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宪法相伴一生
阅读提示:这位26岁就参与新中国首部宪法起草、最终统稿现行宪法、负责港澳基本法的起草修订的宪法大家,将生命的痕迹永远留在了新中国宪法史上。
温和谦逊,与人为善,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潜心钻研,醉心学术,静心求道。这就是有口皆碑的宪法学家许崇德毕生的宪法精神。
2018年11月,《人民日报》刊登了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拟表彰对象,许崇德是入选的两位法学家之一。
参与新中国首次修宪
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者,许崇德见证了新中国宪法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整个历程。但是鲜有人知的是,他和宪法学的缘分,早在六七十年前已经注定。
1929年1月,许崇德出生在上海青浦。八岁那年,日军侵华,上海沦陷。冬夜,母亲带着许崇德逃难,经过淞沪战场,当时的惨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那时候,家国情怀和忧患意识已经在他心中萌芽。
“因为战争原因,当时我讨厌侵犯中国的日本人,就想着怎么‘整’他们。看到(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用的武器是法律,于是决定了要学法。”许崇德曾一字一顿地解释学法律的原因。1947年,18岁的许崇德考入复旦大学法律专业。在这里,他遇到了启蒙恩师——张志让教授。张志让上课时不仅讲宪法原理,还联系实际批判国民党的民国宪法,很受欢迎,课堂总是坐得满满当当。
新中国成立后,张志让参加了新中国宪法的起草。而这时,昔日的弟子许崇德也从复旦毕业,参与到了这项工作之中。
1954年,作为学习宪法的人大研究生,刚从山东参加完全国首期普选试点工作的许崇德,被选中进入新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会全部工作都在中南海展开。年仅26岁的许崇德在中南海开始了参与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神圣工作。
年轻的许崇德主要负责三项工作:收集整理各国宪法立法例、整理编辑宪法名词解释,以及整理来自全国各地的意见建议。其中,最后一项工作最为重要,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宪法修改委员共收到100多万条的意见,许崇德和同事们日夜加班加点忙碌,依照草案的条文顺序,对意见进行分类整理,最终形成了16本厚厚的《全民讨论意见汇编》,供草案修改时参考,也供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翻阅。
1954年9月20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许崇德站在怀仁堂的走廊上,见证了全过程。
为港澳回归贡献智慧
如果说制定“五四宪法”时还只是做辅助工作,1982年修宪,许崇德则是全程参与、“一统到底”。1982年12月4日表决通过的“八二宪法”和后来的四个修正案,构成了我国现行宪法。与过去的宪法相比,“八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章放在“国家机构”之前,并专门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开风气之先的重要原则和理念。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部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逐步完善和国家法治的进步起到了关键的基石作用。
完成1982年的宪法起草工作后,许崇德接到了彭真委员长新的任务:起草香港特区基本法。经过一段时间集中学习,许崇德等五位起草委员赴港实地调研。在港期间,起草委员们与工商、金融、航运、法律、教育、科技、文化等各界人士座谈,座谈会一天开两三场,甚为紧张。他们还深入工厂、码头、学校、医院、新界农村参访,并拜访了总督府,旁听了立法局会议和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了解香港司法制度的运转。
许崇德后来总结,起草香港基本法,既是立法工作、统战工作,又是外事工作、群众工作。经过五年殚精竭虑起草制定,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香港特区基本法。那天,列席会议的许崇德目睹法律通过,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当即写下两首七绝。其中一首写道:“银灯闪闪比繁星,喜乐洋洋溢四厅。百五十年蒙国耻,扫开瘴雾见山青。”
此后,许崇德又受命参加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并先后担任香港特区筹委会委员和澳门特区筹委会委员,为港澳回归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事实上,自1987年以来,许崇德培养了50多位博士。其中,有当今宪法行政法学界的骨干力量,包括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韩大元、胡锦光、莫于川、李元起等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王振民、余凌云等教授;同时,还有慕名而来的港澳台学子。
链接:连接:改革先锋100人1978-2018
孔繁森(1944年7月出生,1994年11月去世,山东聊城人)
1979年开始,他两次进藏工作,勤政为民,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被称为“新时期的雷锋”“90年代的焦裕禄”。
厉以宁(1930年11月出生,江苏仪征人)
他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参与推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主持起草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对我国经济改革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叶聪(1979年11月出生,湖北黄陂人)
他长期从事载人潜水器的研究、设计和研发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终将“蛟龙号”从图纸变为现实。
申纪兰(1929年12月出生,山西平顺人)
改革开放以来,她不断探索山区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农、林、牧、副生产,带领全村人奋力建设小康新村。
史久镛(1926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
他长期工作在外交和国际法战线,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做了大量工作,在涉外法律事务中作出突出贡献。
冉绍之(1953年5月出生,重庆奉节人)
他积极投身三峡库区建设,成功创造“江边一条路、路边一排房、房前工商业、房后种果粮”的移民后靠安置模式。
包起帆(1951年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
他是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中国工人的缩影。研发新型抓斗及工艺系统,推进了港口装卸机械化,被誉为“抓斗大王”。
尼玛顿珠(1965年6月出生,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人)
他充分发挥“领头雁”“排头兵”作用,用以身作则的行动增进民族团结。他的成功经验对于推动牧区村集体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廷·巴特尔(1955年6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人)
他不断探索草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带领牧民划区轮牧、建设草原、积极调整畜群结构,进行精细化、科学化养殖,牧民人均纯收入显著提高。
刘汉章(1936年7月出生,2009年11月去世,河南巩义人)
他思想敏锐,创立推行“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经营机制,扭转邯钢被动局面,实现跨越式发展,利润总额连续4年保持全国同行业前三位,连续8年稳居河北省第一位。
※版权作品,未经新民周刊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