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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32年后选择自首……

日期:2012-10-22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32年前越狱逃犯,年近六旬主动要求回到监狱。他自称“还债”,但被外人解读为“入狱养老”。

2012年10月8日,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越狱脱逃的李庆春,来到河南省周口监狱自首,为他32年的逃犯生涯画上了句号。
  李庆春今年已经58岁了,大概由于长年在外流浪的缘故,与同龄人相比,岁月的痕迹在他脸上更加明显。26岁时,面对15年刑期的判决,李庆春选择了越狱。一念之差,换来了32 年的逃犯生涯,而今,年近花甲的他重返故地,决定将自己已经迟暮的余生,交付给曾经逃离的监狱。

脱逃始末

  采访中,年迈的李庆春将自己当年犯下的罪过归结为年轻时的游手好闲。家中排行老三的他,有一个被当地人当做“神汉”的二哥,在李庆春看来,收人钱财替人治病驱邪,这样的“营生”令他“向往”,怀着这样的想法,李庆春从二哥那里学到了一些半仙的“手艺”,而正是这些当时被李庆春看作是谋生技能的“手艺”,为其之后的锒铛入狱埋下了伏笔。
  李庆春记得那次“闯祸”是在1980年元宵节前后,他照着在二哥那里学来的伎俩,为一名患病妇女“医治”,将一整瓶烈性白酒和着香灰灌进了患者的喉咙。不料患者第二天不幸身亡。
  据李庆春回忆,当时得知患者死亡的消息时,正在集市上卖甘蔗,他当时的第一反应便是逃跑,不过这第一次逃跑经历十分短暂。逃到亲戚家的他,在亲友的劝说下,很快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1980年3月,柘城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判处李庆春有期徒刑15年,李庆春随即被押送至省周口监狱(当时为“豫劳二支队”)二监区畜牧场分监区服刑。
  身陷囹圄后,26岁的李庆春逐渐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对他的后半生意味着什么。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李庆春居然选择了用“再失足一次”的方式,试图逃避为自己的罪行埋单。
  1980年11月的一个傍晚,已经在监狱中过了大半年的李庆春,利用一次去苹果园里劳动的机会,躲进地上成堆的苹果树叶中,就此越狱。据李庆春回忆,当时自己钻进树叶堆大约10分钟后,就听见其他犯人在紧急报数的声音,然后便是急促的警报声、警车声,因为极度的紧张,他的汗水浸透了棉袄。直到夜深人静,他才从枯叶里爬出来,一晚上狂奔了上百里地,直到天亮才走出周口地界。

逃犯生涯

  逃狱后的32年,李庆春除在1981年曾被长沙收容站强制收容过一次外,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风餐露宿中度过。开始时,为了躲避通缉,他时常将自己装扮成患有精神病的流浪汉,据李庆春说,32年四处流浪,几乎走遍了全国,栖身之地通常是桥洞。
  对于李庆春的脱逃经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法教研室教授沈亮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指出:“此事发生在32年以前,在当时,追捕逃犯的刑侦技术并不发达,所以可能存在李庆春这种长期脱逃的现象。同样的情况如果放在现在,入狱服刑人员均在公安部门留有指纹等身份辨认信息,如果有脱逃事件发生,这些信息马上会进入全国联网,任何一家救助站,在救助人员后,都要通过这些信息来核对被救助人员的身份,逃犯一经发现,马上会被遣送回逃跑监狱。”
  作为一名在湖北当地深受听众喜爱的主持人,湖北楚天音乐广播主持人林小飞由于工作原因,曾多次接到在逃罪犯打来的电话,甚至有故意杀人的在逃人员提出与林小飞当面倾诉,而这些人最后都无一例外在林小飞的建议下选择了自首。提到规劝犯人自首的方式,林小飞告诉记者,我只问他们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你逃了之后,怎么生存?”在通讯科技发达的今天,有专家指出,出逃的犯人只有“自首”和“自杀”两条路可选。
  在接受采访时,李庆春也坦言数年的逃犯生涯,多年的风餐露宿,使他变成了一个身体孱弱的老头,由于常年睡桥洞,现在每到阴雨天,他的膝盖关节炎就会使他疼得彻夜难眠。在偷偷潜回家中和哥哥见面后,李庆春得知自己老家的房子早就倒了,曾经的田地也被村里分了。看着村里儿时的玩伴们都已子孙绕膝尽享天年,李庆春由衷地感到无限悲凉。有网友在评价李庆春事件时表示:“如果他当时没有选择逃狱,现在早就刑满释放了,说不定也有了自己的家庭。”
  
自首何为?

  关于自首,在面对媒体时,李庆春表示是为了“还债”,为自己曾经的过失致人死亡承担后果。但在采访中,李庆春也提到,今年10月1日到7日,他一直在监狱附近转悠“调研”。在得知了监狱里吃得卫生,住得舒心,有病了还能够得到治疗后,才最终在10月8日下定决心,到河南省周口监狱管教办公楼进行自首。如此看来,李庆春自首的目的似乎并不仅仅是良心发现这么简单。
  对于李庆春自首可能是为了回监狱“养老”一说,网上有很多网友均认为这种揣测很合情合理,甚至有网友直接表示,纵观李庆春的一生,其好逸恶劳的人格本质已表现得十分明显。网友指出,当初正是因为好逸恶劳,李庆春才会选择学装神弄鬼的伎俩行骗,以至使自己入狱;在其后来的逃犯生涯中,他没有像人们印象中大多数逃犯那样在地下工厂打黑工,而是常年流浪或寄居在收容所,归根结底也是懒在作祟;就连最后的自首,也不过是因为他逐渐年迈,失去了继续漂泊的身体本钱而已。
  对于外界的这种质疑,沈亮表示:“就法律的角度而言,我们对李庆春的自首一定要持肯定态度。但并不否认,目前社会上确实存在部分生活在底层的人士,将监狱当成了一个免费提供食宿的寄居地。这就变成了一个很危险的信号,如果这样的事情被拿来过分炒作,只会引起更多的人争相效法,以犯罪的形式为自己解决食宿问题,从而给社会增加更多的不安定因素。”
  沈亮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刑法专家,在工作中确实接触过类似案例,有的犯人在服刑期满被释放后住进养老院,不久就表示养老院的环境不如监狱。也有上了年纪的老人,以故意触犯法律的形式,希望在监狱中为自己找到一个养老的处所。
  沈亮告诉记者,在阅读关于李庆春自首事件的相关报道时,他发现几乎有一半的网友都在评论中表示:“既然监狱条件这么好,以后我也去监狱养老。”公民之所以在看了这条新闻后有这种反应,不管是不是开玩笑,都说明了“这些年我国在监狱的建设和管理,及对待犯人的态度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也符合和谐社会的根本内涵。但另一方面,社会的文明程度应该是总体上的向上发展,如果监狱条件好,那么我们其他守法公民的生活水准应该是达到更高水平,我们应该将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社会养老机构及其他方面,不忽略大多数遵纪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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