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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许仕仁大案的启示

日期:2015-01-04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不管多大的官,不管多有钱的富豪,只要触犯法律,就要在公平公开审讯之后,面对公正制裁。
江 迅
 
  当香港长达79天占中运动草草收场之际,许仕仁贪污大案旋即吸引眼球。这是香港历史上涉及最高级前政府官员贪污案。这一案件,从一开始就被定义为世纪大案,备受香港全社会关注。前政务司长许仕仁收受前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等人提供利益案,审讯期横跨逾7个月,2014年12月23日,法庭判决:许仕仁因5项控罪被判刑7年半,并需向政府支付1118.2万港元贿款;郭炳江因串谋犯藉公职行为不当罪,判刑5年,罚款50万港元。新地是香港一家规模最大的地产发展公司,三名高层涉案,官员,商人,又都是名人,就被告身份而言,可谓“强强组合”。不过,香港司法独立,不受任何因素影响,在此案显露无遗。
  此前一天,即12月22日,北京披露中纪委办案人员将曾经权倾一时的中共前政治局委员令计划带走。香港与内地高层贪官都有共同点:收受贿赂,供养情人,生活奢华,跟商家关系纠缠不清。近年,中共追击贪官,老虎苍蝇一起打,但大多事后追究,在事前防治机制方面仍有诸多改善空间。
  内地官场有个通病,买官卖官,官员升迁,由领导说了算,缺少监管。用香港学者阮纪宏的话说,这一陋习香港以前也有,不过自廉政公署成立以后,就渐渐淡了踪影。以许仕仁为例,他担任公职30年,虽没买官卖官,但他在官员与商界旋转门转出转入,同样缺乏监管,在法庭上披露的案情证实,他没有申报利益,就是有明文规定而监督却不到位的明证。
  许仕仁与新地要员这宗案件遭揭发,源于2008年一封由律师楼发出的匿名告密信,提及许仕仁免租入住新地旗下的礼顿山超400平方米豪宅,缘何揭出惊天大案,至今仍是待解之谜。香港前副廉政专员、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荣誉院士郭文纬认为,此案源于匿名信,如在其他国家,一般不会就匿名投诉展开调查。但香港廉政公署不仅马上立案,更不受许仕仁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因素影响,不偏不倚,抽丝剥茧,详尽调查,廉署一页一页跟进涉案人士多年来记事本、日记本,逐一抽出涉案人士以秘密式迂回曲折的手法交付贿款,如果廉署没有高效专业的锲而不舍精神,未必能搜集到足够证据对许仕仁等人做出检控。
  法庭上,在犯人栏内,被香港人视为“桥王”的许仕仁,闻判决一刻,仍淡然处之,气定神闲。不知他是否领悟:在香港,任何人不论其社会地位高低,只要触犯贪污,都难逃法网。不管多大的官,不管多有钱的富豪,只要触犯法律,就要在公平公开审讯之后,面对公正制裁。
  相较世界其他国家而言,香港地区问责官员的申报制度相当不错。当然,任何制度都有改善空间,许仕仁被判成立的其中三项控罪,正是因为他没有按照规定,申报可能潜在的利益冲突及个人财务状况。2005年,他通过品格审查就任政府司长,当时他实际上已欠债5200万港元,他却没有申报,令外界对此毫不知情。这反倒证明,香港既定的申报制度有效。当然,香港官场仍需强化品格审查和申报制度。
     在香港,多年来不少高官退休后,经过若干年限定后便转到私人机构继续“打工”,他们其实掌握所属领域的大量机密,社会上对退休高官“再就业”不乏质疑声。从许仕仁案可以悟出,仍需要强化制度和规管,以确保以权谋私与公务员队伍绝缘。再说,案件披露许仕仁无论是吃喝还是玩乐,全是顶级要求,专程去外地听一场歌剧,购物刷卡一掷千金,即使他收入不俗,也不可能如此挥霍买单,花钱远超收入水平,缘何就没有引起监管机构注意?可以说的是,当下香港,立法会议员的申报制度却严重不足,有泛民议员申报自己的选举经费由丈夫捐赠,但又拒绝披露丈夫金钱来源;还有泛民议员收受传媒老板捐赠,却长期将款项存于自己账户而未申报,更仗义执言为传媒老板在立法会说项……立法会议员的申报制度肯定更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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