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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不堪忍受的屈辱标签

日期:2023-06-21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撰稿|陈慈林(浙江杭州,国企职员)


  为了与更多朋友交流,5月15日我开通了微信公号“七零童”。谁知不到10天竟摊上大事:24日下午,我因涉嫌“滥用原创”标注,被平台处罚。

  引起处罚的文章被罚取消原创标识、屏蔽原创功能至5月25日、屏蔽打赏功能冻结打赏款等等。

  同类文章此前已发7篇,皆标注原创,亦未受到异议。这次受罚,可能与朋友打赏有关:我首次开启“赞赏”功能,好友“中国好华哥”竟顶格打赏200元,亦有其他好友零星打赏,遂引起平台“特别关注”。

  返还打赏款不要紧,要命的是被判定“滥用原创”,说白了,这是宣告我涉嫌剽窃他人作品啊!对一个撰文30多年,始终视原创为生命、抄袭为耻辱的码字者来说,这绝对是一枚不堪忍受的屈辱标签。

  平台告知有一次申诉机会,七天内放弃申诉或申诉无效,处罚生效。

  但对我这个只开了几天公号的网络菜鸟来说,到哪里申诉、怎么申诉?实在是个大难题。我在手机上寻找申诉渠道,经几小时焦头烂额的努力,遭遇的都是冷冰冰的机器。后经友人指点,方知只能在电脑网页上提交申诉。

  我细阅平台提示各条款有关“滥用原创”行为,“黄色血腥、编造谣言、广告宣传”等九项自然与我无关,最大可能是“整合引用内容:未经授权不合理引用或大篇幅整合网络信息、公共信息、报纸杂志、他人作品等的内容”。

  但这明显是误判,被平台处罚的文章,本是我多年前到实地采访后的成果,妥妥的原创作品。我赶紧寻找各种证据,包括当年采访时拍摄的照片,于21时许提交平台。平台随即回复:“申诉提交成功,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客观地说,平台处罚虽然有点草率,处理倒很迅速:并未等到7个工作日,仅仅到次日14时45分,三项处罚皆先后解除,随后收到通知:“申诉成功,恢复各项功能。”总算虚惊一场,摘除了这枚我决不接受的标签!(撰稿 陈慈林 浙江杭州,国企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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