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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日期:2015-12-14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撰稿|夏学杰
 
 
  加缪的《异乡人》的主人公“我”——默尔索,是一个极其淡漠的人,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有亦可,没有也无所谓。他不伪装,算得上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人。女朋友问他爱不爱她,他说不爱。“玛莉跑来找我,问我愿不愿跟她结婚。我说无所谓。如果她想结,那就这么办。接着她想知道我是否爱她。我的回答就像上一次一样,问题本身没有意义,不过我想我大概不爱她。‘那你为什么要娶我?’我解释这真的不是重点,既然她喜欢结婚,结婚又有何不可?再说,是她先来问我的,我只需要说声‘好’,何乐而不为……”多么实诚的一个人呀!律师向默尔索核实是否有感到丧母之痛时,他说:“我应该是蛮喜欢妈妈的”,并画蛇添足、惊世骇俗地补充道:“每个心智健全的人,多多少少都曾盼望自己所爱的人死去。”
  这个被女朋友称为“怪人”的默尔索,不算好人,但也称不上十足的坏人。
  默尔索不过是母亲死了没有哭,他不过是没表现出应有的悲伤,最后因为开枪杀人,而被人将此前的冷漠之事一并揪出。一个人犯错,就把这个人此前的所有过错,都翻腾出来了,目的是证明此人一向就很不好,十恶不赦。这种做法我们也见得多了,不足为奇,也不足为据。
  在法官眼里,默尔索犯的最严重的错误是不信基督教,这错误比起杀人严重得多。假如不是他那么固执,那么“冷漠”,他可能不会被处死,因为是对方先亮的刀,在法官的审判里,几乎没有论及他杀人的罪孽如何深重,法庭对默尔索的灵魂的关注,远远超出对那个被害的无名无姓的阿拉伯人的关注。事实上,雷蒙的情妇——也就是被杀阿拉伯人的姐姐,还有被杀阿拉伯人的同伴,根本没有出现在默尔索杀人案的证人席上。
  最后检察官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控诉这个男人带着一颗罪犯的心埋葬了母亲!”并认为这和法庭即将审理的一桩弑父案是同构的。“一个在精神上杀害母亲的人,和双手染上至亲鲜血的人,一样为社会所不容,因为前者种的因可能导致后者结的果。”这是何等的牵强附会!
  当然,对于这部小说而言,恐怕重要的不是主人公该不该被判死刑,而是默尔索该不该接受灵魂的审判。他至死不知道罪过,这固然不对,毁掉了一个人的生命,他终归有错,但是他没有必要接受灵魂的审判。那些审判,是远远超出对作案动机的审查的。检察官、法官要绞杀的不是他的肉体,而是他的灵魂。后来,牧师又企图借上帝来审判他的灵魂,不过未能如愿。谁的心里不藏着恶呢?法官的灵魂,禁得起审判吗?
  默尔索说:“他人之死、母亲之爱、他的上帝、他人所选择的生活、他人所选择的命运,与我何干?”他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人物,他冷漠、他偏激,但是他又非全然不对。比如,他不可以说“他的上帝、他人所选择的生活、他人所选择的命运与我无关”吗?他不信奉基督教,就是错误吗?这就像狼和羊的故事,为了生存,狼需要吃掉羊,在狼的视角里杀死一只羊是对的。而羊在看来,狼的所作所为是极端错误的,而羊对生存的渴望才是对的。如果善恶的标准是一样的话,下面的两种结局只能选择其一。要么狼成功说服羊,使羊明白让人吃掉自己养活别人是善良之举;要么羊成功说服狼,让狼明白为充饥而屠杀真是最大恶极,弱肉强食真的不道德。默尔索就似乎陷入这样一个善恶悖论之中。
  在我看来,默尔索犯的最严重的错误其实是不会表演。该表演时,你表演表演不就完事了吗?干嘛那么实诚呢!父母死后,无泪的子女,雇人来哭的子女也见诸报端,你干嘛那么实诚?
  别人都能哭时,你不哭,你就是个遭人嫉恨的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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