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金改,步履不停
阅读提示:上海自贸区金改“新40条”,影响并不仅仅局限在自贸区,你的生活可能会随之改变,看上去“高大上”的金融改革,其实离你很近。
记者|任蕙兰
也许你觉得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但忍不住想八卦一下,为什么徐根宝去西班牙买球队,走的是自贸区FT账户?也许你不知道QDII2是什么,但是身边越来越多人去美国买房子买股票,他们会告诉你以后更方便了。也许你的老板成天抱怨国内融资难、融资贵,你何不建议他去海外拿“洋贷款”发展实业?……2015年10月底推出的上海自贸区金改“新40条”,影响并不仅仅局限在自贸区,你的生活可能会随之改变,看上去“高大上”的金融改革,其实离你很近。
官方将“新40条”称为“新阶段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多项热点政策回应了外界期待。《新民周刊》专访了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乔依德,对自贸区金改“新40条”作出解读。
股市波动不影响开放
《新民周刊》:10月底出台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外界称之为上海自贸区金改“新40条”,这份《方案》出台的经济形势背景是怎么样的?它为自贸区金融改革勾勒出什么样的发展脉络?
乔依德:从自贸区金融开放改革进程的角度来看,这次自贸区金改“新40条”不是凭空出台的,是在以往自贸区金融创新开放一系列政策的推行下,进一步深化。2013年底央行出台过“金融30条”支持上海自贸区,今年2月出台过自贸区分账核算境外融资实施细则,对于这次“新40条”要放在这样一个大框架下理解,是自贸区金融开放过程的进一步推进。
“新40条”主要内容是五个方面,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和切实防范风险。
从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的角度来看,这几个方面内容既是建立在以往一系列政策基础上,又是符合新的经济形势需要。中央五中全会对于我国经济大方向作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把握和决定,就是要继续对外开放,融入全球金融体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大背景。具体来说我们有一些新的形势,中国倡导建立了亚投行,建立了新丝路基金,金融开放改革为“一带一路”奠定了金融基础。再加上人民币加入SDR在望,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正是在这些方向上继续朝前走。
《新民周刊》:今年夏天以来的中国股市动荡,对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进程是不是有影响?
乔依德: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是全国金融改革的一个实验。今年6月中国股市出现大的波动,8月人民币汇改也引起全球关注。继续对外开放和金融稳定是一对矛盾,很多问题要平衡好、拿捏好。如果掌握不好,资金外流,对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会带来风险。在这个背景下,从“新40条”出台来看,中国政府还是要继续推行金融方面的改革。但是从“新40条”内容来看,金融改革还是非常审慎的,以不发生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作为底线的。比如QD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没有全面放开,而是放在自贸区里先实验。如果开放速度过快,当前国外有对人民币有比较强烈的贬值预期,可能会引起资本的大量外流,倒过来会影响金融的稳定。
我们是一个渐进式的开放,从大方向来说,渐进式的金融开放是比较合适的。我们以往30多年的经济改革,走的都是渐进式道路,而不是冲击式改革。每一种方式都有利弊,冲击式改革好处是一步到位,但代价和风险会比较大,而渐进式改革,风险小一些。但因为是渐进式的,中间过程中可能会给权力寻租和腐败一些机会,具体操作上也会有一些磨合和成本。你要设计很多具体的东西和规则,比如FT账户,但这些账户都是过渡的,资本账户完全开放之后,这些就会退出历史舞台。
“高速公路”不断拓宽
《新民周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此次上海自贸区金改“新40条”中最受关注的热点政策之一。自由贸易(FT)账户从去年6月启动算起,功能经过两次大的拓展,一个是今年2月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另一个是今年4月启动了外币业务,FT账户成为本外币一体化账户。有人形容,FT账户就像一条高速公路,现在不断拓宽,让更多车在高速公路而不是乡间小道上跑,但公路上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摄像头。根据你的了解,现在实体企业通过FT账户开展涉外投资活动是不是方便很多?
乔依德:FT账户起到了很大作用。比如徐根宝到西班牙收购球队,就是在自贸区注册了一家公司,资金从FT账户走,打出去很容易。联想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弘毅投资到海外并购,资金就是走自贸区FT账户。1亿美元以下,不用经过审批,备案就可以了。
企业通过FT账户境外融资也比过去方便。当然FT账户海外融资还是有一定的限制,资金用在自贸区内没什么限制条件,拿到自贸区外用会有限制,当中有个转换因子,就是根据公司资本金大小、融资用途、资金使用时间长短等决定你海外融资用到境内的比例。一线放得比较宽,二线还是有监管的。
大部分企业是在自贸区里设立一个分支机构,融进来的钱还是想要拿到自贸区外用的。转换因子是不是要调整?我觉得是要的,我们也在做课题研究。因为现在形势和两年前不同了,6月股市波动以及8月人民币汇改之后,现在资本外流的风险要大于热钱进入的风险。以前是不希望大量的热钱进来,现在是不希望大量的钱出去,因此转换因子可以调整,允许企业的海外融资更方便进来。
《新民周刊》:外界说了很久的QDII2这次也体现在“新40条”中,过去温州讨论过开展海外投资试点的可能性。以后通过上海自贸区平台,国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去海外买房买股票是不是都将会实现?有了QDII2,是不是个人5万美元的外汇额度也会放开?
乔依德:QDII2是资本账户开放的落实,以前个人要在海外投资实业、不动产或金融,比如你想买个美股,要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统筹,你要先去海通证券或别的地方开个户,就是原本的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现在个人直接可以去海外买房子、开公司、买卖股票或基金了。现在这个方向定了,政策落地就是一个时间的问题,相关部门在研究具体操作。我相信个人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也会放开,当然是逐步放开,有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放开。
《新民周刊》:金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实体经济,“十三五”期间中国将致力于经济转型,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次“新40条”中特别提到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探索投贷联动试点,促进创业创新。试点投贷联动有哪些重要意义?
乔依德:以前银行对于投贷联动是有限制的,银行不能持有实体经济企业的股份,这也是为了防止风险。银行主要是作为一个资金中介平台,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如果银行自己去投资企业风险会比较大,因为投资有可能会失败,失败以后储户的钱怎么还?好处是银行投资会对实体经济有个支撑,因此投贷联动这次在自贸区里有个试点。
比较有名的以科技金融服务为特点的银行就是美国硅谷银行,它们在杨浦区创智天地开了一个代表处,和浦发银行进行合作。现在浦发硅谷银行与创业投资企业合作,可以把对企业的一部分贷款,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如果你投的企业发展好,上市了,收益就会很大,但是风险也比贷款大,取决于银行对于风险的把握。现在自贸区试点的只有这一家,未来可能会多开放一些银行,但也会是比较审慎的过程。
《新民周刊》:“新40条”提出,在防范风险前提下,研究探索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是不是现在对混业经营有了更高的开放度?
乔依德:现在国家对于混业经营持更开放的态度,这也是实际需要。以前分业经营也有它内在的需要,但经济在发展,现在混业可以在自贸区试点,因为互联网金融兴起,出现很多新的现象,比如支付功能、理财功能,信贷功能在同一个平台上,很多界限不是很好划分。互联网金融刺激出新的业态。另外,传统金融发展也会造成很多产品的融合,比如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业态不是像以前那么壁垒分明。
监管需要出“新招”
《新民周刊》:进一步的金融开放,是不是对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出更高的要求?
乔依德:6月股市波动可以看出,我们在监管的机构设置、监管体系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监管也要随着金融开放而创新。比如现在慢慢混业经营模式越来越多,但是监管还是按照分业模式。是不是监管体系也要向混业监管调整?这是现在讨论的问题。有一部分意见认为,混业经营就需要混业监管,但也有反对意见认为,混业监管不是简单把机构并起来就可以了,还有很多问题要考虑。
我觉得在自贸区可以大胆试行。比如让上海地方的金融机构也承担一部分监管职责。现在小贷公司就是地方上管的,这样做有利有弊,地方上管有一些好处,看得比较真切,但是地方如果太过于支持金融发展,监管就可能放松,造成潜在的金融风险。所以要看怎么把握。还有一种方法,监管职责不一定给上海市政府,可以让中央监管机构的地方派出机构多担任一些职责,比如央行上海总部。或者在自贸区里,“一行三会”可以专门成立一个机构,统一监管。
《新民周刊》: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试点,对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有什么重要意义?
乔依德:对于上海既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挑战。机会在于上海可以“先行”。2009年国务院就提出,上海到2020年要建立适合于经济实力的、与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现在来看只有五年的时间了。从目标实现的角度来看,上海面临一个机会。
这次自贸区金改“新40条”中,关于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内容,肯定是实现国际金融中心目标的重点,资本可以自由地跨境使用,是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要求。另外,“新40条”提出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比如保险交易所等金融要素聚集自贸区,这些是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会有持续的效益,对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会有帮助。挑战在于金融开放所带来的风险,要加强风险防范。
链接:QDII2
QDII2 是指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英语全称:Qualified Domestic Individual Investor)。与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类似,它也是在人民币没有实现完全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外投资的一项重要制度。但与QDII中的境内机构投资不同,QDII2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条件下,有控制地允许境内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支持自贸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早在两年前已经出现在一行三会出台的51条支持政策中了。这次“新40条”重申,可能有两种意义,一是如果利用FT账户,那个人的资金进入FT账户后可以自由对外划转,具体投资什么就是个人的事情,没有审核;如果是由证券公司进行统筹,那和原本的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就差不多,或许会保留QDII额度但对FT账户会有所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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