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贿赂“成本”,逼洋药大降价?
据被警方带走调查的GSK中国副总裁兼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披露,推广和回扣成本占总药价20%-30%。即从理论上看,药品的降价空间起码是两到三成。
记者|应 琛 实习生|范子萌
大型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GSK)在华“贿赂门”事件仍在进一步发酵,而不断升级的事态正向更多著名跨国制药公司扩展开去。
英国路透社7月19日报道说,比利时制药商比利时联合化学公司(UCB)在华机构也接受了中国官方调查;而作为GSK贿赂和贪污指控调查的一部分,上海警方已经拘留了曾为GSK和其他客户服务的香港中慧(China Whys)咨询公司的英国公民彼得·汉弗莱斯(Peter Humphreys)。
“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除去其高管本身确实存在贪腐问题,GSK事件也很可能只是一个由头,逼迫跨国药企降价才是相关部门的真正目的。”某跨国药业市场部员工余立(化名)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如此猜测道。
就在7月21日晚间,公安部通报称,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已在北京约见了GSK分管国际事务的总裁Abbas Hussain一行。会见后,GSK再次发表声明称,公司计划通过调整运营模式,降低药品价格中的运营成本,从而让更多中国患者获得高质量的GSK的药品。
无独有偶的是,7月17日,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朱德政在2013年医药百强发布会上透露,要改革药品定价方法,改革单独定价政策,逐步缩小目前原研与仿制之间的价格差距,探索对部分进口专利药品进行全球价格联动。
种种迹象显示,药品定价改革的钟声已敲响。
调查或波及整个行业
从长沙警方6月28日首度公开披露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中国”)涉嫌经济犯罪,再到公安部7月11日在其官网发布立案调查公告,GSK中国行贿事件正在不断发展中。
如今,GSK总部正在向上海派遣高级内部审计师和律师,加大内部调查力度,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在中国的规章制度进行独立评估。
此外,GSK证实该公司中国部门财务总监Steve Nechelput自6月底以来被限制离境。目前Nechelput正在继续工作,并可以自由在中国境内活动,没有被拘留或受到讯问。
6月27日, GSK中国副总裁兼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被警方带走调查。与梁宏同时被带走的还有该公司法务、人事、市场等关键部门的三名负责人。而GSK中国区总裁马克锐7月初离开上海,将在伦敦协助调查。
事实上,举报、造假、离职,这三个关键词在过去的两个月一直困扰着GSK中国区。
6月13日,《华尔街日报》报道,GSK内部员工向公司总部举报GSK中国区的商业贿赂和超适应症推广等行为,而且GSK当时已经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内部调查,并未发现在华业务有任何腐败和贿赂行为。
巧合的是,GSK原合规总监在今年5月底突然离职。
余立向记者介绍,合规部门一般负责审查企业行为,以免遭受法律制裁和监管处罚,导致财产和声誉造成损失,“国内外资药企合规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审查经营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早在2006年,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案”曝光之后,38家当时在华的外资药企就联合发布过声明,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禁止员工贿赂医生。但这一禁令并未彻底执行,上述GSK的内部举报就直指GSK中国区在2004年至2010年之间进行商业贿赂,包括向医生提供回扣、旅游等,以让医生多开出处方。
合规总监的离职让业界对其侧目的同时,GSK中国区研发总裁臧敬五又被曝光“学术造假”一事,更是令GSK雪上加霜。
这三件事情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背后却有着一个内在联系,即都源自“内部人曝料”。
而此事的最新进展来自公安部21日晚间通报: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GSK中国部分高管人员为推高药价、扩大销售,牟取不当利益,勾结关联企业大肆实施贿赂犯罪活动,不仅严重违反中国法律,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侵害中国广大患者切身利益。
Abbas Hussain代表葛兰素史克总公司致歉,并表示GSK完全支持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行动,将全力支持和配合中国警方的调查,并将积极改进原有的业务和操作模式,为中国患者得到更好的救治作出自己的努力。
据商务部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此前,强生、西门子、礼来等外资药企均曾卷入涉嫌在华行贿风波。
而继GSK之后,UCB成为本月以来第二家被曝接受合规调查的跨国药企。近日,UCB向路透社承认其上海办事处接受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UCB方面表示:“他们对几家制药商进行了调查,包括中国和外国企业,调查的一部分,中国官员在过去48小时里调查了我们在上海的办公室。”
“这事闹大了,不光是GSK,整个行业都卷进去了。”欧洲制药行业一名高管早前对媒体表示。
会议中的“生意经”
但真正使GSK中国进入公安机关视野的并非传言中的“匿名举报者”,而是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旅行社”)等相关旅行社。
据现有报道,自2006年成立的临江旅行社几乎不做旅游业务,只做会议业务,而且大多受一些外资医药公司委托,尤其与GSK中国业务往来频繁。令人奇怪的是,短短几年,该旅行社营业额却从成立之初的几百万元发展到数亿元。
在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深入调查后,警方很快掌握了GSK中国部分高管涉嫌犯罪的确凿证据:该公司与临江旅行社等公司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召开会议等形式套取现金,一部分占为己有,一部分用于商业贿赂。
余立向记者坦言,由于营销手段单一,召开各种会议和论坛,向医学专家进行“学术推广”,对于跨国药企而言是就似家常便饭,“每家公司每年都会拿出一定比例的销售额砸在大大小小的学术会议(内部和外部)上,一般由市场部安排,像我们公司差不多每年有一两千场。”
《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此前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发现,2012年A股市场共有68家上市药企披露了会议费的金额,费用支出高达30亿元。
另有媒体称,外资药企贿赂医生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组织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出国学习、在国外的学术期刊上定期发表文章。文章表示,类似GSK中国这样涉嫌利用会议支出等方式套取款项并进行商业贿赂的现象,在业内并不是个案;而外企和上市公司由于财务制度比较透明和规范,这种现象显得更加突出。
“相对于国内药企赤裸裸的现金交易,外资药企的财务制度是非常严格的,现金回扣是被明令禁止的。而请专家吃饭、邀请专家演讲费用、学术会议的场地和住宿等也有明确的上限。我听说,有的公司甚至规定,报销餐费时,除了提供发票外,还要附带一张与被请对象在餐厅的合照。”余立表示,“我们公司对每一笔大于20万元的支出,还有更为严苛的审批制度。”
但同时,余立也承认,GSK中国此次被揭露的违纪行为是行业常态,“不光是医药行业,金融、房地产这些问题严重得多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个在华本地掌握实权的‘高管’想去忽悠一个不懂中国国情的老外上级那还不简单。”
这一点从GSK声明中得到印证:GSK中国的部分高管熟悉公司的运作体系,可能会通过逃避公司流程和监管进行不当操作,触犯中国法律。
据粗略估算,梁宏分管的领域去年销售额已超过40亿元,每年掌握的会议费高达数亿元。
根据公司规定,会务费超过2万元的会议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分给旅行社来做。然而,公司对会议规模并无明确限制。
GSK中国共享财务服务中心总监金某对媒体表示,公司财务部门往往只能查验发票真伪,对于被审核部门上报的参会人员名单却无从查证。
“本来只有100人的会,预算成150人参会;拿到预算的一些小型会议,根本就不开。”梁宏举例介绍了在会议费上做手脚的方法。多报销出来的款项,就成了被“洗白”的行贿款。
2010年,已经初尝“会务甜头”的临江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翁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梁宏,两人在利用会议套现方面一拍即合。
办案民警介绍,翁某最常用的手法就是采用虚报人数的方式虚开发票。5年间,临江旅行社与GSK中国约发生1.19亿元的业务往来,虚开金额近2000万元。虚开部分最多的是梁宏这里,他报销的会议费大约20%是实际意义上的行贿“黑金”和自己收受的贿赂。
至于,其中有多少钱是梁宏自己花了,又有多少钱是用于行贿的,目前尚待侦查。
就是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记者了解到,多家跨国药企已经多次向员工传达了指示,内容多为“尽量只开本地会议;如须开区域会议,要避免选择旅游型城市;住宿酒店避免奢华……”
政府公关成必修课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2011年的药品销售总额高达710亿美元。另据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IMS Consulting)预计,中国将在2020年以前从全球第三大药品市场跃升为第二大药品市场。
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没有哪个国家的药企不眼红。”余立表示。
但根据公开资料,目前在我国整体药品销售市场中,医院市场占比80%,零售渠道仅为20%,重点城市三级以上医院的销售几乎就决定了各家跨国制药公司在中国市场的竞争格局。
“在香港、台湾只有专利药,而销售渠道除了公立医院,还有私立医院、私人诊所等,跨国药企的营销受政府干预的程度小得多。”余立告诉记者,但在内地,跨国公司目前的核心区域仍是公立医院市场,除了继续渗透医生药单起决定作用的处方药领域以外,同时加大政府公关力度,瞄准基本药物目录(EDL),特别是希望能够进入国家医保目录(NRDL)或地方的医保目录(PRDL),以让患者支付更少的费用,从而增加销量。“如果让医生认可并开药是软手段,那么进入医保降低患者费用则可称为硬手段。”
也就是说,一旦进入相关目录,就意味着药品的市场覆盖面有了保证。所以,如何让更多的药品进入各种目录,如何打开区域市场,如何融通政府关系,都成了跨国药企在中国新医改背景下的必修课题。
“中国的行政部门太多。一种药品上市,我们要与各个部门打通关系,注册涉及药监,进口涉及海关,价格涉及发改委,进医保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地方涉及地方招标办,进医院采购目录涉及医院院长、科室主任、医生等。”余立坦言,每家跨国药企都有专门的政府事务部门来处理相关事务。
2011年至2012年,美国司法部处理了一批外资药企涉嫌违反《反海外贿赂法》(FCPA)的行为。FCPA的原则是只查行贿方,不查受贿方,因此尽管外资药企商业贿赂大多会涉及中国市场,但国内却鲜见跟进调查和处罚的案例。即便在国外明确了行贿对象之后,国内也一般会淡化处理。
“为什么这次事件只追究行贿方的责任,受贿不更应该好好查一查吗?销售的压力摆在那里,GSK中国的高管最早很可能也是被逼无奈。就拿我们在做公关时来说,有些人在饭桌上就明着来的,说什么‘连鱼翅都没有,你当我是要饭的’之类的话,我老板就曾因不肯就范,得罪了不少人。”余立透露。
不过,对跨国药企而言,如今显然也是一种两难局面——进入基本药物目录意味着企业丧失了对价格的决定权,在相关决策部门看来,就是“以市场换价格”;但药企不愿意放弃药品的高价的同时,也不愿意放弃基层医疗市场。
好在为了应对癌症等疑难重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医保目录中引进一些高端药品,并采用谈判等新的引进机制。
这意味着跨国药企有机会尝试说服相关决策部门,改变传统观念中基本药物的定义,从而让较高价格的药品也有机会进入基本药物采购。
但谈判的过程绝非结果那么简单,跨国药企需要仔细权衡价格—销量。首先要核算进入医保目录后销售增加的比例范围,以及给相关部门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而报销的比例也是一个关键环节,关系到该产品的最终销量。
这或许就是梁宏口中所谓的“打交道”。
根据公安部通报,GSK在华经营期间,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
药品定价亟需改革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GSK贿赂事件的出现归根结底与中国“以药养医”的特殊国情分不开。在法律法规层面,商业贿赂“零容忍”,而在现实层面,有些企业认为不贿赂就无法取得政府、医院和医生的支持,因此无法争夺市场。
数据显示,国内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所占比重很高,全国平均在45%左右,从能够找到的资料看,中国是世界上药占比最高的国家;尽管医疗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只有4.7%左右,在同等发展水平国家中属于偏低水平,但药品费用占GDP的比重在2%左右,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
有专家认为,改革中国当前的医药卫生体制,医院完全可以实现政府有限补贴之下的正常运营。在美国,药物监管部门只负责药品的安全、有效,监管措施基本不涉及对药品的价格调整,影响定价的是保险公司。
德勤(Deloitte)中国区副董事安格斯·科尔(Angus Cole)也曾表示:“药价下调是全球范围内的普遍趋势。在中国,药企的感受更加明显,有些时候药价调整发生得非常迅速。药价下调是一种趋势,也是一种必然。”
麦肯锡的一份报告则显示,到2020年,中国政府面临一个1万亿美元的医疗保健计划。因此,药价问题变得日益紧迫,中国政府渴望降低药品的价格以提供更普遍的医疗保健。
实际上, 在2005至2006年期间,药监及公安部门曾针对医药商业贿赂实施严打行动,意在捣毁医药贿赂的产业链,但最后收效甚微,带来的却是当时医药行业的整体低迷;而200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多次降低外资药品的价格,但是一直无法触及外资高药价的根本。
不过,在余立看来,国家可能将GSK“贿赂门”事件当作逼药企降价的信号。根据梁宏披露,推广和回扣成本占总药价20%-30%。即从理论上看,药品的降价空间起码是两到三成。
巧合的是,就在本月初,国家发改委针对包括GSK等在内的数十家医药企业展开成本调查,称这是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调查内容为相关企业2010-2012年连续三年全部药品生产、销售、成本费用及价格等有关情况。
与此同时,7月17日,朱德政在2013年医药百强发布会上透露,要改革药品定价方法,探索对部分进口专利药品进行全球价格联动。
分析人士认为,“现在进行药品定价改革可能是很好的时机,一方面国内企业研发能力逐步增强,一些国产新药在一定程度上可与外资品种分庭抗礼。”
链接:
法国
政府对药品规定非常严格,同其他国家相似是医生开具处方,到药店购买药品,但其84.7%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使患者买药便利、自由,这是给患者的最大好处。另外15.3%的药品由医院住院药房和急诊药方提供,是由厂家直接销售给医院的。这就是法国式医药分开,在法国如需住院,费用问题不必担心,因为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能够很好保障住院患者的利益。
澳大利亚
任何医院和诊所不得经营任何药品。病人要凭医生的处方到药店购买,购买药品时不仅要出具医生开具的处方,还需药剂师亲自拿药,以保证用药安全;同时,还实行药品补贴计划,让人人都可买得起基础必需药品。
瑞典
政府取消医院的药房,实行类似连锁店模式经销药品,由公司统一配送药品。医生开具处方后,病人持处方到外边药店买药,药品经营与医生收入无关;在公费医疗药典中不断增加替代药物的数量和品种,减低药品价格;提高医生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切断了药品收入的欲望来源。
美国
并未将所有药房独立出来,每家医院均设有药剂部,保留了住院药房和急诊药房;药师在美国具有相对较高的地位,是公众信任和尊敬的职业,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切断了医生与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一套促进合理用药有效市场均衡机制。
英国
采取全民医保制度,只有两种费用需要自己埋单,即门诊处方牙科门诊费等、享受较高档次服务等,其他全部由保险机构负责承担。医生的收入与药品之间无任何的经济关系。
德国
实行医院和诊所分开,医院只接受住院和急诊病人,处方不收费,工资由医院支付;诊所只接受门诊病人,只能看病不得销售药品。患者持医生处方可到药店取药,实现医生看病与药品售药分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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