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儿童的“生命绿卡”
在上海,有孩子的家庭大多会有一张“生命绿卡”,它正式的名称是——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在上海常住的0至18周岁儿童,只要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范围,无论户籍在哪里,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也无论孩子处于怎样的健康状况,都可以得到这张“生命绿卡”的保护。
很多家长熟悉这张“生命绿卡”,但并不一定知道,这是上海市红十字会会同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改革开放初期开创的事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为0至18周岁本市常住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探索出一条互助共济的良性发展之路。
经过27年的发展,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成为上海市少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每年大约有230余万名少年儿童参保。
截至2023年5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累计已为229.1万人次患病少儿支出住院和大病专科门诊等费用35.3亿元,减轻了患病少儿家庭,尤其是大病患儿家庭的医疗费负担。
上图:2016年,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成立2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从14个患儿到所有孩子
2015年10月一个平常的周五夜晚,刚刚升入松江二中高三年级的小李下晚自习后独自骑车回家,不小心撞上了家门口的铁门。第二天,小李的母亲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妈妈,我的脚上有好多出血点。我在网上查了,好像是白血病。”
李妈妈立即心急如焚地带着儿子到医院看急诊,经过一系列检查后,医生下了“急性淋巴白血病”的诊断,建议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从那一天开始,除了担心孩子的安危,李妈妈还必须面对高额医疗费的压力。
李妈妈曾经罹患卵巢癌,自己刚从患大病的阴影中走出来,又碰上儿子患白血病需要治疗,高额医药费是眼前最大的困难。好在,她多年来一直是松江区一所公办学校从事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工作的志愿者,知道不少患病的儿童切切实实得到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帮助,对患大病的孩子,基金每人每学年最高可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有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这个坚强的后盾,李妈妈更有信心去筹措治疗费用,全力以赴救治孩子。
治疗过程中,小李因髋关节坏死需要进行髋关节置换。在医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以及众人筹措的共同支持下,小李和母亲经受住了考验。经过2年多的治疗,他的病情趋于稳定,重新走进了高三的课堂。后来,小李成功考上了上海某师范大学。
在上海,像小李这样获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救助的儿童还有很多……
如今覆盖上海常住儿童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源于三十多年前14名患儿家长的一个共同呼吁。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保险待遇,即俗称的“家属劳保”“半劳保”,儿童患病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负担二分之一。
20世纪90年代的上海,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兴未艾,部分儿童的医疗保障随父母岗位变动而降低,甚至没有医疗保障,由此发生一些家庭因儿童罹患大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彼时,国家尚未建立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与此同时,由于推行独生子女政策,很多患病儿童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如果孩子患重病时又面临经济困难,会让家庭遭受更大的打击。
1988年12月,上海新华医院的14位白血病患儿家长向时任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反映,孩子患白血病后,家庭面临精神和经济上双重压力,希望政府能给予更多关心、关注。
朱镕基当即批示,要求分管教育、卫生的上海市副市长谢丽娟牵头组织调研。
在家庭走访中,部分患大病儿童的家庭困难窘境令人触目惊心;一些家庭因难以承担高额医疗费用而不得不放弃治疗。
谢丽娟在深入调研后指出:“现在国家经济困难,没有办法用政府财政来解决钱的问题,就只能依靠社会力量一起来解决了。”
1991年,上海市红十字会联合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共同开办了“上海市4—18岁儿童、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保险”,1993年又将范围扩大至满月后的0—3岁婴幼儿,建立了“上海市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明确由红十字会负责日常运作,保险公司负责费用理赔,教育部门负责学校代收费,卫生部门负责医疗相关事宜管理。
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杨钧仪曾亲身经历了儿童住院医疗保险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关键变革。他介绍,儿童住院医疗保险成立后,因为保险公司是按照商业模式运营的,成本增加致保费年年涨,让家长颇有微词。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称,由于保险运作方式造成了亏损,这一项目无法支撑下去。
为了减少管理成本,在较低的缴费标准下切实提高参保儿童医疗保障的支付水平,经过对前5年儿童住院医疗保险运行情况的总结分析,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决定结束与保险公司的商业运行模式,由自己来办,三家联合创建的纯公益的、互助共济的少儿医疗保障基金——“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于1996年9月诞生。
克服困难,开创新事业
上图: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家长咨询。
自己来办,意味着一切“从零开始”。
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在当时的管理体制之下,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没有政府红头文件支持;二没有独立的工作机构、缺乏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工作团队;三是资金完全来源于家长缴费,没有政府财政任何资金方面的投入。
1996年,根据当时医疗服务水平确定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收费标准是4周岁及以上儿童每人每学年20元,0—3周岁的婴幼儿每人每学年32元,上海200多万名少儿参保,资金总数既要量入为出,又要满足患病儿童保障治疗的需求,维持收支平衡,其中的挑战太多。
为了达到目标,本着对广大儿童的爱心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上海市红十字会联合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专门成立了管理委员会,确立了“以收定支、结余滚存”的基本原则,并逐步完善基金运营机制,把收入、支付、审核、监管等各个步骤尽心做到更好,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获得良性、健康发展,在保障患儿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基金正常运转。
2006年9月,针对沪籍儿童,上海市建立了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明确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为该制度的补充。但对于在上海市常住的70余万名非上海户籍儿童而言,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仍是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障”。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覆盖面不断扩大。从在上海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员子女,到长期居住在上海“飞地”的沪籍人员子女,纷纷感受到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关爱。
除了获益人群不断增多,能够报销的病种也有扩大,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
自2011年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建立了大病、罕见病专项基金,将肝移植术及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大病支付范围,并将大病患儿的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同时,经专家论证,将戈歇氏病、粘多糖病、法布雷病、庞贝病等罕见病的特异性药物纳入门诊支付范围,每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目前,每名儿童参保缴费金额为每学年130—150元。
孩子参保,一个都不能少
2015年8月1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赴上海调研时,对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独具特色,为全国儿童大病医保工作积累了十分有益的经验。”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特色首先表现在“三方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即: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统一管理,对重大事项研究决策。2011年,管理委员会中还增加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对象的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管理。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成立之初,选择由红十字会与政府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模式,这本身就是一个创新。”上海市红十字会原副会长张钢说。27年来,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坚持“低筹资、广覆盖”的原则,坚持公益性和互助共济,不断扩大覆盖人群,不断发现新矛盾、解决新问题,为适应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做了许多探索创新。
1996年成立之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就打破了城市和农村户籍的“二元”结构,只要具有上海常住户口的0至3岁(满月起)婴幼儿、幼托机构儿童、各类中小学校学生(包括中职校、特殊学校学生),均可自愿参加。1998年,又在学校中打破了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二元”结构,只要在籍在册,外省市户籍、港澳台地区、外籍学生均可参保。
从2004年开始,又逐步将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学生、引进人才子女(现为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等纳入参保范围。2015年起,本市户籍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2016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人员范围再度扩容,将父亲或母亲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非沪籍0至5周岁散居婴幼儿,以及本市户籍但在外省市、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的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纳入参保范围。
目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范围已基本覆盖在上海市常住的0至18周岁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包括满18周岁仍在中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每年有230余万名儿童参保,其中近70万名为非沪籍儿童。
上图: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被家长们亲切地称为“生命绿卡”。
2016年,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成立20周年之际,《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20年系统评估报告》指出:“互助基金20年来‘目标清晰,运行高效’,确实为众多患病少儿及其家庭缓解了因高额医疗费用造成的经济压力,减少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生命绿卡”“少年儿童的健康保护伞”的称号实至名归。2018年12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项目入选 “上海卫生改革发展20件事”,是对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改革创新发展、先行先试精神的高度肯定。
上海针对0—18周岁儿童的基本医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双保险”模式,目前在全国省市范围内仍为“唯一”,随着国家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工作的不断推进,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将坚持在改革创新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发挥自身的优势与作用,实实在在地为本市0—18周岁儿童撑起健康“保护伞”。记者|陈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