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江泽涵(浙江宁波,销售)
在故乡偶遇一个童年玩伴。一别十多年,重逢很是欢喜。偏在这时,来了个不速之客:此君素以“酸”闻名乡里。他说:“呀,你现在混得可好啦,还记得不,你十岁那年,顺过毛家三块钱。”
这是顺手牵羊的“顺”。“早忘了,难为您还记得。”玩伴真的忘了,他的脸上不起一丝涟漪,相反,某人的脸倒红白不定。
那件事我记起一些。好像是他爹让他去毛家捎个信,他见大门开着,人却不在,而桌上正搁着三枚锃亮的大硬币……
就是这一念之差!
当时小店火卖一种酱鸡骨的零食,名字很有趣,叫“乡巴佬”,对,就是买了这个。他在我们面前啃得津津有味。
然而,很快被他爹知道了,揪起他要去毛家。他一路挣扎,哭得很凶。毛家人问了邻居和小店老板,也猜着了几分,正寻来要讨道理。半路相逢,他爹二话不说,两手一抱,奉还三块钱。他就是趁此时机逃回家的。
我当晚就去看他。他将自己反锁在房里,说什么也不肯见我,我想他的肠子一定都悔青了。
忘了是几天后,他爹连拖带拽将他拉到毛家,当着毛家人和乡邻的面,反手在他脸上结结实实扇了两个耳光。他蒙着头跑了。他爹还站在原地。毛家人以及乡邻们个个都站得直。
我本以为他再也不会出来一起玩了。不,第三天,我又见到了那个嘻嘻哈哈的他,当然也没哪个伙伴再提起那件不愉快的事。
不速之客这回识趣地离开了。我小心地问起了那桩往事。
他告诉我,当年被拖去毛家之前,他爹说:“你受了这顿打,那个过就能清了,心头上的大石也才能放下。”
“我当时哪听得进!后来证明,爹是对的。”
我想起《天龙八部》中的那个少林方丈。老和尚犯下杀、淫两戒,还有了私生子,他给自己判刑:身为方丈,罪责加倍,重责两百棍;受刑的时候,不运功护体;刑毕,又自绝经脉。
人死账消,何况自尽相谢!既如此,何必再受杖责?原来这就叫担当。死,因为无颜苟活,是彻底的逃避,这并不难办;活着面对,才是真的难。正如此,老和尚依然是英雄,少林寺的牌子也才没倒。
犯了错,隐瞒,一颗心终是悬着;被抓了把柄,更生不如死。倒受了相应的惩戒后,才心也宽宽,正是解脱之时。这是一个有罪过的人的重生。佛说:放下屠刀。不够,还要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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