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书者”的絮语告白
《书情书》是本奇特的书,它更像一种漫长告别,恋人絮语。作者布克哈德·施皮南在假设离开纸质书这位“情侣、朋友加助手”后,生活将失去什么。假想源于电子书与纸质书的关系,总让人想起汽车和马车。当年我们对马富于深情,认为不可替代。但我们又是“多么轻易且迅速地抛弃了马匹”。全书的结构就像关于书籍的影像志。它从形制样貌深入到属性功能,暗合书的物质性与精神性的高度统一。作者探讨书的新旧小大、破损残缺,以及批注等外在样态。这些特征并非无关轻重,相反,它们呈现出读者的精神风貌、癖好趣味与符号意义。甚至,书的样貌会勾联出“移情”与想象。
书的美与用,其实是一种缠绕关系。外观审美与使用功能相互依存,又可提升转化,不应存在割裂。书籍理应比其他“实用器”和生活品,更贴近艺术。在作者看来,设计与包装,是对书的尊重。它更像一种“程序仪式”,设计感并非只是美化虚饰,而是“以艺术的方式让书籍的物质与精神属性相匹配”。这里涉及美化是否“过度”。“最令我反感的是那些貌似艺术的矫情设计,比如说龙飞凤舞的书名,花哨到无法辨识的字体,还有印在书页边上的图画。”如果以东方美学来看,作者的理念就是:美不“害”用,绘事而后素。
即使一本书破烂不堪,皱皱巴巴,伤痕累累,但却依然幸存,文字若无其事地宣示自身的重要。“我们可以发现:文字对书的依赖一方面是多么强,另一方面,又是多么弱。”有趣的是,作为一个“藏书癖患者”,作者常遇到的收藏难题其实也是人生悖论。一本品相很差的书却是完整的,自己想要的书却是缺页的。两难与缺憾也暗示人的无奈。“一本不完整的书到底还是不是书,抑或只是一个断了臂的残躯,一具尸首?”
“一本不完整的书其实是一本死书,更确切地讲,是一副纸制的棺材,里面装着文字的残尸。”在我看来,其实不必如作者这般沮丧。毕竟,人不能穷尽书,对于书籍而言,人生才是残缺未竟。这让我想到瓷器收藏,当你得不到完整器的时候,收集残片也是幸运的,它有标本意义,吉光片羽也好。幽默谐趣,充满画面和戏剧感,也是此书引人之处。如“我”从一个老妇那里淘书,就微妙杂糅。作者既心酸同情,又欣喜“贪婪”,“既渴望能淘到宝物,又不想花费太大的价钱。”但随之而来是怅然若失,“所有这些书,都被它的主人用极大的热忱和尖利的笔锋做了批注。只可惜这样一来,这些书经由他的手被改变了性质,变成了一位模范教师的职业生涯记录”。
作者也许是书籍洁癖主义者,勾画批注就像烙印刻痕,像是奴隶主对奴隶的标记。这种排他性、私有性,是对后继拥有者的宣示。《书情书》的重点所在是“情”,情感和记忆是书籍的召唤结构。为何你钟情初次所见的版本,即使它粗劣并不精美。因为它与记忆捆绑,带着特定气味和色感。你一生所能读完的书,大约和普通居室所能容纳的书相当(即使你博览群书)。这意味在情感上,你要取舍。
施皮南从形、体、用三方面对书籍“巡礼”,呈现出一种精英品位和文化心理。那就是精神的尊贵,文化不可贱卖,经不可轻传。“每一本书的问世都是在告诉人们:以前文字要逾越怎样的壁垒,才能被印制成书。”昂贵对应的是辛劳,他对文化免费共享理念总抱有怀疑警惕――因为,它会让书籍原有的光环因此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