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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团购”后来怎样了?

日期:2022-06-15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疫情终将过去,大部分团长也会“卸任”。在过去的三个多月,固然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但这段团长们冲锋陷阵,大家共患难的日子,一定是这个2500万人口超大城市抗疫中的一个特殊缩影,也会是检验基层社区自治能力的一块“试金石”。
记者|应 琛


  2022年的这个春天,“上海团长”火出了圈。

  封控初期,很多团长发起民间互助性质的社区团购,大大缓解了居民对基本生活保供的焦虑。

  但到了后期,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情况和社交网络上的吐槽来看,遍地开花的社区团购也滋生了一些乱象,“货不对板”“价格欺诈”“缺斤少两”,尤其是部分发“疫情财”的“黑心团长”,更是消耗了居民们本就脆弱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团长能不能赚钱?


  据“警民直通车上海”4月19日的消息,上海静安警方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相关线索,破获一起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

  经查,4月10日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男,42岁)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销售,累计销售175万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白领肖英(化名)看到这个消息时既意外,又不意外。

  原来在4月13日的上海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在团购时,注意选择由正规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比如是否明确标示团购商品的具体信息;是否对漏发、错发等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式;是否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同时,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团购商品的记录、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以便维权时作为相关证据,也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和处置。

  肖英随手就把这段建议发到她平时经常出没的美食群里,本来就是想提醒身边的朋友注意。没想到却引发了群内的一波讨论。一位群友表示:“就算加价,又怎么样。买不到东西的时候,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另一个自称当过团长的群友则说:“没有翻6倍都不叫恶意加价。”

  当时肖英的心情非常复杂,因为小区被封以来,团购切切实实为她解了燃眉之急,但如果说要“翻6倍才算恶意加价”,似乎也说不过去。

  “其实一开始就是抢不到菜,或是一些东西需要一定起送量才能送的情况下,大家的一种自救行为。”肖英告诉《新民周刊》,她认识的一些当团长的朋友第一次都是因为自己想吃,“但很多人做了一次团长之后,就不干了,因为真的太辛苦了”。

  “大多数的团长还是非常负责任的。并且因为物流时效不能保证,有的约定早晨能够送到的物资,最后到了凌晨1点才送达,团长就要一直等着。这个时间可能连帮忙配送的人都找不到。”在肖英看来,团长开团如果自称是公益服务,肯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一味贴钱去做,定价的时候可以覆盖自己的成本,比如用的接龙工具平台每单要收取的手续费,自己找人配送的‘跑腿费’等,这些都可以提前跟参团者说清楚”。

  作为社区的防疫志愿者,肖英就见过有团长为了想让志愿者帮忙配送,就在志愿者群说要每单加收10元,最后在群里发红包,“但这个钱,团长有没有公开跟参团者说过,就不清楚了”。

  在肖英看来,特殊时期,加上大部分团长都有本职工作,如果在合理范围内加一点,大家也都能接受,尤其年轻人对价格其实并不太敏感,“还有人会主动给团长发红包的”。

  最令肖英反感的是,有些明明是高价团,团长却打着“不赚钱,纯做好事”的名义。她就曾在某个所谓爱心蔬菜团购群里看到,有居民发现自己刚花55元团的蔬菜包,在隔壁小区的团购群里才卖30元。

  有网友则经历过更离谱的团购——自己在小区团购群里买过一份155元的蔬菜套餐,拿到以后发现,里面有半个卷心菜,半个被保鲜袋装着的番茄,两颗上海青,半个白萝卜,以及两根黄瓜。“估计里面有一半是人工切菜的费用吧。”该网友晒出图片,有些哭笑不得。

  还有网友表示,自己曾在小区团购群里看到过这样尴尬的一幕。有团长不小心把供应商给到的产品价格清单误发到了群里,其中写着水饺套餐“128一套,你可以卖148元”。


发“疫情财”,露头就打


  社区团购这种居民自发组织的行为,与监管部门、基层组织和物业公司如何有效互动、磨合,也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疫情期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提示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在开展“社区团购”中,应当根据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商品品名、数量、规格和价格等信息;应当优化组织管理,为消费者做好售后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曾在疫情防控发布会上表示,针对社区团购中因客观原因,发生套餐商品调整、延迟交付等情况,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将相关情况及时全面地告知消费者,妥善处理退款等消费者合法合理诉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执法。尤其对个别假借团购之名实施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对群众举报并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在这个生态里的参与者,既可以简单,也可以复杂,甚至是魔幻。

  有居民将“团长”私自涨价的情况在群内揭发,随后发现自己被“团长”移出群聊,该群也全部解散。后来居民才发现,这个团长并非本小区居民,而是故意混入群内的“野生团长”。

  针对此现象,市场监管部门曾披露过相关案例。有一对夫妇,系餐饮行业经营者。借疫情封控之机,用修图软件修改一家保供超市的套餐介绍图文,并将原套餐的中100元、160元、158元、108元的4档套餐价格更改为180元、280元、198元、148元,再以社区“团长”的名义向保供超市订购,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从中获利。

  而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交平台主动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了多起价格违法行为。其中,部分典型案例也向公众公布——

  如上海酥荟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社区团购销售面点价格欺诈案。接到市民反映,称通过社区团购收到的套餐食品,与之前微信群里的价格标签不相符,执法人员随即开展调查。经查,上海酥荟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点心套餐,价格标签注明128元的套餐包含其自有专属品牌面包、蛋糕、麻薯等。当事人实际从第三方公司购入其他品牌产品,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团购产品的品牌品类,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又如孟某利用社区团购销售水果价格欺诈案。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立即对孟某位于闵行区莘松路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见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经营耙耙柑、哈密瓜、芒果等水果。其中,耙耙柑以180元/箱(10斤左右)进行价格公示,但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库存耙耙柑称重下来每箱重量都在9斤左右。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标示商品的规格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短斤缺两”现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4266元退还给消费者,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则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1330元。

  大家反映团长“圈钱跑路”事件也时有发生。

  2022年4月7日,龚某某从山姆会员商店工作人员处获悉社区团购信息。4月7日至4月9日,他隐瞒山姆会员商店要求的团购流程、其预收资金的真实用途等信息,通过微信等方式,在社区居民的微信群内发布团购信息,并在微信群内谎称已预留足额团购套餐,还向山姆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社区证明,假借团购之名向参团居民预收钱款。

  但龚某某在收到李某等参团居民的钱款后,即将款项提现后充值至“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犯罪数额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骗近4.6万元,案发前退2.4万余元),涉及被害人40余名。

  嘉定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12日,龚某某被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必需”与“非必需”之争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一批一批物资的抵达,团购开始变得疯狂,从必需品到一箱又一箱的非必需品。

  很多小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为了避免这种行为的无序生长,很早就要求团购实行备案管理。

  很快,网上就有截图显示,有居民为了通过备案而在团购名称上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称薯条为“脱水土豆”,冰淇淋改名为“固体牛奶”,奶酪面包改名为“夹心馒头”,啤酒成了“低浓度酒精消毒剂”。最有创意的是奶茶,在团长那里,它的新名称是“补钙茶多酚汤”,后面还有括号提示“代煎”。

  5月初,肖英居住的小区在封控近一月后仍有新增的阳性感染者,还每每出现在小区即将降级管控的前一天。于是,社区居委再次重申了团购备案制度,并在当天的“告居民书”中发布了详细的《团购指引》,倡议大家非必要不团购。

  按照指引,要求所有居民自发团购,实行“先备案后开团”和“团长责任制”,并强调了团长必须本人居住在小区内。除了要从接收到售后负责到底外,团长还要承诺不恶意哄抬物价,并做好防疫方面的工作,如消杀等。开团前,团长需要向团购审批负责人提交包括上海商务委、农委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企业证明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保障物资通行证、核酸阴性证明等材料。

  但这些材料中也会存在虚假信息。“上海发布”就曾披露了多起人员私自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及生活物资保障企业证明,利用假证及公文运输、贩卖各类物资非法牟利的案件。

  同时,指引还禁止了改善型副食品,如酒水饮料、香烟、休闲食品、甜品小食、奶茶咖啡等以及其他非生活必需品的团购。

  为了显示团购审批负责人的刚正不阿,也为了告诉居民有企业会给团长提供返点这一事实,在当天发布的告居民书中,还附上了几张审批负责人与商家的聊天截图,有餐饮商家表示帮忙找团长带货,以后来店就餐可以打折;还有人明确表示,可以返点20%。

  果然当天的告居民书在众多小区群内,引起了热议。有居民甚至表示,第一次听说团长是有佣金或赚钱的。也有居民认为,居委凭什么不让团购,“什么是必需品每个人定义不同”。

  “我也参与了团购指引的草拟,书记和志愿者一起,反复推敲措辞,最后一共改了七八版。”肖英告诉记者,但其实发布前志愿者里就已经有很严重的分歧,“有人认为,对团长要求太高,会寒了团长的心。有人则表示,不严厉一点,乱七八糟的团就都来了,起不到作用”。

  所幸的是,大部分团长对此表示理解,因为一直就是这么做的。而居民参团前也会多问一句“这个团有报备过吗”。

  在肖英看来,疫情面前,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乘客,想要战胜疫情,每个人都要自我小一点、格局大一点。

  疫情终将过去,大部分团长也会“卸任”。在过去的三个多月,固然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但这段团长们冲锋陷阵,大家共患难的日子,一定是这个2500万人口超大城市抗疫中的一个特殊缩影,也会是检验基层社区自治能力的一块“试金石”。(记者  应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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