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社会 > 正文

安乐死正趋商业化

日期:2023-07-19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当安乐死合法化,死亡成为一种选择,甚至成为一种“时髦的死亡方式”。但安乐死的背后,又是什么?
记者|周 洁

  最近一段时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能够领取养老金的老人,会收到一封来自弗雷泽医疗保健机构(当地最大的医疗保健机构之一)的电子邮件。

  报道称,邮件里有一份PPT,里面详细地介绍了一种新的生活选择——安乐死。PPT中写道,选择安乐死,是对痛苦的承认和表达;是满足好奇心,对人生下一步勇于探索的勇气;是提升人生控制感和选择感的一种方式。

  2016年,加拿大通过了“死亡辅助与自由选择法案”,只要符合一些前提条件,申请人可以在医生和家人的监督下选择安乐死。

  随后的几年中,加拿大安乐死政策的限制一再被放开,加拿大安乐死的人数也在逐年上升。而加拿大对于安乐死的争议也在变得更为激烈。

  当安乐死合法化,死亡成为一种选择,甚至成为一种“时髦的死亡方式”。但安乐死的背后,又是什么?

上图:安乐死舱的诞生引发人们热烈讨论。


他们主动选择死亡


  就在上个月,安乐死舱的诞生也引发人们热烈讨论。

  它形似小型太空舱,能搬到任何地方,人躺进去关上舱门,回答一系列评估问题,按下按钮,氧气就会在30秒内骤降为0,无需他人协助,那些身患重病、饱受疾病折磨的人就可以在5分钟内无痛死去。

  安乐死舱的发明者是菲利普·尼茨克博士,他也是世界上第一位协助病人自愿安乐死的医生。在他看来,安乐死始终需要人协助,而涉及他人协助,就很难避免伦理、法律问题。所以这些年里,他发明过自动注射药物的设备、降低细胞含氧量的药物,使用氮气等,希望让人更自由地选择安乐死,而安乐死舱就是他这一理念下的最新发明。

  他还表示,如果自己也身患致命疾病,一定会考虑去安乐死舱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他觉得“死亡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平静、欢欣,甚至令人陶醉的时刻,然后这个人最后会失去知觉。

  寻求死亡,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这确实有很大的市场。

  2019年,日本NHK电视台播出的《她选择了安乐死》一片中,讲述了48岁的小岛美奈子前往瑞士求死的过程。48岁的小岛在体检时查出患有罕见病多系统萎缩症。不久,她开始出现语言功能退化,肌肉开始萎缩,只能依靠轮椅行动,几次自杀都以失败告终。

  因为日本不支持安乐死,无奈之下,她给瑞士一安乐死机构写了一封邮件,邮件标题是:“I want to receive euthanasia while I am still myself”(我希望在仍然是我自己时接受安乐死)。

  到了瑞士之后,安乐死机构对小岛的安乐死条件进行了评估,工作人员再三确认,小岛是不是真的想安乐死。同时,她表示小岛还没有到最后的阶段,如果想改变主意,也完全可以离开瑞士。

  经过两天的考虑,小岛签下了同意书。医护人员拿来了装在点滴里的安乐死的药物,小岛一边打开点滴的开关,一边和家人告别。

  “我现在真的感到很幸福,真的特别感谢你们。”小岛的告别声逐渐轻下去,语速越来越慢,一直到停止了呼吸。整个安乐死的过程,花了4分钟,而她的脸上,也浮现出久违了的笑容。

  小岛的故事在日本播出后引发了很大反响,甚至有人因这部纪录片飞往瑞士一探安乐死的究竟。

  另一位跨国前往瑞士寻求安乐死的纪录片主人公,叫西蒙,他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精通4国语言,拥有自己的疗养院事业,是一名成功人士。

  然而,在他57岁时,他患上了运动神经元病,也就是现在俗称的“渐冻症”。西蒙的病情恶化比医生预想的要快。确诊半年后,曾经精通4国语言的西蒙,逐渐丧失语言功能,只能借助仪器或在纸上一笔一画写下想说的话。

  因为英国不允许安乐死,他联系了瑞士一家做安乐死的诊所,表示自己想要一个“既反常又摇滚,并受到重视的安乐死服务”。在接受安乐死的前一晚,他和家人以及朋友享受了生命中最后的晚餐。

  这是2016年英国BBC拍摄的一部纪录片《How To Die:Simon’s Choice》中讲述的真实案例。西蒙的妻子黛比表示,他们同意拍摄纪录片的初衷不是鼓励其他人做出相似的选择,她认为安乐死的问题需要深思熟虑和广泛的社会讨论。

  而在纪录片中,西蒙曾不止一次提到“尊严”两个字,生命的最后阶段,他只求带着尊严离开。

  安乐死(Enthanasia)一词最早来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即无痛苦地安然死去。在现代语境中,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认可把自杀作为解除无法治疗的痛苦的一种办法。历史上许多哲学家也表达过对安乐死的认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也曾写道,“长寿是生物医学的崇高目标目的,安乐死是医学技术的必要领域”。

  的确,当任何药物都不能缓解病痛带来的痛苦时,选择安乐死未尝不是一种解决方式。

上图:安乐死舱形似小型太空舱。


商业化之后


  在安乐死合法地区,安乐死大致分为三种:注射氰化物,服用安眠药和注射凝血剂。常用的方法是先注射巴比士盐使病员进入睡眠状态,接着注射箭毒(一种氰化物)。

  作为全球范围内为数不多允许在特定条件下(比如拥有医疗证明)协助实现安乐死的国家之一,并且是唯一一个允许为外国人执行安乐死的欧洲国家。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协助自杀在瑞士就一直是合法的。早在上世纪80年代,瑞士的安乐死运营机构就已经非常多了,其中包括解脱(Exit)、尊严(Dignitas)、精神永生(Eternal Spirit)等驰名全球的老牌安乐死机构。

  据一份不完全的数据,近十年,有近万人在瑞士选择了通过“协助自杀”组织实施安乐死,其中有十多位不具名华人选择在这里秘密实施了安乐死。

  其中大家最熟悉的,是中国台湾地区著名体育主持人傅达仁。2017年,傅达仁被诊断患有晚期胰腺癌,一直备受癌痛折磨,2018年6月,他在瑞士执行安乐死。在8个月后,其家人公开了其生前的最后服药纪录片。

  而在西蒙的纪录片中,节目组的统计数据显示,每隔两周都会有一个英国人前往瑞士,在当地相关机构的帮助下结束自己的生命。从2002年起,超过250个英国人到瑞士进行安乐死,平均每次花费7000欧元,约合人民币6万元。

  不过,据傅达仁透露,他“协助自杀”过程全程所花费用达30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60万元。因此一部专门记录瑞士安乐死的纪录片认为,这些组织对于这些寻求死亡的申请人,是看人下菜,因人而异。瑞士也逐渐成为全球的“自杀中心”。

  对此,有人公开谴责,认为安乐死正在演变成一种大肆推销的产品,人们为了寻求自杀而纷纷涌进瑞士,这种日趋商业化是令人愤慨且可耻的。

  在《她选择了安乐死》中,我们能看到一些端倪。那些安乐死的推销者时常穿着黑礼服,游走于医院的门诊楼、住院区以及养老院等老人经常出现的地方,并公开灌输“安乐死是一种有尊严的死法”——就像文章开头给老人们派发“安乐死PPT”的加拿大医疗保健机构。

  此外,为了降低安乐死的运营成本,一些瑞士安乐死机构还将游轮开往客户所在国家附近的公海上,进行集中安乐死服务。与此同时,一种自行网购药品、专人远程指导的“全球化网络安乐死”也悄然出现。

  安乐死正在遭到滥用,出现“滑坡效应”,使得其他人也开始滥用这种选择,而不是只应用于极特殊的情况。

  有人整理了加拿大安乐死的相关法案后发现,2016年,加拿大实现安乐死合法化时,相关法案规定,安乐死申请者必须是“能预见到死亡的不治之症患者”的规定;2021年3月,这条规定被取消;而从2023年3月开始,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也可以有资格申请安乐死。

  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例发生在去年8月,一名身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和创伤性脑损伤的加拿大老兵向加拿大退伍军人事务部打电话寻求帮助时,对方的工作人员多次主动提到了安乐死,甚至在老兵要求停止谈论后仍在谈论,这名工作人员自称曾帮助另一名老兵获得了安乐死资格,甚至还说“这比把他的脑袋打爆或开车撞到什么东西要好”。老兵对这个建议感到非常愤怒,而老兵的家人表示,他的身体和心理康复一直在取得积极进展,现在他觉得自己被这个机构背叛了。

  与此同时,荷兰、比利时的法律已经允许一些原本还可以再活许多年的病人,以“心理疾病”“厌倦生命”“感到孤独”等莫名其妙的理由接受安乐死。2015年,年近24岁的比利时姑娘艾米丽因为抑郁症获准安乐死,引起舆论哗然。

  更早的2012年,一对耳聋的双胞胎马克和艾迪·佛贝森在得知将失去视力后,以“无法忍受见不到对方”为由获准安乐死。

上图:日本NHK电视台播出的《她选择了安乐死》一片中,讲述了48岁的小岛美奈子前往瑞士求死的过程。


“尊严死”越来越被重视


  早在1988年,中国妇产科学和儿科专业的两位泰斗严仁英和胡亚美就曾提出安乐死议案,议案中写道:“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但与其让一些癌症病人痛苦地受折磨,还不如让他们合法地安宁地结束他们的生命。”

  这之后的数十年,也有数百位人大代表相继提交“安乐死合法化”的相关建议。

  不只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安乐死是否应当合法化”的争论都在持续上演。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观点认为,人对自己的生命拥有自主权,选择如何死去是一个人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

  而反对观点则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医疗谋杀,担心口子一旦打开,安乐死将遭到滥用。这不是不可能的。

  在最早允许安乐死合法的国家,2016年,荷兰检察院首次对安乐死医生提起诉讼。荷兰地方安乐死审查委员会在报告中称,这名女医生将咪达唑仑倒入了老人的咖啡中,且在老人挣扎之际,她还让老人的家人控制老人的行为。

  从该案件不难看出,安乐死极易成为一种医疗犯罪的手段。

  安乐死的决定是由人做出的,而人的想法是会变化的。尤其是身患疾病的人,有时候他会痛苦地想立刻死去,但有时候,他的求生欲又比谁都强。一项统计显示,只有14%向安乐死机构求助的人会马上付诸行动。

  因此,在我国,尽管针对安乐死的提案和讨论很多,但“安乐死”并未被写入正式颁布的《民法典》中。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安乐死的大讨论之外,“尊严死”在我国也已经被越来越多人重视。

  “尊严死”更接近被动安乐死,即不人为地延长自然生命,选择姑息治疗方式迎接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姑息治疗是对那些对系统的治愈性治疗无反应的病人,给予积极的症状治疗和生活护理。更为重要的是控制疼痛及其它症状,给予心理、社会及精神上的支持。

  在我国,“尊严死”的一位推广者叫罗点点,她于2006年创办了选择与尊严网站,2013年与人合作创办了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推广生前预嘱、安宁疗护、缓和医疗等。其中,生前预嘱就是交代好想要的临终方式;缓和医疗则是不以痛苦为代价来延长生命。

  在罗点点看来,“尊严死”和“安乐死”很容易被混淆,“安乐死”和“尊严死”(或“自然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涉及主动的致死行为,是否允许提前结束生命。

  1988年,天津和上海分别成立了首个临终关怀研究所和临终关怀中心。2017年,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89号(医疗体育类510号)提案回复的函》中,国家决定开始推广安宁疗护试点第一批5个,第二批71个,一共76个。

  尽管目前“尊严死”还没有专门的立法,但在罗点点这样的推广者眼中,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推广缓和医疗、安宁疗护和生前预嘱。也就是说,对于尊严死亡、自然死亡的追寻,不一定非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实现。而且,她认为,人的死亡方式是一个复杂的伦理哲学问题,我们无法期望通过一部法律就可以完全解决。

  的确,不论立法与否,人类关于死亡的话题的讨论,恐怕永远不会有一个统一的答案。最重要的是,当那一天到来,我们真的能够获得安宁和快乐。记者|周洁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俱乐部专区 / CLUB EV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