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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造假人?

日期:2024-09-17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撰稿|小 罗(青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罗姐在小区周边经营一家小超市,几天前,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她的超市进行了突击检查,但没发现任何问题。工作人员告知,有人拨打热线举报罗姐的超市售卖过期商品,且有视频证据——某男子走入罗姐店面,从货架上拿了两瓶饮料,此处,有对两瓶饮料标签的特写镜头,仔细看会发现,两瓶饮料确实都过期了。工作人员又表示,举报人证据齐全、有支付记录,如果你能证明东西不是你们家的,那一切都好说,不然最好你们能调解一下,否则只能按规定办。

  按照执法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罗姐很快联系到了举报人。他扯东扯西,最后提出至少得赔偿1800元。此事蹊跷,罗姐遂翻出男子购买饮料当天的监控录像认真检索,发现该男子进店门便拿着手机偷偷录像。将视频的时间条继续向前拖,竟发现一行动诡异的女子大概在男子进店一刻钟前进入门店,在饮料货架前,女子似乎将什么东西从包包中取出放到了货架上,但因为是背影,很难观察清楚。

  罗姐仔细查看了近一年的进货记录,确信两瓶过期饮料并不在自己的进货序列中,毫无疑问她是被人讹上了。她想起之前听同行朋友们说起的“职业打假人”,之前还总觉得自己诚信经营,身正不怕影子斜,没想到不仅有“打假人”,还有“造假人”浑水摸鱼。与同开小超市的同行交流遭遇后,同行将罗姐拉进了一个“防讹诈”微信群,罗姐这才发现,和自己一样的受害者挺多,而受害者们基本选择掏钱,以息事宁人。大伙儿更发现,存在不少专门欺负小超市的惯犯(举报人提供的收款账号都是同一个),有的举报人“作案”周期较长、较隐蔽,投放假货两周后才举报,那时连录像也没了。

  罗姐联系近期有类似遭遇的同行报了警,希望警察能还他们一个公道。撰稿 小罗(青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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