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治观察员的这条建议,落地见效了!
“每一处无障碍设施的完工和投入使用,都会让用得上的群体感受到人民城市满满的体贴周到。”华阳路司法所法治观察点的基层法治观察员沈静建议,应该持续加强对全区盲道设置情况的整体梳理,尽快补齐盲道建设断点并做好路面监管。
细说起来,虽然全区的无障碍设施已基本普及,然而在城市更新中,如若考虑得不够全面,难免有一些被“遗忘”的角落,如新扩建的公园道路、改造后的露天广场、扩宽后的人行道......对此,沈静在法治观察建议中提出,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对于有需要设立但尚未设立的部分区域和道路,在筹备之初,就需深度结合美好街区、城市绿地等规划、建设,有形有效地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前期设计范畴。
对于这条法治观察建议,区建管委积极回应并表示,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长宁区已基本做到了对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道路应设尽设,而对于法治观察员提出的在关键和特殊区域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的问题,也将在加强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和相关管理部门开展深入沟通、持续解决。
无障碍城市建设是人民城市“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彰显着社会的温度。特别是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发展,社区里的老年群体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也在攀升。
积极回应法治观察建议、主动响应居民需求,以“无碍”传递“大爱”。区建管委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专班,以无障碍示范项目为抓手,持续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近日,北新泾街道的新泾五村加紧了无障碍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的步伐,以期实现社区出行环境和社区服务设施全面无障碍。
“多处缺乏无障碍设施,部分扶手、坡道等存在不符合规范标准,无障碍设施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实际使用过程中无障碍设施的功能作用发挥有限......”在多次前期调研和意见征询过程中,居民反映的问题并不少。
对此,充分考虑小区实际,结合法治观察建议,区建管委会同北新泾街道因地制宜地开展设计,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技术规范实施改造提升工程,从“社区街道”“公共设施”“社区绿地”等细处着手,对小区内破损道路、楼道压条进行修复;增设无障碍停车位,不断完善无障碍环境,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全面满足“身心障碍群体”“阶段性不便人士”和“情景性不便人士”的出行体验。
无障碍设施建在哪?怎么建?倾听民意尤其重要。同样的,在沈静的法治观察建议中也特别强调,无障碍设施建设离不开人民的参与,建议扩大群众参与度,尤其是要广泛听取残疾人士、无障碍受益人士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使无障碍环境建设既落地又惠民。
从区建管委的回复中看到,目前,这条法治观察建议已经得到了积极落实,形成了诉讼监督、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系列法律监督举措,长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人民参与机制借由法治观察建议得到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下一步,长宁将持续加大力度推进更多法治观察建议落地转化,在提升城区法治建设水平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实践。
图片来源于长宁区司法局
撰稿:闫 漫
编辑:程 前
责编:颜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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