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跑与药片崇拜
阅读提示:因此,慢跑也只是某种形式的药片而已,美国人拼命锻炼与拼命吃药其实是一回事,尽管它们在美国现实生活中的并行不悖多少让人感到有些奇怪也有些荒谬。
慢跑流行
如果之前没见过这一幕的话,远远望去,你一定会以为那个在十字路口像弹簧一样绕着信号杆蹦来跳去的人精神上可能出了毛病。但你走近一看,才知道这个穿着短裤、圆领衫、运动鞋的人只是在慢跑,他/她之所以在这里表演原地跑是为了等对面的红灯变绿好穿过马路而已。显然,他对你的到来置若罔闻。而若在平时,十有八九,在这么近的距离与一个人相遇,他总会礼貌地向你“嗨”那么一声,可此时他对你基本上是视若不见。或许,你以为他正沉浸在令人陶醉的音乐之中,这只要看看他的胳膊上绑着的iPod和耳朵里塞着的耳机就可以知道了,似乎是那看不见的音乐像一堵玻璃墙一样把你们隔开了。但其实他并不是沉浸在音乐之中,而是沉浸在慢跑的迷狂之中。那个耳机的真正的作用并不是播放迷人的音乐,而是要告诉别人,他正在慢跑,正在健身,所以,“请勿打扰”!
事实上,在加州,几乎从早到晚,随时都有人在慢跑。当你一个人在人行道上走的时候,经常不是看见有人向你迎面跑来,就是听见身后有脚步声传来。这要是在晚上,看到或听到有人向你跑过来,难免会有点紧张,因为,说不定这人怀里揣了把枪想问你借点钱或者干脆把你结果了也未可知。不过,这方面的传言虽然很多,最起码到现在我还没遇到过这样的家伙,否则,写这篇文章的人大概就不是我了。
当然,对此也无需紧张,只要知道在美国生活和在中国一样,都不容易就是了。比如,总有人喜欢牵着自己的狗在沙滩上慢跑。可每当我看到狗累得气喘吁吁,舌头伸得比吊死鬼的还要长还被主人扯着拼命跑时,就不禁顿生同情之心,在美国做条狗也不是那么简单,最起码,它得会慢跑才行。而更多的人是在健身房里慢跑,在跑步机吱吱扭扭的声音中边看电视或边听音乐边迈动双腿。但就像汉堡包一样,慢跑这个几乎与橄榄球、NBA和棒球一起成为美国的体育符号的运动却不是美国人发明的,它是新西兰教练阿瑟·里迪亚德(Arthur Lydiard)在20世纪60年代初首先提倡的。但让其在美国发扬光大的却是他的朋友,俄勒冈大学田径教练比尔·伯尔曼(Bill Bowerman)。
1962年,比尔到新西兰旅行,在接触了阿瑟的同时也接触了这项运动。此行让他对慢跑一见钟情,回国后,他就开始热心推广慢跑。须知,比尔不仅是美国伟大的田径教练,还是耐克公司的创始人与合伙人,他带领的运动队曾赢得24个美国大学生联盟锦标赛的个人冠军,并培养了33名奥运会选手,他还亲自设计了耐克的多款跑鞋并享誉一时。可想而知,由他出面推动慢跑的发展,该有多么大的影响力。这点仅从1966年他与心脏病专家哈瑞斯(W.E. Harris)合著的那本90页的《慢跑》(Jogging)居然在短时间内卖出100万册就可见一斑。
在这本畅销书的背后,是这项以长时间的匀速跑动为特征的有氧运动,这项过去常常是拳击运动员用于热身的运动在美国一夜之间风靡了起来。时至今日,慢跑在美国早已不仅仅是时尚,而是成为一种美国人在日常锻炼中最常见的运动。我觉得,这除了与该项运动的简便易行,老少咸宜和美国所具有的开阔的空间有关以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美国人对健身的痴迷。正是出于对健身的痴迷,美国人才会那么喜欢慢跑,喜欢运动。正是由于慢跑是美国的一项标志性的运动,为赢得大众的欢心,美国政客也常常拿它来作秀。如2006年6月27日,时为总统的布什就和因伊战失去双腿的陆军士兵克里斯蒂安·巴奇在白宫南草坪进行了一场慢跑,以鼓励已装上假肢的后者身残志坚,勇于生活。而他的前任克林顿在白宫时,每周一都要跑上个5英里,他的继任者奥巴马也是个慢跑迷,据称每天都要跑个3英里来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为此,以生产运动鞋知名的新拜伦公司在向其献媚的同时也为了多赚点钱,还特地推出了一款名为“总统奥巴马”的慢跑鞋,以满足市场强劲的需求。
可因此就得出美国人喜欢慢跑或喜欢运动是因为他们异常喜爱自己的身体并对其痴迷的结论,那就错了。因为,他们所痴迷的只是身体所能提供的“功能”,而非其本身。换句话说,“身体”在他们的意识中只是一种“工具”,它就像是一台供人们使用的用各种肉体零件组装成的机器,并无特别之处。所以,他们才会在谈到“健身”(Bodybuilding)的时候,用“建造”(build)这个单词,而建房子也好,造飞机也好,用的同样也都是这个单词。就是出于这样的观念,美国人对身体的建构与维护也才自成一格。不过,也因此引发了另外一种奇特的现象,那就是美国人在拼命锻炼身体的同时也产生了对各种药片的崇拜,亦可说是痴迷,他们无不在疯狂健身的同时也疯狂吞下无数药片。这个现象几可与慢跑相映成趣。
药片痴迷
在这些名目繁多的药片中,我以为最为有名的当数“伟哥”的发明,它的作用无非是想让身体的某一部位在某一时刻发挥其最大功能。但从这个小小的蓝色的药片里,无疑既可以看到美国人对药片的崇拜,也可以看到他们对身体的态度,也即身体说穿了是可以通过人工手段控制的,慢跑也好,吃药也好,其目的都是如此。显然,相对于慢跑,吃药更为简便,也更为直接,也更易被美国人所接受和“吸收”。这也是为何在美国不管你走到哪家超市,都能发现总有一排长长的货架上摆着各种维生素片、深海鱼油和其他的不知名的营养药片的原因。它们剂量不同,从每天吃一片到每天吃三次每次吃一大把;颜色不同,从单一的白色到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俱全;功用也多种多样,从缓解爱美女士穿高跟鞋所引起的脚踝肌肉疼痛,到可以让练健美的男人的肌肉更有型也更快有型的“肌肉奶粉”或蛋白粉,乃至为前列腺炎症苦恼的中年男特制的添加有西红柿或南瓜提炼物的维生素药片等,不一而足,真可谓极尽巧思。
每次去感觉比泰坦尼克号还要大很多的“好市多”(COSTCO)超市买东西,只要经过那排专卖各种维生素的巨大的货架和堆得像小山一样的各种巨大的药瓶,我都会感到无比震撼。尤其是那些正把一瓶一瓶药片往购物车里扔去的熙熙攘攘的顾客们脸上若无其事的神情,总是让我产生这样的想法,那就是,美国人很有可能是世界上摄入各种药片最多的国家。当然,来这里买药的不仅仅是美国人,就像吃“伟哥”的人不一定必然是美国人一样。前些天,我在上海的一个朋友给我来了一封鸡毛信,他因为在单位里从事接待工作而不得不经常饮酒,为避免伤身,想让我给他买几瓶可以保护肝脏的维生素片托人带回去。这也恰好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美国药片的威力之大,影响之大。
而在我看来,美国人这种对药片的痴迷实际上是对身体的轻蔑,因为他们认为身体的各种症状皆可通过药片来调节,他们相信各种药片甚于自己的身体本身,所以,美国才会有那么多人因服用各种药片而上瘾,甚至死亡。近年不幸去世的迈克尔·杰克逊,惠特尼·休斯顿,皆为此例。在美国,想减肥可以吃药,想变胖也可以吃药。而且,更重要的是,美国人因此形成了通过改变身体的状况来改变精神的状态的习惯。所以,一个人高兴了可以吃药,不高兴了也可以通过吃药让自己重新高兴起来,一个人的性格太内向了可以吃药,性格太外向同样也可以吃药,总之,身体是随时随地可以用各种药片控制的,精神也是可以借对身体的控制随时随地得到改善的。
可药片的本质,不就是一种人造的某种抽象理念的承载物吗?所以,与其说它是一种医治肉体的淀粉化合物,还不如说它是一种医治精神的理念。由此亦可看出,美国人所真正痴迷和崇拜的并不是身体这样的有形的物体,而是那些抽象的理念,如莫名其妙的愉快,良好的自我感觉,像电影中的明星那样有型有款等。说到底,身体只不过是为这些理念服务的工具和手段罢了。因此,慢跑也只是某种形式的药片而已,美国人拼命锻炼与拼命吃药其实是一回事,尽管它们在美国现实生活中的并行不悖多少让人感到有些奇怪也有些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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