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
王国华(广东深圳,编辑)
小时候盼望过年,进了腊月就开始念顺口溜:“二十三,糖瓜儿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糊窗户;二十六,炖猪肉;二十七,宰公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三十儿晚上熬一宿。”按中国习惯,越排在后面的,往往越重要,所谓压轴是也。发面、蒸馒头仅次于三十熬夜,可见其在百姓心中的地位。
我们那里,馒头是雅称,昵称为“馍馍”。我的故乡河北衡水一带,馒头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大馒头,即最常见的那种椭圆形、憨乎乎、自家蒸成的传统馒头;一种是集市上卖的小馒头,长条状,相当于把大馒头挤细,闻起来有一股特殊的味道,后来才知那是硫黄味儿,因为用硫黄熏过。但购买者并不觉得被冒犯,还觉得挺好吃,彼时尚无食品安全的说法,就像小孩子见到汽车便跟在后面使劲去闻汽油味一样,将之视为时尚、酷。
过年吃馒头,自然隆重而严肃。在我们望眼欲穿的期待中,馒头热气腾腾地出锅了。大年三十,母亲挑出几个个头大、模样整齐的馒头,再盛一碗肉菜,用一块布兜上,让我分别端到几位长辈家中。这在当时就算送年礼了。时光荏苒,大概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馒头逐渐由珍品变成俗品。有一年,母亲犹豫半天,又挑出几个馒头让我送给家族中的长辈,我觉得很不好意思,被说了半天才走出家门。那是记忆中的最后一次。
母亲蒸的馒头不好吃,现在父母老两口在家,也经常是买馒头吃。母亲甚至不怎么会做菜。我带着老婆孩子回家,母亲总问我们吃什么,其实问了也白问,她做不出几个菜。在我的记忆中,小时候家里几乎就没什么菜可吃,一年到头,千篇一律地大饼子就咸菜。母亲哪有机会练习、揣摩?妻子和女儿跟我回家,偶尔会提到母亲做的菜不好吃,但从不抱怨,家中有浓浓的亲情,足够了。
我刚到异地读书时,天天吃米饭。开始还觉不错,时间一长,胃口不适,又想馒头了。如今定居的深圳,酒店饭店中的馒头多是那种软软的,入口即化的面包类馒头,没嚼头,不扛饿。街头也有卖戗面馒头的,也买过几次,总跟自家做的有差距。岳父岳母与我们一起生活,每天做馒头给我吃。岳母蒸的馒头,手工搓成,口感筋道,个头适中,每顿一个,正好。
现在我心目中最好的早餐,就是用热乎乎的大米粥泡几块昨夜剩的凉馒头,夹一块腐乳,稀里呼噜吞下去。此乃童年想象中最极致的美食。本以为馒头仅是自家的童年,算来算去,最后就成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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