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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泔水奶”与美国食品立法

日期:2013-05-02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牛奶安全,往往会成为近乎全民性地支持食品安全立法的关键诱因。在镀金时代的美国,牛奶就曾在美国人心中扮演了令人不安的角色,它是日常必需品,却又让人严重不安,并且最终成为美国食品安全立法的推动力。
  “泔水奶”丑闻,曾经震惊美国。据估计,1854年仅纽约附近就有13000头牛以泔水为食,这些牛产下的泔水奶每年都会导致数千名儿童死亡。当时的一位评论员挖苦地写道,“孩子们有泔水奶,大人们有泔水酒,我们这个民族如此‘健壮’、‘豪爽’也就不足为奇了。”这种对牛奶的不安全感,直接导致了母乳喂养人数的大幅回升。
  事实上,牛奶安全问题当时笼罩着整个西方世界。在欧洲,一些政府甚至强制母亲们必须用母乳喂养,在伦敦,供应的牛奶有近一半乃至3/4都存在着掺假问题,无良的商家不仅用淀粉增加牛奶的黏稠度,而且奶场工人用来冲淡牛奶的水也往往是污染水。最极端的情况是,人们完全不相信牛奶的安全供应,竟然要求奶厂将奶牛牵到家门口当面挤奶。 
  泔水奶丑闻在民众心中打下很深的烙印,也埋下了怀疑的种子,并由此对其他食品和饮品的安全开始疑神疑鬼,一些人感慨道,美国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但问题是,当时的欧洲也是这个情况,美国人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只能寄希望于变革。而这无疑为日后西奥多·罗斯福的食品安全立法和严厉执法埋下人气的伏笔。
  政府部门与媒体结盟也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当时的美国化学局,在推动《洁净食品药品法》制定的过程中,与揭黑媒体巧妙结盟,他们为媒体提供了大量素材和数据,帮助媒体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造势,从而为改革创造了极佳的舆论氛围。这对后世是一个重要启示:在推行重要变革,并且受到利益集团阻碍时,政府要学会与媒体结盟,调动舆论,督促国会,反压利益集团。
  1906年《洁净食品药品法》的颁布,与其说是对现实经济问题的一种回应,不如说是对消费者不断加深的担忧的一种回应,而新出现的、富有效率的、善于鼓动人心的媒体助长了这种担忧。显而易见,这部法律的主要支持者是消费者、揭黑报纸和有民族责任感的联邦官员。事实证明,这三个群体的联合是能量巨大的,以至于那些相关企业和利益集团也感到无可奈何。也正是看到了这点,老罗斯福才充满信心地开启了食品药品改革大幕。
  罗斯福在其国情咨文里提出:“我建议制定一项法律,对各州间商务中的假冒伪劣食品、饮料和药品进行管理。这项法令将保护守法的制造业和商业,也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福利。”在这份国情咨文里,罗斯福首次提出了“消费者权利”这个概念。《洁净食品与药物法》禁止在美国各州间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并对假冒伪劣食品进行了定义。法案规定,对制造、销售和贩卖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者处以200美元的罚款。如若再犯,则会处以300美元罚款,或一年监禁。要知道,当时的300美元可以买一辆很不错的福特汽车。
  让人们喝上放心奶,也是在保护民族产业。在美国,乳制品业是一个很大的产业,但由于一度面临信任危机,行业发展举步维艰,很多从业人员的生计都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己的奶业不能纯净和给予消费者安全感,最终就会给外国公司占领美国市场打开大门,而一个民族的牛奶和食品都依赖于别国供应,不仅有损经济,而且也不利于国家安全。食道被掐住的国家,是很难底气十足地在国际上发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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