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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电影市场的游戏规则

日期:2013-04-18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撰稿/夏佑至
 
 
  美国导演昆汀·塔伦蒂诺的新片《被拯救的姜戈》在开映数分钟后紧急中断放映,发行方中影公司给出的理由(“技术原因”)令人想起三个字:你懂的。联想到中影公司警告院线不得私自放映的严厉口气,中断放映的原因显然不在技术,问题也不是出自发行方。特别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在首映场中断放映这种做法。这是对观众与企业利益的漠视。
  必须强调的是,《被拯救的姜戈》是一部通过正规商业途径引进的影片,在排片放映之前,已经经过严格的内容审查,履行了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的全部必要程序。中断首映的做法不但违背了商业合约,也忽视了法律和行政程序,大大增加了中国电影市场的不确定性。对一个不断开放和快速增长的市场来说,这种不确定性是一种真实伤害。
  从1994年引进第一部好莱坞电影《亡命天涯》以来,进口电影为繁荣中国电影市场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进口电影市场一直受到业界诟病。抱怨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进口配额。作为WTO协定的一部分,中国政府承诺,在为期三年的市场保护期之后,将对包括好莱坞电影在内的音像娱乐产品开放市场。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进口分账影片的配额长期保持在每年20部左右。直到2012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美,与美国副总统拜登就进口美国电影事宜达成一项协议,中国每年将引进34部美国电影,美方的票房分成从13%提高到25%。这一协议受到一致好评,中美两国的从业者都对此表现出高度期待。第二个亟待突破的领域是影片进口权的垄断。国企中国电影总公司进出口公司和华夏公司长期垄断外国电影的进口权,有意开拓这一市场的外企和国内民营企业不得其门而入,多年来一直要求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2007年,美方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要求就中国国企垄断电影进出口权等问题与中国磋商,磋商未果后,争端被提交专家组裁决。WTO的最终报告确认了专家组意见,也即电影进出口权垄断违反了中国加入WTO时的相关承诺。中国的上诉被驳回,WTO于2010年做出最终裁决,要求中国于当年1月19日起的14个月内,开放娱乐产品市场。中国民营企业也因这一裁决而看到了电影进出口权开放的曙光,尽管不久后它们就意识到,WTO裁决并没有完全改变现状,因为电影内容审查环节一仍如旧,抵消了这一裁决带来的市场利好。《被拯救的姜戈》的命运也证明了这一点。
  多年来,电影制作发行企业和观众都在呼吁改革那些不符合法治精神和市场规则的做法,却徒劳无功,以至于中国电影成为仅次于中国足球的大众笑柄。这两个领域在公众中的形象也有惊人的相似:角色混乱、政企不分,虽然财大气粗,但缺乏真正的实力和创造力,始终无法摆脱粗鄙的趣味。电影总票房虽然不断增长,却始终不能缓解中国电影市场的焦虑,也无法解除从业者和观众对市场前景的忧虑。不透明和不确定的行政管理环节,扭曲了影视作品的创作与投资方向。极度粗鄙的“抗日神剧”现象,不但存在于电视剧市场,在电影市场同样大行其道。低劣的产品反映了一种“捞一把就走”的不健康心态,影响所及,正在透支观众对电影市场缓慢恢复的信任。尽管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不止一个,但这些扭曲的作品和行为,很大程度上是扭曲的体制在现实中的投射。
  和职业足球领域一样,中国电影业急需建立公平和开放的市场规则。所有企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管理者应该明确自己的角色,其行为应该可以预测,他们的所作所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无规则游戏”或“潜规则游戏”应该终结,程序、合约、从业人员的创造精神和观众的选择权,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中断首映的闹剧不应该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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