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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终于有了首个法务部

日期:2015-03-19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中国的公立三甲医院,无论从员工数量、资金流动量、业务的复杂程度,都堪比一家大型上市公司。以上海新华医院为例,为维持医院运营,医院每年签署将近600项合同,资金达近3亿;临床试验大约以每年50项左右的数量进行着,协议金额也即将突破千万;医院每年接受的慈善捐赠多达120余笔。这些费用在大型医院中已司空见惯,可遗憾的是大部分医院还未意识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记者|黄 祺
 
       穿上白大褂,李向楠和王晶对自己身份的改变有点新奇,两个学法律出身的年轻人,毕业后在企业的法务部工作,之前一直被称作律师,现在,他们是穿着白大褂的医院专职律师,走在医院里,常常被患者叫做“医生”。
  同样感到新鲜的,还有上海新华医院里的医生们,医院里第一次设立了法务部,专职律师成了医生们的同事,他们,能为医院干点什么呢?
  去年8月,新华医院法务部筹备工作启动,到年底,两位被聘用的律师正式上班。新华医院法务部,是中国内地公立医院第一个法务部,这个创新的做法,在内地公立医院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在港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医院聘用专职律师,是普遍的做法,而中国内地公立医院一般以聘用法律顾问的方式享用律师的法律服务,医院不会聘任专职的律师。
  “国家要依法治国,医院同样需要依法管理,国内公立医院的管理比较粗放,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现在我们希望从设立法务部开始,让医院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现代化。”新华医院院长孙锟,是医院设立法务部的主要推手之一。医院法务部的作用,是为医疗、合同管理、法律文件、信访与医患纠纷、廉政建设、劳动关系、财务税务、知识产权等各项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法务部更重要的功能,是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全体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中国内地的大型公立医院,规模往往可以堪称医疗机构中的航空母舰,对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出非常高的要求。就像中国经济发展从粗放到转型升级一样,公立医院的发展也到了告别规模扩张、重视质量和竞争力的时代。首家公立医院法务部的出现是一个标志——公立医院,也要从提高经营和管理能力中谋求转变。
 
亟待“依法治院”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当院长,不知道一家大型综合性医院的管理有多复杂。孙锟院长对此深有体会。
  之前,孙锟长期担任新华医院党委书记,从书记转变为院长,他的日常工作中,很大一部分要与合同、与钱打交道。每天,孙锟院长需要签署厚厚一叠合同,这些合同涉及到的资金金额,都不是小数目。触发孙锟院长做出设立法务部决定的,正是这各式各样的合同。
  中国的公立三甲医院,无论从员工数量、资金流动量、业务的复杂程度,都堪比一家大型上市公司。以上海新华医院为例,院员工数近4000人,是上海所有医院中员工数最多的医院。床位数近2000张,全市排名第三。医院2014年门急诊人次413.5万,手术人次7.4万,也就是说,每天平均有1万多患者在医院里进出。
  为维持医院运营,医院每年签署将近600项合同,资金达近3亿;临床试验大约以每年50项左右的数量进行着,协议金额也即将突破千万;医院每年接受的慈善捐赠多达120余笔。这些费用在大型医院中已司空见惯,可遗憾的是大部分医院还未意识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中国的公立医院是非营利机构,但非营利不是说没有钱的进出。像我们医院,每年的营收达30多亿,各种支出也有30多亿。这样的资金规模,已经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规模,但我们的管理水平,与上市公司的差距很大。”孙锟说。
  一直以来,公立三甲医院的管理相对粗放,管理者手上能够用到的管理工具,基本局限在行政手段上。在很多运营环节上,管理者只能依靠员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孙锟院长办公桌上的合同,大部分涉及各种药品、医疗设备、耗材的采购。合同从不同的部门一层层审阅后,最终送到院长的面前。在法务部门成立前,院长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职能部门的责任心,而这些具体操作的职能部门,则主要凭借多年的经验和自觉性来审核合同。
  如果没有法律专职人员的把关,疏漏在所难免。李向楠告诉《新民周刊》,一些常见的疏漏包括,合同对方不具备主体资格,比如一个企业的外设办事处,代替企业法人签署合同。还有一些问题看似只是笔误,但很可能给医院造成巨大的损失。孙锟院长就曾发现过一处笔误,使得采购金额翻了很多倍,如果这处笔误没有被发现,对方企业完全可以凭借合同来向医院索要巨款。
  当然,除了这些简单的疏漏,还有更多重要的工作需要专业律师把关。医院采购的供货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这些企业的法务部门,会提供自己的合同模板,而这些合同范本在制定的时候,一定是为自己的企业争取最大利益、规避风险而设计的。这种做法在商业活动中非常正常,但公立医院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合同条款,没有能力从法律的角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向楠举了一个例子。医院采购的大型医疗设备,价值通常高达几十万、上百万。有一些精密的设备,对运输条件、安装水平、使用环境都有严格的要求。过去的采购合同上,如果合同不明确要求供货企业运输到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到合格标准,企业完全可以不受约束。一旦出现损坏,医院也没有办法要求赔偿。目前,法务部在逐步梳理各种合同、制定自己的合同范本,像这种大型设备的合同,医院一方完全可以将一些限制性的条款明确地写入合同中。
  现在,在合同到达孙锟院长办公桌前,法务部的两位律师,已经将合同逐一审阅,从法律角度仔细把关。刚刚上班2个月,李向楠和王晶两位律师已经审核了将近200份合同。合同设立法律把关人,可以避免医院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提高医院经费的使用效率,最终受益的,还是患者。
  
为什么法律顾问不够用
  
  国内公立医院一般都有聘请法律顾问的习惯,聘用专职的律师还有必要吗?孙锟在这个问题上思考很多。
  医院是社会矛盾集中的地方,应对各种纠纷,是中国的公立医院的日常事务之一。孙锟院长坦言,新华医院为解决各种纠纷花费的诉讼费用近几年一路增长,这也是所有公立医院都在面对的现实难题。
  和大多数公立医院一样,新华医院过去也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多年下来,法律顾问的局限性日渐明显。孙锟院长告诉《新民周刊》,医院一般与律师个人签约,而非律师事务所一类的专业机构,律师个人因执业范围有限,在遇到具体法律事宜时,部门往往还需要寻找和聘请其他的律师,不仅给工作带来不便,且因多以事后补救解决问题,无形中也为医院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看到这些已经存在的缺陷,孙锟积极地推动医院设立法务部。他解释说,法律顾问只能针对特定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而专职的律师,则可以从医院管理的整个流程上提供规范化的法律支持。专职律师的工作职责不仅仅是审核合同,还包括在内部的人事管理、医疗规范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聘用两名专职律师,只是医院法务工作的一个部分,新华医院还与大成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让这家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成为新华医院的法律后援团,在遇到具体法律事务的时候,大成律师事务所将派出专业律师支持法务部的工作。
  孙锟院长介绍,挑选一家大型律所,看重的是他们在各个专业领域的经验,医院涉及的法律事务范围非常广,对律师的要求高。两位专职律师和一家大律所,构成了新华医院法务部的主体框架。
  医院设立法务部,对医院的影响不仅是多了一个专职部门,更是给医院管理带来的观念上的变化。
  不久前媒体报道,滞留在北京一家医院骨科病房里不肯出院的陈某,被法院强制执行离院,陈某的家属因阻碍法院执法,被拘留15天。在中国的医院里,像新闻事件中一样的情况比比皆是,一些患者在医院认定符合出院条件后,因种种原因滞留在医院,长期占用床位资源。面对这种情况,医院往往很无奈。
  新华医院法务部主任肖斌告诉《新民周刊》,过去,通常只能由医生向占床患者进行说服教育,做做思想工作,收效甚微。医院法务部成立后,制定了处理此类情况的规范流程,如果占床患者不听劝告,医院则按照流程,首先向占床者出具律师函,如果仍不出院,就会启动法律程序。
  儿科病房,患者长期占床的现象非常常见,一些医院的儿童病房里,孩子从出生住到好几岁,给医院带来很大的困扰和压力。新华医院是国内少有的、儿科实力雄厚的综合性三甲医院,儿科病房里的占床事件,新华医院碰到不少。到岗不久,李向楠就参与处理了一起占床的案例。一名外地患儿不到1岁时到新华医院就诊,患儿有出生缺陷,医院对患儿进行了治疗。经过治疗,医院认定患儿已经达到出院标准,但患儿的家属却认为,医院没有把孩子“完全治好”,不肯出院,并拖欠医疗费。
  患儿在医院一住就是2年,医院多次劝告,家属都置之不理。去年年底,律师向患儿家属出具了律师函,并向家属说明了医院的处理流程。今年2月,长期占床的患儿终于出院。
  医院专职律师的职责,不仅仅是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肖斌介绍,法务部还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操作流程规范化培训,保证诸如术前谈话等医疗操作过程的规范有效。
  另外,医务人员执业、输血、医患关系、医疗技术临床准入等等医疗环节,都可能涉及到当事各方的法律权益问题。像目前常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器官移植等医疗技术,就很容易引发各种纠纷。医院的专职律师,可以利用法律工具,预防各种纠纷和损失的发生。
  李向楠现在每周有2天半在医患调解办公室挂职,医患调解办公室是处理医疗纠纷的第一线,这里最需要法律支持,同时,穿着白大褂的律师,也借由纠纷集中地,摸索在医院这个特殊机构开展工作的方式。
  肖斌主任说,在处理医患关系时,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当裁判,更重要的是,律师先要对医院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规范员工的言行,让医患调解更加合理合法。
  专职律师出现在新华医院尽管时间不长,但两位律师的工作显然已经得到了其他部门同事的认可。肖斌介绍,一些部门在处理合同前,会主动咨询医院法务部律师;有患者听闻医院有了法务部,也会上门咨询。
  
管理公立医院必须更现代化
  
  公立医院的经营和管理,曾陷入非黑即白的误区,很多人认为,非营利机构就不能谈经营,讲经营就是在追求利润。但医院管理者们知道,如果一家大规模的公立医院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经营,会造成对资源和资产的巨大浪费,会损害患者的利益,会影响患者的就医体验。
  公立医院是非营利机构,医院要经营但不能赚钱——长期研究医疗政策的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给出了他的结论。
  高解春在一次访谈中说:医院是非营利组织,医院是公益组织,但医院一定要正常的维护运转。公益性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不等于不算钱,一定要有成本核算,为什么?一边永远说我们国家的卫生投入太少,另一边有限的资金又没有很好地充分发挥作用。所以坚持公益性一定要提高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率,国家给你的钱怎么发挥更大的服务作用,这个就要讲运营,运营就是给我最少的钱我要发挥最大的作用,但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管理和经营在现代经济环境中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国外医院集团的模式,将经营管理和医疗管理分开,经营管理者很可能是有上市公司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他的任务是经营和管理好医院,医疗院长则一心用于促进医院医疗服务的提高。与西方医院集团的管理模式不同,中国的大型医疗机构几乎都是公立医院,医院管理者大多是医疗专家出身,这些专家型院长早已意识到,大型医院的管理,必须要引入现代管理理念。
  孙锟院长曾专门攻读管理学,那一个阶段的学习,让他受益匪浅。孙院长也有一些企业家朋友,在这些企业家的经营故事中,孙锟看到了现代管理理念的重要性。走上院长岗位,孙锟首先组织了全院的调研,从各个细节处查找管理漏洞。通过调研大家看到,一些存在资源浪费,或者运营效率低下的环节,完全可以靠改善管理来改变。
  理论的学习和实践中的教训,让孙锟院长意识到,就像国际经济发展模式需要转型一样,大型公立医院的发展,也到了改变发展模式的历史阶段。“过去一段时间,公立医院的发展主要是靠扩大规模,占领资源,这种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能一直持续。同时,一味追求速度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科室之间缺少合作、共享,科研上静不下心,浪费了宝贵的研究资源。”孙锟院长把医院的转型叫做公立医院发展的3.0版本,在这个版本中,医院将多学科的交叉合作、做强科研实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作为目标,简单说,医院将更加注重“质”而不是“量”。
  人总是更爱生活在惯性中,医院发展方式要改变,首先需要人的想法改变。医院发展的中流砥柱是科室主任,要让这些医学权威改变想法,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此,孙院长聘请专业的管理学专家,为科室主任、中层干部开起了管理学培训课程。
  培训结束后,效果出乎孙锟院长的意料。“两位原本有芥蒂的主任,尽然主动拥抱了,这是我们过去完全想不到的。”无论是对于普通企业,还是医疗机构的发展来说,人的创造力都是最重要的,而合作和共享资源,是一切创新的基础。现在,新华医院内各个学科之间交流和合作的氛围日渐浓郁,会议室常常被各种小组会议占领,大家“自由恋爱”,从探讨开始,为解决医疗难题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寻求方法。
  从成立法务部起步,一套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正在新华医院内推行,这是中国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范本,也是公立医院管理者一次主动的尝试。孙锟认为,不久的将来,法务部在公立医院会得到普及,法务部不仅在医院内部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更可在梳理医患关系中有一番作为,对整个社会都将起到积极正面的效应。“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成立法务部可谓医疗体制改革以来,公立医院主动迈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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