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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多次“反转”终无法“洗白”

日期:2020-12-30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下一次公众面对类似事件时,是否可以不再偏执于惯有的“无条件同情表面上的弱者”的思维方式……这些或许才更令人深思。
撰稿|菲尼克斯


  2020年4月9日,《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一文上网,引起公众的密切关注。这篇媒体报道称鲍毓明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韩某某(文内化名为“李星星”)三年,韩某某曾报案但未被立案;并透露鲍毓明为执业律师、长期在企业任职,是中兴通讯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报道中还称:鲍毓明为逃避法律责任,特意在韩某某满14岁当天性侵她;前者限制后者的人身自由,并对其“洗脑”。

  该篇报道发出的当天下午,鲍毓明供职的烟台杰瑞集团声明:已经与前者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次日,中兴通讯发布消息称,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种种迹象似乎都在验证报道中所言为真实。

  然而,当地警方有不同的说法。2020年4月9日23时,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通报:2019年4月9日曾立案侦查韩某某称被养父性侵一案,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毓明不构成犯罪。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

  2020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彻查该案工作进行全程督导。9月17日,联合督导组等部门发布最终调查结果:控告人韩某某,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2001年8月,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调查发现,2015年3月,韩某某和其父亲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申请更改了出生日期。

  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毓明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开始,韩某某为改善生活条件,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商谈“收养”事宜。韩某某在网上看到鲍毓明发布的“收养”信息后,主动与后者联系。

  2015年10月10日,鲍毓明到南京与韩某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两性关系。这意味着,鲍毓明与韩某某第一次见面时,前者以为后者是未成年人,但后者其实已经成年。

  联合督导组认为:鲍毓明在明知其本人和韩某某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自认为韩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到社会谴责。

  最终,因为隐瞒在2006年就已更改国籍的事实,鲍毓明的律师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美国人鲍毓明被依法驱逐出境。

  一切尘埃落定。诚然,鲍毓明得到了应有的处罚,不值得同情。但是,韩某某的母亲为什么要为自己女儿“求收养”,同样的悲剧该如何避免;下一次公众面对类似事件时,是否可以不再偏执于惯有的“无条件同情表面上的弱者”的思维方式……这些或许才更令人深思。(撰稿 菲尼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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