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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民宿公寓

日期:2022-06-02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撰稿|蒋 霖(青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老宋最近遇到了烦心事:他名下的公寓近来收不到房租。

  公寓是两年前买的,购买公寓后,经朋友推荐,老宋和一家民宿管理公司签了托管协议。协议约定:老宋按照公司的要求对公寓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后,公寓交公司经营管理。在协议期限内,公司每月向老宋支付房租1500元。

  自从公寓交付这家公司之后,老宋每月都能按时收到租金,但今年3月以来的疫情让事情发生了变化。公司打电话解释,公寓现在无人入住,经营困难,请业主谅解;之后的租金能否正常支付,还是要看疫情。公司还表示,当时签订的协议中有这样一句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无法正常经营期间,乙方无需支付租金。

  业主们纷纷表示不满,理由简单:签托管协议的时候也有疫情,那时租金可以付,现在怎么就不行?再说,好多业主靠这份租金还房贷啊!对此,公司的回复也简单:疫情有轻重,这回完全没钱挣。其经理称,如对公司近期的经营状况不满意,业主们可解除协议。

  这话激得业主们更愤慨。当初公寓的装修费都是业主们出的,装修工程却由民宿公司统一实施,而装修的效果有目共睹,有明显的“中间商赚差价”嫌疑。如今,业主们收到的房租抵不上装修费的一半,撕毁协议另找租客,哪有那么简单?

  闹得不可开交之时,有位业主说:他们的公寓位于本市火车站附近,正常情况下每天的入住率都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生意相当好。民宿公司现在亏着是实情,但从前的利润呢?公司经营本身就有风险,难道风险全靠业主们承担?如果公司拒付租金,那么大家要考虑法律渠道,让法院来裁决什么才叫“不可抗力”。

  僵持了几天,房租问题协商解决了:民宿公司同意依旧照约定金额支付租金,但目前仅能支付一半数额,另一半租金待经营状况好转后支付。(撰稿 蒋霖 青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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