外交见证风雨历程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意之际,796件(套)流失文物归国。意大利恰好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倡议谅解备忘录,成为G7内首个做出这一决定的国家。其间可以解读的政治寓意自不待言。
陈志强认为,意大利此举,应和了中国提出的“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未来,中意合作,除了在文博领域以外,会外延到各种经贸领域。
既然提到人类命运共同体,那么,许多事就要更加“面向未来”。
以非法流失文物回归而论,从法律层面、道德层面,最终还是要归集到外交层面。这也是为何意大利归还中国796件(套)仪式,要放在习近平访问期间的缘故。
在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常务副馆长杜鹏飞看来,文物回流,归根结底,也要靠国家的积极,世界各国合作的积极。“从外交层面来说,对当下非法离境的文物,我们能封堵住,这无疑是好事。”杜鹏飞说,“实际上,这是一个国家行为。我们作为大学举办的博物馆,很乐意去配合国家,封堵文物走私。另一方面,我们作为国有的博物馆,也面临一些文物捐赠、进口等方面的问题,希望海关能给予更多政策,让海外捐赠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以便有更多海外合法流通的文物——无论中外,能够进入中国。”让人们了解世界各地的文物,增长见识,更开放多元,也是一种文化自信。
大国之大,在于博物馆之气象。近些年来,一些海外文博珍品纷纷到中国办展,包括不久前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举办的“西方绘画500年”,让国人不走出国门就看到海外文物精品。此种展览,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已时有所闻。未来,如杜鹏飞所说,若在海关等领域能够出更多政策,将迎来一个中国收藏西方文物的小高潮。去年,法国罗丹博物馆馆长卡特琳·舍维欧女士亦曾向记者表达过类似看法,她认为,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藏家必有更多收藏欧美艺术精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