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法院发布最新白皮书→
自1984年,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中国首个少年犯合议庭开始,40年来,区人民法院探索和构建了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现诸多全国首创、首例,被誉为“上海司法工作的一颗明珠”。
作为区人民法院少年司法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刑事、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的发布,是一次对近年来涉未成年人审判实务经验而作的全方位总结。
在《新时代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2014-2023年)》中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家庭监护缺失、涉网络犯罪、无业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仍较为突出。其中,因家庭监管缺失、监护不力、教育不当等因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较为常见。
在审判实践中,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延伸未成年人审判职能,厚爱严管、管早管小,以司法保护撬动、融合、贯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涉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工作,打造“司法+”未成年人融合保护体系,实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一体化推进。
目前,区人民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团区委会签了《长宁区关于加强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能,建立专门教育“入校指导”新模式,分级、个性化开展专门教育,增强矫治教育实效,严格封存专门教育记录,最大限度减轻专门教育对行为偏差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帮助他们“无痕”回归正常学习生活,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抓早抓小”。
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强堡垒,一直以来,区人民法院始终把做好孩子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今后,区人民法院将逐步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机制,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公共利益的,尤其是案涉未成年人食品、用品,案涉网络游戏、社交平台等存在危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隐私、个人信息安全等情形的,及时将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检察机关。
在《新时代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2014-2023年)》中显示,10年来,区人民法院顺应审判机制改革,从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出发,在民事案件审理中主动作为,采取各项举措、创新各项机制将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更广范围全面铺开。
主动创新体制机制,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变更监护权案件中,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判决形式确立第三人对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这是对未成年人财产权益多元化保护路径的一次有益尝试。
与此同时,为促进联动联通,区人民法院利用“司法+”机制,通过“司法+政府”“司法+家庭”“司法+学校”“司法+社会”“司法+网络”等形成合力,共同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已开展涉未成年人家事巡回审判130余次,法官普法进社区500余次,累计对近 400名涉诉困境儿童开展跟踪关护……”在“司法+社会”的工作机制中,社区法官工作室联合辖区10个街镇妇联与社区家庭文明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涉未成年人家事普法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等工作。
不仅如此,立足当前未成年人司法实践,今后,区人民法院将以“专门化”为目标,建构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专业队伍。特别是通过组建专业审判队伍、加强涉未成年人审判培训,以加强审判团队整体的适岗性,更好应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少年司法是衡量司法进步性、文明性的重要指标。在少年司法40周年的重要时刻,区人民法院将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统筹规划,以更高质量的少年司法护航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
撰稿/摄影:闫 漫
编辑:竺嘉茹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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