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者:斯诺登未必会遭引渡
斯诺登遭美方正式起诉,有香港法律学者指斯诺登会否被引渡回美国仍是未知之数,香港政府现时需根据港美签订的移交逃犯协议及相关法例处理,先由裁判法院发出临时拘捕令,再由法庭审理引渡申请,届时斯诺登可提出多个抗辩理据,例如其中两项涉及机密资料的控罪或不属可引渡的罪行,亦可称有关起诉属政治迫害。
斯诺登在港有回旋余地
斯诺登被美国政府控告三项罪行,包括盗窃政府财产、未获授权披露国防数据,以及蓄意向未获授权人士披露机密情报数据,在当地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香港大学比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杨艾文表示,香港与美国的移交协议及《逃犯条例》已包括偷窃罪行,但没有列明涉及取得或披露敏感数据的罪行,但条例列明,其他可被惩罚的罪行亦可被涵盖,行政长官亦可运用酌情权把没有列明的罪行包括在内。
杨艾文分析,斯诺登可同时指出美方的起诉为政治考虑甚至是政治迫害,虽然就该三项控罪而言,并没有明显的政治考虑成分,但法庭需考虑整个当前形势,包括美国提出起诉的原因及动机、斯诺登可能受到不公平审讯、他可能遇到的不人道待遇等。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亦指,法庭要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和《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考虑斯诺登被引渡回美国后,会否遭遇不人道对待才作裁决,“美国陆军士兵曼宁2010年因向维基解密泄漏国家机密被捕后,案件未审理,已经被单独拘押11个月,可视为酷刑,到时香港法庭必须考虑这件事。”他估计斯诺登在香港法庭审讯下,未必会被引渡回美国。
解决斯诺登事件有两招
港府将如何处理斯诺登事件引起全球关注,综合各方消息,一招是速战速决,把斯诺登送往冰岛等美国以外的第三地区,另一招是继续让斯诺登暂时留港,按相关法律及司法程序慢慢处理,两者各有利弊,如何取舍既要看斯诺登的个人意愿,也要看中央政府的看法,港府意愿反而最不关键,可说身不由己。
斯诺登事件为特区政府带来不少麻烦,令香港变成中美的政治角力场。斯诺登送往冰岛等国家,既可维护其人权自由,又可让港府脱身,但前提是要有中央和斯诺登的意愿。
如果严格按照相关司法程序处理随时可拖3-5年,港府在任何一个阶段做得不妥善,都会遭斯诺登本人、泛民主派、以至国际社会批评,但对中央政府而言却可能是上策,既可彰显香港自由、开放和司法独立特色,斯诺登又可继续大爆美国政府的黑幕。
有香港人士更表示,已流传斯诺登跟北京“谈妥”,北京已掌握美方相关罪证。
冰岛尚未响应
虽然斯诺登希望获冰岛给予政治庇护,但冰岛政府至今未有响应,只称若想要得到政治庇护,必须人在冰岛。但有英国传媒指出,斯诺登即使抵达冰岛,其安全也未必有保证。美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指不清楚他是否已向冰岛提出庇护请求。冰岛总理京勒伊格松的新政府,较过往政府更为亲美。若国际刑警因应美国的拘捕令,发出红色警报,斯诺登有可能在入境时被捕。
冰岛被称为“新闻业天堂”,新闻自由排名经常在全球名列前茅。前国际世界象棋冠军、美国棋手费希尔,因在1992年美国制裁南斯拉夫发动科索沃战争期间,前往南斯拉夫比赛,被美国政府控以违反国际制裁令罪名。费希尔后来获冰岛给予公民身份,居于当地直至2008年去世。
而早前有美国民众在白宫网站“We the People”提出请愿,要求特赦斯诺登。签名支持的人昨日已超过10万人,达到白宫需要做出响应的门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