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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人” 迈克尔·乔丹: 无法超越的“篮球之神”

日期:2022-02-09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在球场上,乔丹是“篮球之神”;离开球场后,他是最赚钱的运动员。
记者|王仲昀


  1998年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第六场,冠军角逐进入白热化。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在最后关头晃倒布莱恩·拉塞尔(Bryon Russell),眼前无人防守,投进了那个NBA历史上最著名的球。自打1984年进入NBA,乔丹投进了许许多多神奇进球,但这个球不仅为他和芝加哥公牛带来第六座总冠军奖杯,更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封神”之作。

  在那之前,彼时35岁的他早已体力枯竭。暂停时,助教老温特在场边喊:“他(乔丹)的腿就要断了!”没有体力,没有帮手,乔丹只能靠自己。他走上场,投进了那个日后被反反复复播放、提及的球。

  从1982年3月在全美大学篮球联赛(NCAA)年度决赛投进终场绝杀开始,乔丹怀揣着举世无双的胜负心,走上了成为“篮球之神”的道路。直到乔丹退役多年后的今天,这仍旧是一段无法复制和超越的历程。


偏执狂人


  1963年2月17日,北卡罗来纳州一位勤奋的农民詹姆斯·乔丹,和妻子迎来了自己的第四个孩子——迈克尔·乔丹。乔丹年少时平平无奇,学习成绩不出众,长得也不帅,唯一的乐趣就是运动。

  乔丹棒球和橄榄球都试了试,在兰尼高中进入了校篮球队。最初乔丹在校队选择23号,是因为年少时仰慕自己的哥哥拉里。拉里的球衣号码是45号,而他觉得自己有哥哥一半出色就好了,所以选择了23号。彼时谦虚的乔丹远不知道,这个号码对于未来的篮球世界意味着什么。

  高二时,乔丹只是个校队二队选手;刚进大学还未能排进全美前300学生之列;而在北卡罗来纳大学(以下简称北卡)念大三时,他却已经是全国最顶级的大学球员。大学时,乔丹就把队友和教练所有有意或者无意的要求听进去,然后当成自己的目标去篮球场上不断修炼。

  如今距离乔丹1984年被芝加哥公牛选中已经过去了近40年,很多说法已经模糊,甚至有人误以为当时公牛队已经是NBA的豪门。事实上,乔丹到公牛队前一个赛季,82场球他们只赢了27场。公牛队对于乔丹的到来没有太大指望,觉得他可能是个很好的得分后卫。至于成为超级球星,没人敢想。

  21岁的乔丹,没有让公牛队上下等待太久。职业生涯开始刚刚5周,他对于赢球的渴望已经感染了队友。别人眼里的他,疯了一样想赢下每场比赛,队友乌尔里奇说新人乔丹的态度像一种“良性病变”,在公牛队中蔓延。无论是主场还是客场,球迷有了新的看球理由,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看那个北卡来的年轻人表演飞翔扣篮。1983年,平均每场到公牛主场看球的大约6000人,而三年后这个数字翻了三倍。

  1986年4月,进入NBA不过两年的乔丹,在季后赛对上联盟头牌拉里·伯德率领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世人可能不记得系列赛第二场的输赢,但大家都知道乔丹在此打出了早年的代表作——在花园球馆轰下了63分,NBA迄今为止季后赛单场最高分。赛后,作为对手,伟大的伯德做出了篮球史上最知名的总结之一:“今晚,上帝假扮成了乔丹。”

  乔丹在公牛最初的几年大抵上经历了这样的成长轨迹:刚开始,公牛没人得分,乔丹就一心一意变成得分机器;后来,球队需要防守,他成了防守尖兵,他的防守面积覆盖全场;等到1988年,乔丹发现自己还得抢篮板。得分、组织、篮板、防守,在他进入联盟第四年时,每场比赛乔丹起码要在这些事情中做好三项,才能保证球队的胜利。外界觉得他哪里还不行,他就竭尽所能证明给别人看——我可以。

  1990年,乔丹俨然是世界上最好的篮球运动员了,可他依然对每一个对手不依不饶,即便对方是个新秀。当年刚进联盟的加里·佩顿,第一次对阵乔丹前对媒体表示,自己能搞定他。于是乔丹上场前,被人发现拿着报纸,盯着看佩顿说的那番话。所有人都知道乔丹接下来要干什么,而乔丹确实那么做了,在场上给佩顿和他的超音速队狠狠地上了一课。

  如今NBA球星彼此“抱团”争冠的现象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而乔丹之所以是“篮球之神”,在于他在公牛队十多年里,始终不曾离开,坚信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复仇那些击败自己的对手。一年不行,就再来一年,直到所有对手都被征服。


商业帝国


  在球场上,乔丹是“篮球之神”;离开球场后,他是最赚钱的运动员。

  1984年,乔丹的父母找到一个名叫大卫·法尔克的商人,希望他来当儿子的经纪人,理由是法尔克作为一个白人,助手是黑人,这令老乔丹觉得他不会歧视黑人。

  法尔克当然不会歧视未来的篮球之神,相反他早早地预见了乔丹身上巨大的商机。他拉着乔丹飞到俄勒冈的波特兰,签约一个当时刚刚成立十余年的运动品牌——耐克(Nike)。

  签下乔丹前,耐克的股价跌到只有6美元。他们起初不想把所有预算都投给乔丹,更没有想过要给乔丹出专属球鞋。

  所以耐克一开始觉得法尔克疯了,怎么能让一个21岁的黑人篮球员拥有自己的球鞋?法尔克坚信乔丹能成功,凭一张嘴说服了耐克的高层。搞定耐克这边后,法尔克还得让乔丹接受耐克。乔丹本人最初更喜欢阿迪达斯(Adidas),直到看了一盘经过剪辑的录像带——录像里,乔丹原本跳跃的动作被慢放,他不像是在打篮球,更像是在飞翔。这盘录像不仅让乔丹与耐克签约,更启发了他和法尔克的灵感,决定自己的篮球鞋就叫——Air Jordan(“飞人”乔丹)。

  第一代AJ出产前,乔丹决定这双鞋得是红色和黑色。这种颜色在当年充满了离经叛道的意味,因为NBA赛场还相对传统,不太容得下这种有着强烈冲击感的球鞋。刚上任总裁的大卫·斯特恩大手一挥,禁止彩色球鞋踏入球场。没想到,这番操作反而刺激了人们的购买欲。一年后,乔丹被耐克告知:第一代红黑AJ,已获得13亿美元的销售额。

  退役后,乔丹不仅将AJ做成全世界最知名的运动品牌,还投资赌场、酒店,当上了NBA球队的老板。“篮球之神”在球场外的商业价值,同样难逢对手。(记者 王仲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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