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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卡,烫手山芋?

日期:2012-01-09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对准备或已经以投资移民身份前往美国的华人而言,在严格的纳税制度面前,美国梦似乎没有想象的那么美了。

这几年,美国投资移民市场异常火爆。而最近一条美国税法实施细则的出台,让那些持有美国绿卡或有移民倾向的外国人猛然意识到:原来这卡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2011年12月下旬,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部分实施细则。根据新规,不管是美国公民还是拥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只要在美国境内居住、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是在海外居住、资产超过20万美元,就必须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向政府申报。如果藏匿不报或漏报,会被处以1万美元罚款;如果被国税局发现后仍瞒报,罚款可追加至5万美元,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对准备或已经以投资移民身份前往美国的华人而言,在严格的纳税制度面前,美国梦似乎没有想象的那么美了。为了保住海外资产,有人甚至宁愿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

在中国赚钱,还要到美国纳税?

  本杰明·弗兰克林曾说:人生有两件事绝对逃不掉——死亡和交税。从1月1日起到4月15日,美国又进入了报税季,纳税人再怎么临时抱佛脚,也要赶在截止期限前寄出税单,不然就要追加25%的罚款。而美国国税局最新印制的保税表,有一个“强化”的内容是打击纳税人利用海外资产逃税的行为。
  其实,美国要求申报海外账户并非新规。197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银行保密法》,要求美国公民申报所有在外国金融机构开设的海外账户,申报起点是1万美元。美国也是唯一一个要求本国公民为海外收入支付所得税的发达国家,只是此前这项法律并没有被严格执行。
  自从奥巴马上台后,加强了对美国人海外资产的追查,连续启动两轮海外资产主动申报计划。2010年,奥巴马签署《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要求国税局整合国内的税务和海外金融资产情况。但考虑到可能对全球的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该法案已被延期一年执行。
  有人说,这是因为美国政府差钱了,所以想出这么个开源的法子。也有分析指出,奥巴马此举是为了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避税的富人阶层,缩小贫富差距。美国参议院一份报告显示,美国富人利用司法机构无法控制的离岸账户每年逃税金额高达700亿美元。
  最新公布的FATCA细则要求纳税人必须申报的信息包括:海外股票及债券、已达退休年龄人士的海外退休金、各种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等。另外,从不申报就罚款的政策来看,国税局的态度已从此前的“自愿”收紧为“强制”。
  美国政府重拳出击,对华人影响颇大。在美国,大约有250万华人是美国第一代移民,这些人与祖籍地都有或多或少经济上的联系。另据统计,中国大陆的公民获得美国绿卡的数量已经连续多年排名第二,每年基本上都在6万到8万多人。比如2010年,加上台港澳居民,就有超过8万名中国人获得美国绿卡。
  如果加上考虑投资移民的潜在人群,这个数字恐怕更大。“美国的这项法律不是特别针对华人,但长远来说对华人的影响很大。”上海华侨因私出入境服务公司投资移民专家刘建宇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说,“成为美国公民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可是申请者也要意识到,根据法律主动申报资产并纳税是美国公民应当承担的义务,如果事先不了解或没有正视这个问题,以后必定会造成困扰和被动。”
  美国投资移民看上去准入门槛低,按照移民绿卡EB5项目,只要在一些特定的农村地区或失业率高的地区投资50万美元给存在投资风险的经济或建设项目,就可以移民。因此有利可图的美国项目在中介机构很是红火。
  中国投资移民人群中以企业家居多,一旦获得美国身份,将来其在中国或其他海外投资经营所得其实都要向美国国税局报税。为了避免多国重复征税,在中国依法纳税之后,向美国提供缴税证明可作相应抵扣,但如有不足部分,仍然要补齐差额。
  “我碰到过想投资移民美国的客户,当我说明美国税法后,对方往往发现要补交的税额远远超出想象。这时候,多数人就会选择放弃或转向。”刘建宇举例,从合法税务优惠角度,新加坡是不错的首选(功夫皇帝李连杰就是一例,国际金融投资家罗杰斯也举家移民新加坡);从教育资源角度考虑,对海外税收有保障政策的英国等国家也很吸引富豪。
  “中介机构良莠不齐,有的会误导客户说‘不用害怕,有办法避税’或‘那么多人,查不到你’,这其实是走灰色地带,不建议大家抱侥幸心理。”刘建宇打了个比方,就像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剑,不知道哪天会砍下来,被美国税务局“重点关照”。“所以移民美国应该是个慎重的决定,不能盲目,至少要请美国税务师、律师帮你做好规划。”刘建宇提醒说。

脱籍也要先扒层皮

  为了避免有人或机构打掩护,美国政府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若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或利润)征收30%的惩罚性税收。
  瑞士银行家菲利普·布朗认为,上述措施无疑是“迫使银行在丧失客户和公开资料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而早在2009年8月,保护匿名账户著称的瑞士银行因为在一项诉讼中要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就向美国政府提供了4000多个账户的名字,其中有许多是在海外藏匿资产的富豪。
  有美国媒体认为,美国政府要求外国银行提供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将会让那些打算在海外开立投资或储蓄账户的美国公民遭遇更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华裔美国人最终选择放弃美国公民身份的人数也将越来越多。
  但其实想放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根据美国税法,即便外国人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5年,并要求补交放弃国籍前5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美国国税局第一批海外财产“自首计划”出台之后,就已经有旅美的台湾人为了保住在台湾地区的资产而放弃美国绿卡,针对华人客户群的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生意明显增多。
  美国政府的官方出版物《联邦公报》显示,2010年有超过1500名美国人放弃了美国国籍(当然这也只是美国侨民当中的一小部分),平均下来每个季度将近400人。与此同时,2008年全年的脱籍人数也只有230人左右。尽管美国国税局没有指出这些人为什么要放弃美国国籍、他们是什么人、又去了哪里,不过有美国律师说,他们中大部分都是拥有双重国籍的富人,移民到哪个国家的都有。
  脱籍的手续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繁复。如果能证明自己过去5年当中一直在照章缴纳所得税,那么一切顺利;如果没有依法纳税,那么对不起,按照新的主动申报方案当中的规定,这些人得补交8年的税款和利息,外加一笔罚金,罚金数额为受罚人过去8年当中最高账户余额的25%。
  此外,放弃美国公民身份之后的10年之内,只要你一年当中在美国居留的时间超过了30天,向美国政府缴纳所得税就依然是你的义务。
  有些富人移民家庭为了避税,会采取夫妻二人分开报税的做法,一半弃籍/卡以“非居民外国人”名义报税、另一半保留美籍或绿卡。有移民律师表示,这确实可以起到避税目的,但放弃的程序是不可逆转的,因此仍然要谨慎决定。
  美国国税局公布FATCA实施细则的新闻还引起了中国网民对“裸官”现象的议论,认为此举使“裸官”们存在美国等外国银行的财产无法遁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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