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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倪乐雄讨薪,不是钱的事?

日期:2014-11-05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从倪乐雄的微博内容来看,这起讨薪案背后,有着更为纷繁复杂的事情。
记者|姜浩峰
 
      上海的这一个秋天颇有点暖意融融,然而郊区青浦的早晨,还是不乏寒意。10月13日早晨8点多钟,北青公路9078号青东第六法庭门口,已经有几个人等待法院开门了。和前来打官司的外来务工人员一样,上海政法学院的倪乐雄教授也站在法庭大院外,翘首等候着8点45分法庭开门放“客”。一阵凉风吹来,倪教授紧了紧衣襟,瘦削的面容充满斗志。
  作为知名军事学者,倪乐雄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战争文化研究所所长、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倪乐雄这次的“作战”对象,正是自己服务了8年的上海政法学院(以下简称“上政”)。在双方对仲裁结果都不满意的情况下,倪乐雄起诉上政扣发其工资。并称:“本案不是单纯的工资纠纷,而是金国华全面打击报复实名举报教师的行为之一!”金国华,是上海政法学院新近卸任的校长,也是2006年将倪乐雄聘请到上政的当事人。
  
2.5万元纠纷
 
  在走进法庭之前,倪乐雄曾向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在申请中,倪乐雄称,自己从2014年1月1日起,无故被校方克扣工资,且未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同时,自己超额完成了2013年的教学科研任务,被申请人应当支付奖金。倪乐雄要求校方支付“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工资差额22419.69元,2013年超课时奖金3360元”。
  当时,校方作为被申请人辩称:“不同意申请人的全部请求事项。申请人未完成全部教学任务,2013年考核为C级,被申请人按照考核规定逐月扣回申请人2013年已预领金额的30%;申请人未完成教学任务,不存在需要发放超课时奖金的情况。”
  《新民周刊》记者从关于该仲裁案的《裁决书》上看到,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上海政法学院自2014年1月至6月每月扣除倪乐雄2470.67元,且少发放倪乐雄年终一次性奖金2470.67元,合计17294.69元。根据双方陈述可以确认,这些款项的扣除系因校方2013年度考核结果而产生,是与考核有关的争议,不属于人事仲裁处理范围。”接下来,在《裁决书》里有如下文字:“被申请人处教学工作考核细则明确了超课时予以奖励的条款,但未有不足课时应当扣款的规定,对被申请人以超课时奖励而推导不足课时应当扣款的推论,本会难以认可。故,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2014年1月至6月工资差额5225元。”
  对于校方需要向倪乐雄支付5225元的裁决,双方都不接受,于是,“战事”升级,由倪乐雄告上了法庭。
  法庭不大,审案的是一位年轻的女法官,外加一位更年轻的女书记员。
  坐在原告席上的倪乐雄,夹克衫、旅游鞋,一如既往的布衣打扮。其代理律师是一位年轻人,白衬衫黑西装没系领带,书生模样,是通过法律援助体系找来的。
  代表上海政法学院的被告席上空无一人。被告方的代理人则是一位资深“大律师”——西服领带,一身高级“装备”笔笔挺。
  单看表面,这就不是一个等量级的“决斗”。
  10月13日开庭时,前来旁听的大致有三方人士。一方系上海政法学院一位中层干部,以及两位学院人事处办事人员。另一方是从上政退休的老教授。在庭审进行到一半时,进来了一批学生——学院虽然位处青浦,可距离北青公路的法庭仍然有一段距离,而郊区公交车少,他们来晚了。除此之外,记者还遇到了几位在庭外等候消息的现职教授、副教授。他们没有走进法庭旁听,却雇了一辆车赶到法庭,并自始至终在庭外等候消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事后向《新民周刊》表示:“这起案子,不仅仅是克扣教师工资那么简单,这百分之一百是打击报复。这样简单粗暴针对一个知名教授的扣款,实在不应该。”
  也有教授表示,倪乐雄将学院告上法庭,是一种堂吉诃德式的决斗,赢面不大,甚至根本没有赢得官司的可能。而教授们雇来的司机师傅则直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种事,向领导送点礼,早就解决了。何必闹上法庭?”
  
研究所存在过吗?
  
  “本案焦点在于,被告扣发原告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原告代理人认为:本案中原告的工资被扣发,形式上看是被告对原告进行工作考核并依考核结果作出的扣发行为,但实质为被告违法违规,对原告的部分工作不予考核,实属故意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被告克扣工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作为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权。
  何谓“对部分工作不予考核”?倪乐雄告诉记者,他2006年应金国华之请,受聘于上海政法学院。当时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从200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1日。合同约定倪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2年6月,金国华校长要求我到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担任负责人,要求我出成果,并带出一支队伍。海权所的负责人,是纯科研岗,不需要从事教学,应当按照科研岗位进行考核。但我刚去海权所时,仍然担任了一部分教学工作。那是因为学生已经预先选课,而额外承担的工作。”倪乐雄说。
  在法庭上,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则称:“倪乐雄教授一直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上海政法学院从来就没有正式发文宣布成立过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倪乐雄在法庭上立即打断了被告律师的发言说:“既然学校声称没有成立过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那么2013年6月4日,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的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是从哪来的?”
  倪乐雄事后甚至在微博上晒出了一段视频,视频记录,上海政法学院“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揭牌仪式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前海军副司令、海军参谋长张序三中将和学校党委书记杨俊一为海权所共同揭牌,穿着西装系着领带的倪乐雄也在镜头中出现。
  上政方代理律师则指称,一方面学校从未发文正式成立海权所,另一方面校方没有向倪乐雄颁发过内部人事调动函,倪乐雄的人事关系一直在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而从未调动到所谓海权所所在的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
  记者在上政内部印发的一张通讯录上看到,在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一栏中,秘书长室上方一格,就是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倪乐雄,并有内部电话。从新华网上,记者查阅到相关报道。2012年11月,“首届‘中国海权战略与国家安全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全国30余位专家学者从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角度,对中国自古至今的海权观念和海军实践展开了丰富讨论。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和应用社会科学院联合主办。”另一则新闻则写道:“2013年4月20日上午,‘中国周边国家海权战略态势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主办。”
  尽管倪乐雄认为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海权所的存在,但由于确实校方没有内部调动函,所以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为:“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本会难以确认申请人无需承担教学工作。”
 
教授考核以何为标准
  
  法庭上,校方的代理律师还提到,校方曾经给倪乐雄一张考核表,让其填写。并称根据校方的规定,课时不足,可以以发表过的科研论文抵充,要求倪教授填写表格,并提出具体以哪几篇科研论文抵充。然而当时倪教授撕毁了考核表,不予填写,造成校方无法考核。
  “你撕掉考核表意味着拒绝考核,但学校正常考核是必须要进行的,因为是制度,学校仍然要按照你的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校方代理律师称。倪乐雄回答说:“撕表格行为意味着拒绝不合理的考核方式,退一步,即使按不合理的考核方式,本人也已超工作量了。实际工作量是由实际教学量和实际论文数量组成。既然校方口口声声说是按照学校制度以实际工作量考核,而本人的实际教学量和实际论文发表数量相加属于实际超工作量,校方怎会考核成没完成工作量?显然校方没按实际工作量考核,或者根本没有考核。”
  倪乐雄的代理律师称:“被告多次将原告撕毁考核表的行为视为不参与考核的借口,试图推卸所有法律责任,这是无法成立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对高校教师的工作考核,注重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然而,校方以极不合理的方式对倪乐雄教授2013年工作进行考核时,不仅不征求倪教授本人任何意见,反而在倪教授提出异议时强硬拒绝沟通,对此倪教授以撕毁考核表的方式表达了对所谓考核的不满。”
  从倪乐雄的微博内容来看,这起讨薪案背后,有着更为纷繁复杂的事情。根据某教授的说法,倪乐雄本是知名军事学者,当初金国华礼聘倪乐雄到上海政法学院,而后由于在聘任二级教授时,金国华作为校长自己上位,与倪乐雄产生矛盾,倪乐雄一直在实名举报金国华的一些问题,导致金国华的打击报复。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当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时,倪乐雄说:“如果学校承认错误,我接受调解。”而校方代理律师称:“不愿意接受调解,等待宣判。”
  法庭调查后,由于时近中午,倪乐雄到路边饭店扒了两口饭,随后急忙赶往学校给学生上课。
  在等待法庭宣判的日子里,倪乐雄还在等待状告青浦警方夏阳派出所行政不作为案的结果。这是他不久前提请的另一起诉状,事因也由学院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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