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驶上 “快速路”
阅读提示:今天,政府立法越来越注重质量,更加强调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无论制定公共政策还是起草法律法规,像这样的公开征求意见正在成为稳定的制度安排和必选动作。
记者|刘朝晖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领域改革集中发力。这五年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宏伟蓝图在全国磅礴展开,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引领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正深入人心。法治中国,正一步步走向现实。
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确立
高度重视法治、大力推进法治,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无论是出席中央会议,还是赴国内外考察访问,在各个场合,法治都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及的高频词。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议题的中央全会。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通过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被列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一道,构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的战略举措。
这是一份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向未来建设法治中国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全面而清晰地展现在了世人眼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须公开向宪法宣誓。2016年1月1日起,宪法宣誓制度正式实施。“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誓词虽只70字,但字字千钧。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和神圣的国徽之下,这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着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激励着宣誓者忠于宪法、厉行法治。
五年来,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到加强规范性文件违宪违法备案审查;从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到司法体制改革“猛药去疴”;从依法惩治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五年来,“法治”二字成为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坚实保障和强大的推进器。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2015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了今后几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成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关键词。
今年夏天,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放管服”改革专题督查组来到18个省区市,将政策和落实“对对账”。像这样一场“刀刃向内”的简政放权自我革命,正是这些年落实《刚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缩影。
据统计,国务院先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逐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同时,国务院分7批审议通过取消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434项,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
要将行政权力约束在制度笼子里,推进依法行政进入“快车道”,就必须推动全面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健全涵盖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在内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等等。
这些年来,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已在全国全面实行,并稳步推进试行负面清单制度,31个省级政府公布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政府职责一目了然。
2016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省级政府普遍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国务院部门和市县政府也在稳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正在建立,督促检查力度显著加强。
科学立法程序更严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科学立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确立了以人大立法为主导的立法机制。
通过调整立法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划在原有68件的基础上增加34件,共达102件。截至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20件,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决定39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备。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和出台等近80部中央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也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特色之一,是自下而上推进法治建设,地方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成为最活跃、最生动、最具体的地方实践和推动力量。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定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地方立法权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由“较大的市”扩大至所有设区的市(自治州)。至此,全国所有设区的市(自治州)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都被赋予立法权限。98.9%,是我国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3个市州中获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比例。目前,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3个市州中,已有269个经省、自治区确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已经出台300多件地方性法规。
去年7月,一场全社会关于“网约车”的立法引起广泛关注,在立法过程中围绕两份出租车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一个月内共收到有效意见5008件,有关部门还多次召开规范网约车发展专题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对争议问题深入发表意见。今天,政府立法越来越注重质量,更加强调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无论制定公共政策还是起草法律法规,像这样的公开征求意见正在成为稳定的制度安排和必选动作。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17年2月底,备案登记审查了法规规章5927部,通过个案监督程序督促地方和部门修改、废止、清理法规规章500余部。通过备案监督制度机制,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同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对995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
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程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17项司法改革任务,四中全会提出司法领域84项改革任务,对司法体制改革做出全面系统可行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司法改革部署提高到了中央层级。
历数中央深改小组成立以来的37次会议,专门论及“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治国”的就有30次,审议通过的相关“方案”“规定”“意见”“请示”多达46份。如第七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司法改革开始触及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深层次问题。
“作为司法人员,一定要牢记错杀的沉痛教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改判聂树斌无罪后,得出这样的警示。悬疑21年,聂树斌终于沉冤昭雪。
时间稍往前推,2016年2月1日,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23年后浙江省高院再审改判无罪;2015年12月21日,云南巧家女孩钱仁风蒙冤投毒13年后,云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审改判无罪;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沉冤18年后,内蒙古高院再审判决无罪……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4件,涉及54名当事人。聂树斌案、陈满案均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
全国法院于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截至今年3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100万件,同比上升33.92%,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12万多名法官、9万多名检察官遴选入额,优质司法资源充实办案一线。2016年,在立案数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全国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9.2%,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2013年8月22日,一场史无前例的持续5天半的微博庭审直播成为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的成功尝试。5 天庭审, 发布150余条微博,近 16 万字,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让法治成为一门公开课。
最高人民法院自2016年7月1日起决定将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庭审活动都通过互联网直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如今,庭审微博直播已经成为各级法院的常规动作,“奇虎诉腾讯垄断上诉案”“加多宝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快播案”……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各级法院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43.9万件,观看量突破17亿人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司法系统大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3200万份,访问量近100亿人次,成为全球最大的司法裁判文书数据库。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的1600余家法院入驻网上司法拍卖平台,共计网拍32万余次,拍卖标的物15万余件,拍卖金额1900多亿元。
2016年6月,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明确了公安民警6类执法现场应全程记录音视频,警察执法,必须开启记录仪,群众拍摄,不得强行干涉。
法律服务供给促进全民守法
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
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
国家机关不仅要执法、守法,还要肩负起全民普法的重任。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国家机关首次被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
要让百姓守法,就要为百姓构筑便捷的法律服务路径。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护塘村老党员朱端芳的家,除了作为护塘村的“聚心堂”党建服务点,还融入了法治元素,成为了就近村民的法律服务点。在这里,律师沈军每个月都会定期驻村接受村民们的法律咨询,同时他的手机号也在村法律服务点的公示栏中,遇到复杂情况时还会上门进行调解工作。据悉,目前漕泾镇50个基层党建服务点都可以提供法律服务功能,沈军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分别指派了5名律师担任漕泾镇的村居法律顾问。同时法律顾问还会定期在各村居开展普法讲座全民守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部署,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就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遍布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作出安排。把公共法律服务定位为公共产品,这是对法律服务在认识上的一次提升。消除无律师县,建立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推广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行公证处巡回办证、蹲点办证;完善“12348”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正在逐渐补齐,普通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所需要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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