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宝宝,三个父母
阅读提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闯入了原本上帝所掌握的禁区,尝试用自己的意志去干涉自己的生殖与繁衍,同样也没解释清楚什么才是“父母”,就已经匆忙上路了。这次公众反应相当强烈,恐怕也是出于对这个问题的焦虑与困惑吧。
撰稿|陈 晟
近日,英国下院表决通过一个法案,允许将一项新的人工生殖技术用于临床实验。而这个法案立即引发了公众极大的关注,很多媒体都将其说成是“一个宝宝,三个父母”。那么,这项技术到底是怎么回事,又会引起哪些伦理上的问题呢?
换块电板?
大家都知道,每个人的遗传物质DNA,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最初的那个受精卵当然就来自“1个精子 + 1个卵子”。而这项新技术就有点复杂了,简单地说,就是“1个精子 + 1个卵子中的遗传物质 + 一个外壳”,这个“外壳”实际上是一个剔除了DNA的卵子,它来自所谓的“第三个父母”(也就是这个卵子的捐赠者)。
那么,为啥要这么干呢?因为在极少数女性的卵子中,带有一种遗传性的缺陷,如果传给下一代,则这个孩子罹患糖尿病、心脏病的风险比常人高出很多,甚至可能出现一种叫做肌无力的症状(患者会逐渐丧失一切行动能力,哪怕抬手给自己挠痒都做不到,最终因为呼吸麻痹而死)。
幸运的是,这种缺陷只存在于线粒体中,可以与人类的遗传信息彻底剥离开来。所以这项新技术,就是用一个健康女性的线粒体,代替母亲卵细胞中有缺陷的线粒体,但又不会影响到父母双方的DNA遗传给下一代。
所以,将这种新技术培养出来的宝宝说成“有三个父母”并不确切,这个孩子和普通人一样,依然只有一个生物学上的父亲,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母亲;而那位捐赠了“剔除了DNA的卵子”的女士,只算是帮助他们获得健康后代的支持者。
如果用一个比喻来说,精子就像是SIM卡,卵子就像是手机,装在一起就是具有完整功能的手机(受精卵,会发育成胚胎,最终形成一个新生儿)。不过,这个手机的电池板(线粒体)有故障,用不了几分钟就发烫,影响了整机的性能。于是,这项新技术就给换它了一块新的电板,但SIM卡和手机都还是原来的那个,手机的功能并没有受到实际影响。
实际上,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上,人类早已遭遇过真正的“三体问题”。
比如,通过“精子银行”,即利用丈夫之外的男性捐赠的精子来完成受孕、生育的过程,如今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当然也只有一个生物学上的父亲(捐精者),但还拥有另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父亲,是货真价实的“三个父母”了。
类似的,使用他人捐赠的卵子来完成生育的过程,也会出现生物学母亲和法律上的母亲不一致的情况。
更进一步说,国外已经有些地方,允许妇女代替她人怀孕,即将一个受精卵通过外科手术,植入到另一名女性的子宫中,让这名女性代替受精卵的生物学上的母亲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出生的孩子,至少拥有三个父母(生物学父亲、生物学母亲、代孕的母亲);如果精子或卵子的来源并非其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则会更加乱套,最多可能同时拥有四个父母!
如此说来,即便这种新技术真的可能带来“三个父母”的疑问,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新问题,“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伦理边界
然而,人类之所以从动物中区别开来,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的社会性,其中就包含了对于社会伦理的遵从。而涉及到人类的生殖繁衍的科学技术,就更是要经受诸多伦理上的考量。
曾几何时,“生育”被认为一件神秘而神圣的事情,甚至是属于上帝管辖的范围;因此,连口服避孕药、安全套这些在今天被视为再自然不过的东西,都经历了种种非议乃至责难。比如,著名的“艾森斯塔德诉贝尔德案”(Eisenstadt v. Baird),现在看起来简直滑稽可笑:
威廉姆·贝尔德在波士顿大学做了一个有关计划生育的演讲,讲完后就顺手给一个听众送了一盒安全套,结果就被指控犯有“妨碍贞洁罪”。因为当时的麻省法律规定,安全套只能由医生或药师发放,而且只能交给已婚人士——那位听众当时19岁,尚未结婚。麻省立法者们的逻辑,大概是认为安全套会鼓励婚前性行为,或者是妨碍人类的正常生育,但却忽略了成年的“人”应当拥有的性自主权。幸好,197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6:1的压倒性优势,裁决这条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中“平等保护”的原则,予以废止,这才结束了未婚人士买个安全套还得偷偷摸摸的历史。
在人工体外受精技术(IVF)的发明过程中,更是经历了许多波折:一个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在最后一刻叫停了手下科学家的尝试;另一个印度医生虽然完成实验,却被当地政府勒令不准将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然而,这个技术在今天可以说是遍地开花,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帮助了许多原本不孕不育的夫妻完成了生育宝宝的梦想,或者说,让人类的自由意志得以更好的实现,是有益于人类的解放和社会的发展的,必然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理解与支持。
同样,英国的这项新技术,其出发点是尽量降低婴儿带有先天缺陷的风险,其技术手段也没有妨碍社会的公序良俗,在伦理学上并无问题。实际上,即便是公开反对该技术的英国教会,理由也只是“因为该技术中需要摧毁一个卵子/胚胎,所以必须先对其收益和可能的副作用充分评估,再运用到人身上”。而这种声音,只是技术层面的质疑而已,比当年对IVF乃至安全套的批评已经轻柔太多了。
所以,无论是技术上还是伦理学上,英国的这项新技术目前看来都没什么障碍,运气好的话应该能够得到英国上院的批准,从而很快推广开来。
然而,这项新技术依然带来了一个更深层次的困惑:当DNA还是来自一男一女的时候,即便卵细胞是第三人的,我们依然认为这个孩子生理学上的父母只有两个;但倘若某一天,连DNA都不止两个来源,而是几个人的基因片段组合而成的;或者是先分别对父母的DNA进行了改造(比如,剔除那些容易导致疾病的基因)再形成受精卵,那谁才算是这个孩子生理学上的父母呢?
哲学上有一个著名的“忒修斯之船”问题:在一艘古老的船上,有些船板腐朽、破损了,就需要用新的木板去替换它;年深日久,当这条船上所有的船板都已经被替换了一遍之后,它还是原来的那条船吗?如果不是,它又是什么?
很多哲学家,都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解答,但似乎都很难让人信服,因为谁也说不清什么才是“原来的那条船”。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闯入了原本上帝所掌握的禁区,尝试用自己的意志去干涉自己的生殖与繁衍,同样也没解释清楚什么才是“父母”,就已经匆忙上路了。这次公众反应相当强烈,恐怕也是出于对这个问题的焦虑与困惑吧。
或许,很多很多年后,人类能够坦然的回答这个问题;而那时的人类和今天的我们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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