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刀之祸
李肖霖律师:“近日,郑州市民吴伟春因在钥匙链上携带一把小水果刀,在大街行走时被郑州警方搜身,并带往派出所。吴伟春说,小水果刀是在正规超市购买的,警方却认为这属于管制刀具,并将他行政拘留3日。有律师指出,按如此认定方法,市民购买菜刀等刀具后,在路上行走时,也可能面临警方的制裁。(中国新闻网)”—◇×
五岳散人:看了那个因为钥匙链上挂了个“水果刀”而拘留三天的新闻,只能说这位可能是不懂刀,算是撞枪口上了。那把刀不能算水果刀,单手开合、有自锁装置,开刃的角度并不适合削水果,倒是一把很不错的随身刀。当然,超市售卖是否合法、警察权力是否随便滥用了则是另外一件事。
曹景行点评:警方有没有去查抄那家超市?之前就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