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小编自述:我为什么“不敢配图”
撰稿|极耳
作为一名自媒体小编,最近几年困惑越来越多——文章好写,配图难找。哪怕是收藏了《新媒体小编必备20+无版权图片网站》类似的文章,但万万没想到,坑,还是在那里,不疾不徐。
突如其来的诉讼官司
去年年底,我所在的单位收到了一家图片库的侵权通知,因为侵权图片主要来自微信,所以单位派我与对方沟通协商。
顺着对方留下的手机和电话,我们与这家图片库取得了联系。自报家门后,对方似乎有些诧异,言辞中听得出有些发蒙,沟通算不得顺畅,好在我们互留了Email地址,不久,他便把我们侵权的具体图片发到我的邮箱,并在邮件中表示和解价需要3000元一张,一共20张。
6万元,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当我们进入这家图片公司的官网时,却有种在看山寨图片网站的错觉,网站设计得不伦不类,界面对于使用者来说也并不友好,而在百度搜索栏里搜索这家公司的名字时,跳出来的信息都是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相关案例,更有网友指出,“感觉这家图像技术公司只会打官司”。
我们对涉及的20张图片逐一排查,发现这20张图片大部分为两年前用于微信公众号,其中的大部分图片都是授权转载自其他公众号的内容。此外,我们还发现这20张图片并非独家,在其他版权图库网站中也都能找到,价格仅在10元或者几十元之间。其中还有几张图片是古人字画,版权归属实在存疑。
为了处理此事,我们必须做一些研究和评估,时隔两周,对方再次发邮件,此次语气很不客气,表示已尽通知义务,将提起法律诉讼。咨询过公司法务后,法务明确表示既然对方已经决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就等法院的通知。
在和法务的沟通中,我们得知这样的官司其实并不算少,值得一提的是,此事之前,我们单位刚刚处理完与另一家大型版权图库的著作权纠纷,并接受了对方包年的建议。法务提醒我们,这可能正是版权诉讼纷至而来的原因,图片公司甚至还有自己的交流群,内容正是哪家给钱给得比较爽快,比较好做。
法务表示,如果我们能在其他版权图库把图片补买下来,然后请对方出具一个官方的补买协议,那么也可以消解这个官司。不过,这点后来证明并不可行,图库早就自成一片江湖,互相之间包庇,不会断他人财路。
当我们终于收到法院的传票,却发现对方提出侵权的只有一张图片。法务告诉我们,这也是图片公司的常用套路,因为打官司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一次性起诉所有侵权图片,单张价格到不了起诉一张时判赔的金额,所以图片公司一般先起诉一张图,判赔之后再按该价格要求私了其他侵权图片。而法院方面告诉我们,一张图片最低会判罚500元。
版权有理,但挖坑不对
我们并非毫无版权意识的单位,在找图时也很尊重版权,但还是难免遇坑,因为很多图片的上传者并没有图片的版权,却还是可以“授权”给免费网站。等真正的版权所有人来告我们,我们再去找免费网站,责任还是自己的。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作出赔偿实属应该。但在实际产生纠纷时,往往对于图片的版权归属界定不清。法院方面不要求版权方出具版权所有的证明,反而需要用图方来自证是否为开放版权的图片,难度陡然升级,也因此很多公司为了避免纠缠,付钱了事。在我们处理相关纠纷时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对方倒是愿意出具版权证明,但是他们要求我们支付300元每张的劳务费,“因为这可要花费大力气才能找到呢。”这样的说法令人难以理解。
另外,国际上还有许多加入cc协议的开放图片库,该协议规定,只要署名来源,其他人就可以自由使用这张图片。这些图片也被国内的一些图片库打上了自家LOGO并且以此牟利。比如此次的黑洞图片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让我们为这样的图片来买单,对图片使用者也是不公平的。正如新闻评论所说的,这些开放版权的创作者们希望将自己的创意与更多人分享与交流,而视觉中国们却利用了他们的分享的精神,这无疑是对版权保护的滥用。
视觉中国道歉之后,国家版权局公开回应,要求各图片公司健全版权管理机制,不得滥用权利,这无疑是国家要进一步规范版权保护的宣示。
毫无疑问,图片版权问题已经越来越敏感,作为小编的我们,在使用每张图片时都要核实来源,甚至自己拍摄、手绘。但这毕竟在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上都难以承受,事实上,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相信新媒体的编辑们对于一个价格合理、图片质量又高的版权图片库需求是很大的。
尽管现在新媒体编辑常用的百度图片搜索引擎已经能够标注出大部分需要版权才能使用的图片,但在真正区分开放版权图片和需要付费的商用图片方面,仍有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