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手机立新功
日前,我去某法院立案,打一个私人官司。这对我来说,可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遭”的事。
经办人员在审阅我递交的诉讼材料时问,你有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吗?我回答说,自己特地赶到他家楼下,抄好了详细住址,然后写在诉讼状上面。“这不行,他现在是住在这里,但假如其户籍是在外地其他地方,我们怎么管?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他的身份证信息才行。”经办者如此解释。我心想,这也太难了吧,我要告人家,还要去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这无异于与虎谋皮,恐怕绝无可能。
我遂到该法院的“法律咨询”窗口询问,对方让我留下通讯信息,称两个工作日内给我答复。到下午,对方来电了:可以帮你到相关公安部门获取被告的身份证信息,但要缴纳共计700元费用,并且这笔钱只能由你支付。我想,这么贵,就说先自己想想办法吧。
回到家,我搜肠刮肚,想起前几年曾帮被告买火车票,好像要他将电子版身份证发来。但在电脑、手机上各找了两遍,都没找着。再打电话给两位与被告也有交集的朋友,问他们有无其身份证复印件?他们反馈道,也曾一起买过火车票,但凭条上只记录了他的身份证号码,并且末尾第8位至第5位号码是隐去的……情急之下,我突然想起,自己有一部旧的华为手机,一直静静地躺在写字台抽屉里“待岗”,里面会不会有我苦苦寻找的照片呢?死马权当活马医,我赶紧将旧手机取出来充电,打开后,在其主版的图库中,果真找到了被告的身份证照片,并且通过了法院的认可。一部旧手机,立了新功!
这样,不但无形中使自己少花了700元“冤枉钱”,顺利地立了案,还进一步印证了一个生活常理:如条件允许,旧的手机既不能随意送人或丢弃,也不要急于“三钱不值两钱”地卖给回收旧家电的人。因为手机主版上往往保留着许多有价值的个人信息、照片等,说不定哪天它还会给机主带来像我前述故事中那样的意想不到的惊喜呢!(撰稿 殷卫钢 上海,国企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