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逸:我喜欢书写那些侠女
撰稿|张英
11月19日中午,美国洛杉矶华文作家协会发讣告:武侠小说作家萧逸先生于2018年11月19日早上8点45分,因肺癌晚期,医治无效,在美国辞世,享年83岁。
萧逸走得很平静。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妻子刘美清,儿子萧培宇、萧培寰、萧培伦,还有孙儿孙女都在病房里陪伴他。
20日,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向美国洛杉矶华文作家协会发出唁电,“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并以我个人名义,对萧逸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萧逸先生的家人致以深切慰问。”
萧逸是美国洛杉矶华文作家协会创会会长,终生以写作为生。他最有名的代表作品是《甘十九妹》、《饮马流花河》、《无忧公主》、《马鸣风萧萧》、《长剑相思》。
萧逸,1935年6月4日出生于北京,原名萧敬人,祖籍山东菏泽,萧逸是笔名。萧家在老家是个大户,萧逸排行老二,和后一辈的演员萧蔷,加上父亲萧之楚,算得上是家族百年来的明星代言人。
两年前,萧逸曾在北京,将自己的著作、书信等手稿捐赠给中国现代文学馆。更早的时候,因为他的武侠文集在大陆的出版,曾经在北京接受了我的专访。
写了一辈子武侠小说,萧逸很不满足自己的二线作家的地位。他看不上金庸,觉得没有中国传统的文学意境的塑造,只专注于故事和情节,满足读者的快感,属于商业写作。但对他总提的好友古龙,很婉转说他作品不够完整有漏洞,故事走向不符合逻辑,很意外他们在大陆的走红和受追捧。
以下内容,为萧逸口述,根据采访内容整理。
写小说致富
在台北建国中学毕业后,按照父亲萧之楚(民国时期抗日名将)的规划,萧逸进入海军军官学校读书。在这期间,因为喜欢诸葛青云、卧龙生、司马翎的武侠小说,萧逸自己也开始动笔。很幸运,他的第一本武侠小说《铁雁霜翎》被出版社看中,出版后赶上了台湾的武侠小说阅读热潮。
父亲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家庭传统,我们兄弟姐妹没有染上官家子弟的不良习气。(家风家教)影响了我,也让我成为一个作家。
父亲的一个卫士梁燕全,会讲山东快书,后来年纪大了,留在家里做佣人。从小我们就听他讲英雄豪杰的故事。他学过说书,有全套家伙,布包一打开,什么惊堂木、快板啊,一应俱全。
侠客故事的熏陶,与个人性情使然,我一贯同情弱小。我会领穷孩子到厨房,把馒头什么的分给他们。暑假,给那个穷孩子买冰棍。直到现在,我还会吆喝,捉蛐蛐儿,记得太阳底下、砖瓦堆上,看那些腐朽的草木。
父亲认为中国需要科学建国,希望我们当军人;为了让他高兴,我就报了海军军官学校。其实我考大学的时候,第一志愿是台大,海军是最后的志愿,结果军队优先录取,我没能去台大——否则,就可能和白先勇做大学同学了。
海军军官学校可以拿双学位,还授理工学士,退役后自由得很,随便到哪就业都行。没想到我完全不适合,一上舰船,风浪大,晕船,吐得胆水都出来。那样的苦,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我是在进入海军军官学校读书期间开始写作的。那时候想赚点稿费,小说、短篇散文投到报刊上,拿过小钱,看几场电影就没了。后来听说一本武侠小说可以卖三四百块钱,心里跃跃欲试,就动笔写起来了。不过,我当一个作家,写武侠小说,我父亲出乎意料,很不喜欢。
那时候一个公务人员才四百块一个月,我心里想,能够挣到人家一个月的薪水呢!因为看过诸葛青云、卧龙生、司马翎的作品,我觉得自己(也是有底气的),能够写写。
父亲去世前后,是最穷困、最黑暗的一段日子,老天有眼,让我在那个时候写武侠小说,接过棒来赚生活费,抚养弟妹们完成学业。彼时呢,我的稿费,几乎一大半都用来养家了。为人子,略尽孝道也是应该的。这个担子在我身上担了7年,一直到结婚的时候才放下。
反正很幸运,我第一本武侠小说《铁雁霜翎》被出版社看中,出版后赶上了台湾武侠小说阅读热潮,卖得不错。我那个速度,几天一本就出来了。等我写到八九本的时候,才出到四五本,已经市场风行了。等都写完的时候,《铁雁霜翎》算是非常畅销了。我从三百多一本稿费跳到一千五六,到一千五六的时候已先交了十几本——如果我慢慢等到(稿费上涨),那后面钱就可以多拿了,所以这个吃了亏。
邵氏买下小说的版权,拍成电影。《铁雁霜翎》之后,第二部小说《七禽掌》也销量不错,除了出书,报纸连载,电台播出,电影版权也卖了。名气大了,出版商的稿约不断,稿费水涨船高,我一门心思在写小说上,无暇顾及学业。因经常逃课写小说,成绩不理想,老师的脸色不会好看。后来我干脆退学,专心武侠。
说起来,我和刚出道的古龙,赶上了好时代。读者对老一辈的(套路)看腻了,年轻的小说家很多在讲故事的手法上不够新鲜,就喜欢看我们的小说。我和古龙、诸葛青云、卧龙生、司马翎,一本书能拿到2000元新台币以上稿费,算是当时最高的。
超高的效率
萧逸认为,自己的优势在于“写作速度快”。妙的是,他一写小说,就变得很痴很傻,亦真亦幻。“其实男主角就是我,他在扮演不同的生活,我的无数个分身,无数个白日梦,跟不同女主角谈恋爱,不同的朝代里闯荡江湖。”
我有一个优势:写作速度快。和古龙比过一次,两个人在一套房子里,写了一天,我写了两万四千字,等于写完一本书。古龙写了一万多字。但他为了多拿稿费,经常是几个字一行,大量留白,所以一万六千字,也可以出一本书。
沂南县礁溪镇有温泉,是古龙带我去的,我们一人包一个院子,当时我就是在温泉水里面,坐石头边上,拿一个棋盘,然后又坐到窗台上写。我记得,早上六点钟写,到晚上六点,一天写了两万四千字,一天写一本,破了纪录。
从经济上来说,六七十年代,可谓我们的黄金时代:一本书最高稿费2800,没有低于2000过。按照我的高产量,报纸、电台、出书、电影版税,综合起来,每个月的收入起码是普通公务员的几十倍。我和古龙在不同的银行开了户,用来收台湾和香港、东南亚报纸的稿费,还有各家出版社的版税。有一段时间,是先收钱再创作小说,舒服。
受父亲的影响,我保留了军人习惯,早睡早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决不熬夜。我必须养活一家人,老婆管得也紧,所以一日三餐定时定量。和梁羽生一样,我们都是敬业顾家的男人,爱一个人,就结婚成家了;有了三个孩子,就当好父亲。白天孩子上学,我在家里写作;晚上孩子放学回家,就陪伴妻儿,双休日全部交给家人。
台湾的真善美出版社,基本上靠我维持生计。我写武侠小说后10年,开始做编剧。原因是有一段时间武侠小说市场低迷,加上国民党政府担心这样的小说类型多了,老百姓受“侠以武犯禁”感染,危及统治,故出台政策,控制报纸、电台发表武侠小说。
写剧本的稿费比小说要高,赚钱多,我编剧当了三年。后来,武侠小说又迎来了一个高潮,便重新开始写武侠小说,第一个是《马鸣风萧萧》,刚开始都不会写了,因为剧本跟小说不一样嘛。但很快,我恢复了写作水准,而且反响很好。
《甘十九妹》是在《南洋时报》上写的,那时报社专人排我的字。犹记约稿最多的时候,我同时写几部不同的小说,那个时候,大脑的想象力,精神的饱满度,都处于最佳状态,写作就是爆发。产量最高之时,有17个报纸连载我的小说。
我一写小说,就变得很痴很傻,家里的书房就我一个人,几十年如一日,那么多故事,都是想象出来的,故事类型不同,主人公的命运也不同,但我知道,其实男主角就是我,他在扮演不同的生活,我的无数个分身,无数个白日梦,跟不同女主角谈恋爱,不同的朝代里闯荡江湖。经常,我一写得动情,就眼泪汪汪,还有汗水,混在一起,把稿纸都打湿了。
1977年,我来到美国。之前兄弟姐妹都去了美国,台湾只剩我一人。每到逢年过节,他们都劝我去美国;我办理了杰出人才移民,从台湾搬到美国,落脚洛杉矶。到了美国以后,原来的合作关系都断绝了,被迫中断写作,靠在报纸上介绍美国现况及积蓄维持生计。为了排解孤独,我团结喜好文学的华人朋友,吸收旅美作家,创办了洛杉矶华文作家协会。
正当我想转行时,又出现了新的武侠小说高潮,台湾的报纸请我再出手,我就写了《饮马流花河》,连载七八年,后来香港那些报纸也主动找上来连载,不料借此打开大陆市场,重新找到了谋生之路,这一切,都是我始料未及的。
谈朋友古龙
真善美出版社请萧逸、古龙合编一本书,两人一见面发现,同行+校友,可以做朋友。关系最好的时候,大家一起激扬文字,指点江山。不过,古龙的放纵,也实在让人“受不了”。
我跟古龙是成功中学的初中校友,同年级而不同班,在学校的时候没有太多交往。
有时候在操场上,碰到总会聊聊天,一帮小孩子,听他瞎吹。他本名熊耀华,又矮又胖。原是江西人,家里在台湾的日子不好过。爸爸过去好像在大陆铁路局工作,到了台湾后,没有固定的工作,有点文才,到处帮工,后在台北市政府市长竞选的时候挂了个顾问的名字。古龙母亲是家庭妇女,父亲抛弃了老婆孩子,娶了别的女人。初中读了两年多,古龙就离家出走了,小小年纪在外流浪,自己讨生活,自己管自己。
我们(正式)有交往、做朋友,是都写武侠小说了。真善美出版社请我俩合编一本书,请我俩吃饭,一见面才发现,同行,还是校友呢,有10年没见了。那个时候,古龙身上的戾气还没有后来那么严重,所以还能交往。我觉得他蛮豪爽,可以在一起玩。只是他生活全无规律,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吃一概随性。有钱就不写作,先去花天酒地享受,钱花完了再写小说。
关系最好的时候,都是二十多岁,当时他还没有太离谱,起码少年风流,大家在一起,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再加上我们两个又那样红,(走的)道路相似,收入这么高,社会上哪里都给捧着的。
去那些歌厅,一坐,周围都是走红的歌女、歌星,有一年的时间,(我们)迷迷糊糊的。连黑帮混江湖的大哥,都跟古龙一块打架喝酒。他从来不假设自己活长久,他所谓的享受,在我们看来就是:身边一堆女人,面前一堆酒。而且总是提前预支,排场也要,喝酒抽烟都是最贵最好的,并且持续为许多女人花钱,最后欠账欠到一塌糊涂。
如果你是男人,要想占古龙的便宜,他还倒过来占你便宜呢!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出版社交稿,刚刚领了稿费,他问我身上有多少钱,还说这样好了,今天把我们身上的钱加在一起花光了再回去——他看到我刚刚交完稿子,多了两千多块。我以为他也交稿领了稿费,结果我两千多拿出来以后,他拿出来两三百块,盖在一起。我当时心里想,这一天看你怎么花这个钱。没想到他拿着钱,吃完饭到舞厅里叫了七八个舞女作陪喝酒。我就问他,我们两个人,跳舞请两个就好,何必这么多人?他答,人多陪酒,争风吃醋才好玩。
五个最红的、写武侠小说的人,其他三个跟古龙一般性情,是以打得火热。几次(接触)下来,我觉得没办法了,这绝对不是益友。我的习惯是白天工作,晚上绝对不写字;白天跟着(他们)混,晚上再出去吃饭喝酒,舞厅熬通宵,受不了。
古龙这家伙聪明,可“不务正道”。后来嘴里没实话,骗同事,骗书店,骗女人。比如,他能够先送一个舞女,比如一个钻戒,然后没钱了,半夜里把戒指偷出来,卖给当铺换酒喝。舞女发现首饰没有了,大闹……诸如此类女人哭天抹泪的事数不清。他啊,赚再多钱,不如花钱速度快,老得靠亲朋好友帮还账。
古龙口头禅是,生命不在乎长短,只在乎内容,能够过一天,(就多一天)舒服。可是他所谓的舒服,在我看来无非身边一大群女人,眼前一大堆酒,这是拿钱来糟蹋自己,买一时快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