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3R”原则
陈强(上海,教授)
“星期六的上午阳光灿烂,拾破烂的大队浩浩荡荡。队长手一挥,钻进垃圾箱,破鞋子破袜子,拾了一大堆,到了收购站,卖了一块八” 一首儿时唱的歌至今仍萦绕耳边。那时每到周末,许多中小学都会组织学生捡垃圾,卖破烂换来的钱往往成为班级活动经费的补充。
除了去垃圾箱捡垃圾,小伙伴们很难从家里找到更多废品拿去卖。回忆40多年前,儿时的生活垃圾好像并不多。回想下来,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物质生活简单,一件衣服穿几年甚至十几年是常有的事情,破了以后也会缝缝补补,再穿一段时间。哥哥姐姐穿旧的衣服改一改,弟弟妹妹接着穿。除此之外,日用品包括家具、家电等大件讲究坚固耐用,更新换代远远不像现在这样快。二是包装简易,包装材料循环使用:买菜用的是竹编的菜篮子,酱油醋酒得用瓶去零拷,酱菜和熟食多用油纸甚至荷叶打包,炒货一般用旧报纸。现在的各种豪华包装,貌似解决了卫生、方便以及面子问题,却大大增加了生活垃圾处理的负担。三是回收利用,“变废为宝”的全民意识当年很强,回收体系也比较健全。大多数地方既有废品收购站的布点,也有走街串巷回收各种物品的货郎。废纸、废铜烂铁、碎玻璃等都可以迅速被“消化”,连鸡肫皮、鹅毛、甲鱼壳都有专人上门回收。甚至用完的牙膏皮也可以换几块麦芽糖。为了甜一甜嘴巴,有些顽皮的孩子故意把牙膏挤出来。
我觉得,当年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大体上符合循环经济的“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强调在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基础上,增加物品的使用次数,尽量延长其生命周期,最后才进入循环利用系统。四十多年前的生活垃圾之所以远比现在少,一方面是由于较为落后的社会生产,另一方面则是社会观念使然——尽管那时候人们未必知道何谓“3R”,但集体无意识符合“3R”原则。
现在真是该重新找回过去城市生活的好理念,从源头做起,才是降低生活垃圾总量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