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洋法”出炉之后
中国海南省修订的沿海边防条例及越南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纳入主权范围的新海洋法昨天同日生效。中越在法权上互别苗头,形同给已经十分敏感的南海主权争议再添柴火。
受访中国学者评估,南海局势近年来的“结构性对立非常严重”,目前难以预言中国和越南在贯彻法权时,能否采取更平衡的手段以避免矛盾升级为军事对抗,但无论如何“南海局势完全不予乐观”。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前天在例行记者会上就《越南海洋法》在2013年1月1日生效答问时,强势表明中国的立场。她表示,《越南海洋法》涉及西沙和南沙群岛的条款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对该法生效后将给南海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关切”,要求越南不要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海南省人大常委在2012年11月27日修订通过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同样在昨天生效。条例赋予边防机关对“非法”进入海南管辖水域的外国船只进行检查、扣押或驱逐的权力。由于该条例没有清楚说明所适用的范围和目的,再加上中共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列出“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要建设海洋强国“的提法,因此相关条例引起周边国家和美国的高度关注。
据路透社报道,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海南省修订的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其适用范围与1999年通过的条例一样,这是中国官方首次针对该条例的适用范围给予较详细的说明。
华春莹的谈话表明,《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仅适用于海南省沿海12海里范围。
此前,外界担忧相关条例涵盖的范围包括专属经济区以外的海域,而这可能限制南中国海海域的自由航行。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言人前天也以答新华社记者问的方式,对修订版《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进行说明。
该发言人解释称,海南省沿海近年来的海上走私、抢劫、强买强卖、违规作业等违法活动不断增多,也“有一些外国船舶及人员频繁非法进入海南省管辖的领海,甚至出现从事炸鱼、毒鱼、无故下锚停泊寻衅滋事、聚集堵塞航道等违反边防治安管理的行为”。
该发言人说,为了更有效地打击海上违法犯罪,维护海上治安,保障航行安全,就必须对条例进行修订。《条例》修订的内容包括增加对有关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
接受访问的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时殷弘表示,中越对南海领土主权的法律声索针锋相对、没有退缩的余地,两国也面对强大的民族主义情绪,接下来要观察的是,双方在法律上的对立是否演变成日常的“战略对立”和“海权实践的对立”。
时殷弘分析指出,中国不容易下决心与越南对抗,一是中国与日本在东海还有未解决的钓鱼岛主权纷争问题;二是中国必须权衡与亚细安国家的整体关系。但要防止局势失控酿成军事冲突,关键还在于双方在执行法权时必须“搞得比较适当一点、平衡一点”。
不过,时殷弘悲观评估,中越的“结构性对立”只会变得更加深刻,因为“在中国看来,越南后面多少有美国,在越南看来,中国在东南亚崛起,越南必须跟美国建立新关系”。
在展望2013年的国际形势时,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日前联合发布的《国际形势黄皮书》暨《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2013)》指出,中国在2013年将面临三大挑战:中美关系的挑战、来自海上争端的挑战和来自中南半岛的挑战。《黄皮书》还称,2011年底以来,菲律宾和越南在南中国海问题上态度日趋强硬,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基本精神,接连制造摩擦和纷争,导致南海问题不断升级。
为了加大对南中国海领土主权的维权力度,中方日前将大型海事巡航船“海巡21”正式列编海南海事局,服役南海。海南省政府则表示,将加快推进三沙市的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海监船队昨天也分别前往南中国海和钓鱼岛等拥有主权争议的海域巡逻。
据新华社昨天报道,中国国家海洋局官网发布消息说,海监75、84船编队昨天完成对南沙管辖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任务后,驶进北部湾口外海域,并按计划对中国海上油田生产海域定期巡航。(本文原载于联合早报,标题为本网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